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6月 02日 13:30    深圳新闻网
 

“你看看,我们的电脑老旧成什么样子,好多连开机都开不了了”,一位民办校长指着学校简陋的“电脑室”无奈地对记者说。这位不愿透露名字的老校长并没有太多埋怨,因为他说,民办学校大多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烦恼。在今年的“两会”上,民办学校的困境也引起了很多代表委员的注意。据统计,目前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数量占全市中小学总量的39%,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市总量的38%,特别在原特区外,民办学校的在校生甚至与公办学校平分秋色。大家都认为,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民办学校应该得到更多的扶持。

困境1▶ 无安身之处

本报5月22日B3版报道了福田区民办学校——上陆学校的困境。该校校长詹荣得表示,根据市国土规划部门公布的文件显示,目前学校所在的这块地被规划成教育用地。也就是说,这里随时可能开建一所新的学校,届时上陆小学将不得不搬迁。“居无定所”像一块巨大的阴云,笼罩着上陆学校。事实上,这样朝不保夕的感觉,很多民办学校都有。阳光小学的校长金建建告诉记者,民办学校的校园、教室大多是租赁的,这就意味着租约满了能否续约是个未知数。“因为这个因素,很多民办学校的董事会都有所顾虑,不敢放开手脚投资。人家是老板,投资要讲回报的。要是花大财力改造了校舍,租约满了被赶走怎么办?”金校长无奈地说。

政协委员、建文中学董事长陈文宏告诉记者,我市234所民办学校按校舍来源分类,有自建校舍的只有101所,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是租用厂房改建而成,教室、运动场所都不够规范;功能场所配置不够。而且,在这101所学校中,“由于历史原因,绝大多数用地产权不清,功能不明。有些用地是租赁的,有的是自购的,有的是以租代征的。按现行法律法规都属于违建,对今后的发展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陈泽衍、张艺、陈文宏这几位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对所有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用地情况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妥善解决:一、用地符合城市规划的,由财政出资对原土地使用人进行补偿后收归国有,然后以协议的形式交给学校举办者使用。二、用地虽然不符合城市规划,但通过评估可以改变功能的,给予改变功能。由财政出资对原土地使用人进行补偿后收归国有,然后以协议形式交给学校举办者使用。三、用地既不符合城市规划又不能改变功能的,停办清算或异地重建。”

困境2▶无稳定师资

其实,比硬件的匮乏更让民办学校头疼的,是老师队伍的不稳定。“尽管深圳市现在增加了对民办教师的津贴,但是总体力度还是不够”, 阳光小学的校长金建建坦言,他们的老师月收入也就3000元左右,即使加上补贴(每个月的上限是1000元),也不足4000元,至于“过节费”之类的奖金就更加享受不到。“这么低的收入,想要老师安心奉献,真是强人所难。民办老师也要养家糊口啊!”名星学校校长梁志强也感慨地说:“民办学校大多都要负责学生的午餐和午休,还要校车接送,老师们一天围着学生转,工作负荷其实很大。但是,他们的待遇跟付出不成正比。我们做校长的,只能用教育情怀、教育理想去感动老师,但这种思想工作给人的感觉还是太虚了。”

因为工资待遇难以让人满意,民办学校的老师流动性很大,这也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是的,这一现象十分突出”,政协委员陈文宏表示,“相当数量的民办学校给教职员工的工资标准,只有公办学校的一半左右,多数只相当于企业的普通文员。与此紧密相关,民办学校招不到、留不住优秀教师,师资水平普遍较差,且教师的流动性很大。而且教师工作量大,专业不对口现象突出。民办学校教师尽管工资水平远不及公办学校,但工作量却普遍比公办学校多出约三分之一”。因此,代表呼吁加大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教师待遇上给予更高的补贴,让老师们可以安心工作。“投资者出资和政府扶持,能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两者相结合,一起来解决民办学校老师的待遇问题”,名星学校校长梁志强说,这直接关系到民办学校的未来。

困境3▶无收费自主

“我们已经递交了提高学费的申请,在等待发改委的审批”,南山区百旺学校的校长孙克宏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价上涨,造成了办学成本增长过高,原有的收费标准严重偏低(小学1600元/学期,初中2400元/学期),致使部分教学设备、设施不能及时更新,也影响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待遇。无奈之下,学校只能向物价管理部门提出提高学费,将学费涨到小学2500元/学期,初中3500元/学期。无独有偶,名星学校校长梁志强坦承,他们也计划将要提升收费。

一边是学校巨大的生存压力,一边是学生家庭收入的普遍低下,民办学校夹在中间可谓苦不堪言。对于这一现象,政协委员、宝安展华实验学校校长张艺表示:“全市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偏低,主要集中在3000元/学期以下,所占比例为71.57%,其中2000~3000元/学期所占比例高达58.05%。为了维持学校生存,部分民办学校只能超大班额招生。原特区外超过半数以上的民办学校,存在班额学生数超出核定规模情况,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并存在安全隐患。”他和其他几位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就是希望能解决民办学校的这一尴尬:“我们建议调整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方式’。另外,可参照公办学校财政拨款的生均经费标准由民办学校向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政协委员侯松容也表示:“主管部门应充分尊重民办学校的管理自主权,尤其是在收费标准方面,可以做适当放宽。即使是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也可以尝试自主定价,尤其是对于一些办学条件较好、社会知名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民办学校,自主定价是切实可行的。高于办学成本的‘溢价’部分,由于其非营利性质,投资人并不参与分配,而是用于办学条件的持续改善,或者以助学金、奖学金的形式,资助家庭条件不好的优秀学生。”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蔡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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