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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是怎样产生的?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22

    1978年4月6,习仲勋同志经中央委派,南下广东,主持省委工作。习老到任后,抓紧时间到各地进厅调查研究。盛夏7月,他驱车前往深圳考察,沿途经过宝安,见到公路两旁杂草丛生,土地荒凉,颠簸一天才到深圳。第二天,在宝安县委书记方苞等人陪同下到沙头角,见到那条独特的“中英街”,街那边属于香港,显得繁华热闹,我们这边却荒凉冷清,而且还有不少人跑到香港那边去了,习老看到这些,心里非常难受,对县委书记方苞和沙头角镇的干部说: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林彪、 “四人帮”破坏遗留下来的,许多本来对的事情,也不敢搞,不让搞,比如吸引外资搞加工业问题,恢复边境小额贸易问题等等。对此,习老鼓励大家解除思想顾虑,“说办就办,不要等,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就干,不要先去反他什么主义。紧接着,习老先后到了当时的梅县、汕头、惠阳等21个县进行调查研究。回到省委后,习老召集省委一班人研究论证,大家一致认为,根本出路是向中央提出,给广东“先行一步”。

1978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在北京先开了一个多月中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习老代表广东省委汇报了广东的工作,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会余地。

中央工作会议之后,习老出席了197812822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作出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19791825日,习老从北京回到广东,即主持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联系广东实际,明确要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根据广东特点和优势,更加有利改革开放。省委决定,将宝安、珠海两县改为省辖市。国务院于197935批复,将宝安、珠海两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市,并决定三年内,国家拨给15亿元作为建立出口商品基地。旅游区和新型边境城市的启动基金。与此同时,省委还同意交通部香港招商局投资在深和脱口建立加工工业区。19794528日,习老与王全国问志再度赴京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王全国问志代表省委作了三次发言,建议运用国际惯例,在深圳、珠海和汕头建立对外加工贸易。习老还直截了当地向中央负责同志提出,希望中央给点权,给新的体制政策,让广东先行一步,能放手干。

对于广东要求中央放权,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邓小平同志一直非常关心,十分支持。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当中央政治局听取各组汇报时,小平同志在插话中就举新加坡为例说,可以吸引外资厂,取得利润,又有劳务收入和税收,广东、福建有这个条件,搞特殊省、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几年就可以上去,如果广东这样搞,每人每年收入10002000元,起码不用向中央要钱。广东、福建8000多万人,等于一个国家,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

会议期间,习老将广东想法又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作了汇报,得到政治局常委的资许和支持。之后,习老又单独向小平同志作了专门汇报,要求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小平问志听后说:“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当说到配套建设资金时,小平同志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5月中旬,按照中央的决定,“谷牧同志率领一个由中央有各部委组成的工作组到广东,会同广东省委组织的文件起草小组,于66正式拟定了《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谷牧同志又到福建,帮助福建省起草准备报告中央的文件。两个文件起草完毕后便带回北京。7月比日,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的报告,批准了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方案,决定对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这就是中发(1979 50号文件。 中央50号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由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三位书记组成三人小组,负责落实50号文件精神。会 后,习老即和王全国同志到深圳,与深圳市委共同研究建设特区各项工作。

    1979年9月20,谷牧同志再次来广东,习仲勋等人向谷牧汇报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广东先行一步的情况。22日,谷牧与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等省委负责人谈话。谷牧强调说:“中央要广东先行一步,要广东大搞。广东要快马加鞭,走在全国前面。”他又说:“办特区,就看你们广东的了,你们要有点孙悟空大闹天宫的精神,受条条框框束缚不行。”习老当场就说:“南生,你去当中国的孙悟空吧!”吴南生表示同意,于是成立了以吴南生为主任的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三个特区的管理工作。

    1980年9月20,谷牧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研究提出办特区的一些重要政策,确定了深圳、珠海特区的范围,并同意广东省的提议,把“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516,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

1980 826日,叶剑英委员长主持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生的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设置济特区,并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并有了法律保障。(根据深圳特区报刊登的“决策的故事”和香港商报刊登的“习仲勋主政南粤”两篇文章节录)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