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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思维不断开创深圳特区政协工作新局面(李德成 2006年3月31日)

来源:发布时间:2012-12-06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以创新思维,不断推进深圳特区人民政协工作。

  一、《意见》是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意见》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科学总结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创造的实践经验。《意见》关于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的论述,关于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的论述,关于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的论述,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论述,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性质、内容、形式和程序的规定,不仅有利于人民政协的建设和发展,而且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意见》是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不断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开拓创新是深圳特区政协事业健康发展的推动力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光辉杰作。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和魂,也是深圳特区政协事业发展的推动力。市政协成立15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开展得务实而有效,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政协事业在深圳15年的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市委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精神,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与深圳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一是提供政治组织保障。市委认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是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保证,从而把政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提供制度机制保障。1995年,深圳市委发出了《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通知》。1999年,市委召开建市以来首次政协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三是重视发挥政协作用。

  15年来,深圳市政协从深圳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人民政协的传统优势与深圳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把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与解决深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结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在拓宽履行职能领域和渠道、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门研究,并召开专题议政会或研讨会进行协商等,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人民政协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深圳特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三、以创新思维推动深圳特区政协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创新与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我们将以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协助和配合市委开好政协工作会议,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促进深圳特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其次,不断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我们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研究和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结合深圳实际,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取得新成果。一是如何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使政协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献计出力的工作更有成效;二是如何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深圳的改革创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凝聚力量;三是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如何提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五是如何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等等。要认真总结履行职能的新经验,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规范起来,形成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再次,要在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方面有新突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结合深圳政协的实际,在自身建设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一是要继续探索和创新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活动的方式和途径,争取在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要在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方面有新突破。结合深圳外来人口多、社会阶层和群体比较多的情况,探索合理设置政协界别;建立发挥界别作用的机制;创新发挥界别作用的形式和渠道,使界别活动更加经常、更加规范、更加有效。三是要在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方面有新的突破。四是要大力加强、全面推进政协机关的各项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把政协机关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总之,《意见》是我们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与发展的力量之源。我们要以《意见》为指导,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创深圳特区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