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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18

57、提案第20120687号

案 由: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提 出 人: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汇办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 容:

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指出了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目前,我国进入黄金发展时期,我们面临就业方式多样化、经济全球化、城镇化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劳动关系作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其和谐稳定问题不容忽视。而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必要性

一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看,确保劳动人民各项权利和利益的实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达到这一目的,需要相应的社会政策来保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一种必然的选择。非公有制企业自产生以来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已充分说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是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对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至关重要。

二是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劳动关系和谐,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广大员工利益的实现,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员工的经济权利和发展权利,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员工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广大员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现实状况所决定的。

近年来,劳资矛盾日益显露,劳动关系渐成紧张之势。主要表现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普遍的劳资冲突,劳资矛盾增多并趋于紧张化。据统计,1996年我国相关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四万八千余件,涉及员工人数为十八万余人;2010年我国相关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已逾七十万件,涉及员工人数超过一百二十万人。消除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紧张对立状态、促使劳动关系向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作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矛盾,一般地说,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统一性应居于主导方面。这从根本上提供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可能性。统一性首先表现在劳资双方的互相依存上,一方消失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劳资双方只能在矛盾中共存亡。其次,这种统一性尤其表现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中,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和雇佣员工来说,企业使他们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企业效益持续提高是劳资双方各自利益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通过合作、协商、协调、依法调处等方法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促使矛盾双方为共同利益而合作,具有可能性。

二、现阶段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

(一)劳动关系短期化

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有的非公有制企业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不续用,以此盘剥员工。很多非公有制企业与员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有的非公有制企业甚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短期化使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逐步减弱,影响了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加剧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者地位,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收入差距较大

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的总体收入水平偏低,仍是当前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员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生产工人和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普遍呈下降趋势。

(三)部分工会职能缺失,维权职能受到挑战

一方面,很多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成立工会;另一方面,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据调查,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只有34.2%,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占65.8%;员工已经参加工会组织的占48.4%,没有参加工会组织的占51.6%;对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与维护员工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33.1%的企业经营者表示不知道,46.8%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作用一般或基本上没有作用;对企业工会开展的活动,15.2%的员工表示不满意,57.7%的员工认为一般;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只有21.3%的员工表示会向工会求助。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和作用发挥不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都对工会组织作用的认识不足;二是制度层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干部和工会的独立性保障不够,即使成立工会,作用也难以发挥;三是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

(四)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逐步加强了劳动保障法制的建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与实施以后的十几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以后的四年多来,我国在劳动保障立法、执法、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机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发展,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一是劳动保障法律不完善。劳动保障法律对各个群体的保护范围偏窄,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的法律保障问题不明确,无法可依;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的变化。二是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不完善。突出问题是基层缺乏化解纠纷的途径,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不足,相当一部分案件处理时间长,处理依据不明确。三是劳动关系的自我协调机制没有发挥有效作用。员工维权都涌向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行政复议和诉讼,以及非法律途径的信访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办 法:

三、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劳动关系的理论告诉我们,冲突与合作是劳动关系的固有属性。劳动关系双方因为共同的利益目标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的制度和规则,从而表现为合作;但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完全一致,相反经常出现分歧,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从而表现为冲突。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多方努力,尽可能地化解矛盾和冲突,加强合作关系。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此建议: 

(一)建立长效的用工机制

首先,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可以在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方面关爱职工,以建立长效的用工机制。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在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方面尊重员工、关爱员工,建立协商机制,使员工的经济利益得到很好的维护,实现员工体面工作和尊严生活,企业才能和谐稳定,才能不断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在每年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时,优先安排员工工资增长及员工福利待遇资金,以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企业发展也有强大的动力。

其次,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激发员工主人翁责任感,以建立长效的用工机制。尊重员工、依靠员工、激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离不开企业民主管理建设。职工代表大会、企业事务公开,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吸收员工参与管理,通过创新企业与员工共同管理、协商公决等有效形式,努力保障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力。

再次,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满足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员工全面发展提供平台,促进员工全面的发展来建立长效的用工机制。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员工培训,支持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员工学有所长、技有所能,支持员工职业发展。这样,非公有制企业不但可以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注重员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也可以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建立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

非公有制企业是构成社会经济的主体,而劳资双方是企业的主导者,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是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在自我诚信缺失之前提下,创建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重要课题。事实上,它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公平的问题。诚信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可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工作待遇、社会保障。一是要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信息对称。在此情况下,要建立劳动关系诚信查征信系统,供员工和非公有制企业充分了解对方。员工能查到可信的企业工作环境、待遇、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缴税及劳动纠纷等信息;企业可以查阅员工的工作经历(如:单位、职务)、过往的工作待遇、劳动纪律及劳动纠纷等状况。二是要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事做保障。政府要组织社保、劳动、税务、环保、法院、劳动仲裁委等相关部门建立一个正常运行的机构,在政府主要领导的指挥下,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以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的督查,以保障诚信查证系统的及时更新,使劳动关系双方信息实时对称。另外,政府对各部门获取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诚信查证系统,对已建立诚信征查信息系统的、能及时提取相关信息的部门(如社保、税务、劳动、仲裁、法院等),可以从技术上实现将相关信息自动提取至诚信征查系统,以减少人为阻碍、减少劳动强度、确保诚信查证系统的实用性。

(三)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建立了灵活多样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采取不同的方法,行政与法律手段并用。劳动争议的处理一般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双方的自主性,通过协商将问题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调停、仲裁、诉讼等程序加以解决,甚至有国家直接干预解决劳动争议。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即“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先裁后审”的处理机制。这一机制运行到现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问题集中体现为:处理机构不堪重负,争议处理成本高,时效性差。非公有制企业中总量扩张的劳动争议案件,造成现行专司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难以应付,一些发达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陷入“人少案多”的困境,不利于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设置,引导和培育民间调解方式的介入。可以考虑设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调解中心,超脱于企业之外,使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公信度,以便取得较好的效果,提高调解成功率;第二,对仲裁和审判程序,以及受理范围进行制度创新与改进;第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适时建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推动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协调的裁决与审判的专业化。

(四)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的自主性

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要想真正起到维护员工权益的作用,就必须成为与资方对等的、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的主体。对于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强其民主性、自主性和谈判能力。对于未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快其组建工会的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员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去,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的覆盖率。对于暂时没有条件建立工会的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托于社区、街道、乡镇、企业联合会的工会组织,使得分散的员工组织起来。同时建议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工作,在企业中开展诸如“关爱员工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家”和“关心企业优秀员工”评选表彰等活动,逐步形成员工与企业共建共享、互利双赢格局。

(五)积极发挥企业联合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企业联合会的协调作用,依法维护企业、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加强自律,注重维护员工的权益,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深化员工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企业与员工互利共赢。

(六)要逐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保险覆盖率低的实际情况,要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制度设计,使社会保险政策更公正、更科学、更合理、更人性化。要实行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统筹部分随迁、全员强制保险的办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合理流动。财政要增加社保投入,按照经济增长的一定比例扩充社保基金。要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适当降低新办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企业员工的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增强其参保的积极性。要实行更具灵活性的缴费方式,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允许中断后补缴,缴费时间累计折算。对农村务工人员,特别是其中年龄较大的人员,应结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制度上的统筹安排。

(七)政府相关部门要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加强行政管理的服务性与保障性

政府的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和员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把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作为工作的核心,积极化解不和谐因素。通过能动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努力消除和化解不利因素,推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和谐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员工,同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要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切实落实好员工的各项合法待遇,使其能够安居乐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真正把自己融入到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当中去。劳动保障部门,既要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为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员工权益和非公有制企业效益的“双赢”,真正使劳动保障部门成为员工之家、企业之家。

(八)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有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

政府在制定与实行政策时要避免“一刀切”。防止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片面强调一些社会责任与国家标准而过度加重中小企业负担,从而动摇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后劲。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通过典型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内部加快促成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步伐。此外,还应正确把握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特点,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规模来实施相应的标准,有序地分类推进。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和谐稳定,为我国大力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新一轮发展,完全有必要、也有能力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为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工作的和谐文明国家营造更好的环境。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