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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2016年委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来源:综合处发布时间:2016-06-13

在市政协2016年委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2016年5月25日)

戴北方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政协2016年第一期委员培训班正式开班了,这是六届市政协举办的第一次委员集中培训。本次培训班得到全国政协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国卿,全国政协文史学习委原副主任卞晋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林洁,副市长徐安良,原副市长、哈工大(深圳)筹建办临时党委书记唐杰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将为大家授课;市委党校为培训会务作了精心安排。委员们参与培训的热情很高,据统计,参加本期和下期培训班的委员达470名,约占全体委员数的95%。为了参加这次学习,很多同志克服了工作和个人困难,个别同志确实因为出差、出国或有其他重要安排,提前履行了请假手续,这充分体现出委员们对学习培训的高度重视,展现出市政协委员的良好风貌。市、区政协机关部分干部和市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同志也来参加本次培训活动。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对各方面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参加本期培训的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诚挚问候!

借这次培训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委员加强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履行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重视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是政协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政协章程明确规定,各级政协要有组织地推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等。进入“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形势面临着深刻的变化,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

加强学习培训是适应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中央对政协工作的部署文件和中央主要领导对政协工作的讲话、批示非常密集,这在过去是少有的。去年中央就下发了两个关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一个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另一个是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的工作多次作了系统全面的阐述,比如对政协委员提出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总书记还专门讲政协怎样提提案,怎样做好提案工作,讲得非常细致。可以说,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深化发展,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推进,政协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政协作为的空间越来越广阔,大家要把握这种形势的要求。兴瑞书记、许勤市长在相关报告和讲话中,也多次强调政协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要成为特区履行新使命的重要支撑。今年,市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首次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过去市政协的年度工作计划,基本上是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调查研究以后,市政协党组就讨论确定了,这是政协自定任务、自抓落实、自行总结。现在从上到下的要求是什么?就是政协每年的工作计划必须由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协的工作由同级党委出题目、提要求,最后由政协向党委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这些充分说明,新时期新形势赋予政协新的任务和挑战。身处特区的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牢牢把握政协事业发展的方向,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协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学习培训是政协委员切实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市政协换届后,绝大多数委员能够尽职尽责,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协商监督中体现出较高的水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比如,有的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加政协的会议活动,甚至缺席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成为“挂名委员”;有的委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掌握情况不够全面,分析问题不够客观,所提的提案、所作的发言,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起来有困难;有的委员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真协商,不敢真监督,怕得罪人,当老好人;有的委员立场不坚定,一味地挑刺、找毛病,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等等。出现这些问题,跟委员对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作用等学习理解不够有关,跟委员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学习把握不够有关。政协委员分为专职和兼职,除了政协机关同志、专职副主席、专职常委等之外,大部分委员都是兼职的,都有自身的本职工作,在每个新的领域都有学习任务,因此不管是新委员还是老委员,要做好政协工作,就要了解政协、熟悉政协,必须把加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升履职的能力素质,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希望各位委员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提前安排好时间,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学习,保证学习的效果。

二、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十八大以来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部署,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内在规律和特点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首要的是学习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和中共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有几个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是必须认真研读的:一是政协章程,这是我们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准则;二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实施意见,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各种场合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这代表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最新精神。对这些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政协章程等等,每位政协委员都应该认真学习,通过学习领会最新精神,我们才能知道政协是什么、政协干什么、应该怎么干,才能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在这里,我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谈几点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确保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政协章程开宗明义讲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最根本的一条要求。在认识上我们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真正做起来的时候,政协组织就要明确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当中。一是政协工作要纳入到党政工作的全局。政协工作是党的事业和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到党的工作全局中考虑。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政协工作的重要事项,比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一年两次听取全国政协党组工作的汇报等。二是政协的年度协商计划,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大工作计划,要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研究。政协想做什么、怎么做,要得到党委的批准同意,这样才能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不能自说自话。三是政协的重大调研、视察和协商活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党委的工作就是政协的中心工作,党委政府关心的事情就是政协关心的事情,政协工作不能偏离中心,更不能另立中心,不能单独搞一套。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而不是偏离党的领导,更不能站在党的对立面发声。比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敢于发表建议和意见,敢于批评,但这种批评是站在党委政府的立场,善意地进行监督批评,而不是站在对立面指手画脚。所以在履行政协委员职责过程中要把握一个根本原则,就是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作为政协委员,要做到“三个不动摇”: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不动摇、自觉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政治态度不动摇、自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纲领政治信念不动摇。这是一条底线。

二是深刻理解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政协是什么?政协章程明确规定,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也多次强调。那么政协不是什么?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指出“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决策机构”。我们把这三个“是”和两个“不是”综合起来研究、综合起来理解,就可以比较好地把握政协的定位。政协不是权力机关,政协最大的权力就是“话语权”。政协开展工作靠的不是权力和纪律约束,而是靠智力和影响力,靠的不是说了算,而是说了对。

作为政协委员,把握好政协的性质定位,最重要的是要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发挥好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这三句话要求,从正面理解就是对政协要求更高了,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就是政协工作是不是还有很多不懂、协商还有很多不会、议政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所以现在政协从上到下都在进行深入的思考。我上个星期在省政协参加培训,全国政协的原冬平同志讲了“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深刻内涵。“懂政协”就是要把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搞清楚、弄明白。那些认为政协工作太软、不如行政工作一竿子插到底过瘾、政协要独立发声等认识和想法,都与对政协性质定位把握不准有关。“会协商”就是要树立协商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相尊重,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努力增进共识、解决问题、促进团结。要掌握协商方法,善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把问题找准,把原因说透,提出具体实在的对策建议,同时又要态度友善、注意分寸,使所讲真话、所道实情入耳入心。要把握好协商的边界,坚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下开展协商讨论,不发表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不传递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在协商中寻求和增进共同点。“善议政”就是议政要议在关键处、需要时、点子上,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漫无边际;要正当其时,不能马后炮;要切中要害,不能泛泛而谈,不能是零碎的想法、一般的观感。

政协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政协工作需要加强的重要环节。兴瑞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跟我讲要加强政协的监督工作。市政协已经把加强民主监督作为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怎么把握民主监督的原则、方法、途径,这是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我们政协的监督者不是情绪化地提出问题,而是进行冷静的理智思考;不能作“否定式”的评价,而是“建设性”地提出建议。去年市政协组织对水污染治理、交通建设和管理、违法建设开展了三次大型视察活动,通过视察,我们既看到了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也看到了政府相关部门下一步工作计划,在视察调研基础上委员们再来提出意见建议,我感到大家提得是客观的、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也得到启发、乐于接受、认真落实的。这种视察监督是有益有效的。今年在民主监督方面我们还要做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包括开展监督性强的视察和协商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派遣民主监督小组等等,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三是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团结统战功能,最大限度凝聚正能量。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必须把增进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进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对各项大政方针的认同,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同心圆越大越好。政协组织是社会各个阶层的代表。深圳市政协有32个界别,这些界别能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各阶层的代表都集中到政协平台来,参与到国事当中、参与到重大方针的制定研究当中。利用这个平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动员一切积极的因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出力,体现了政协这个平台最大的统战性。要发挥政协的团结统战功能,必须坚持求同存异,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强调,在人民政协,“同”是基础和前提,就是共同致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团结奋斗的最大思想政治共识和最大公约数。“异”是客观现实和重要特征,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利益诉求、知识背景、社会阅历、生活方式等不尽相同,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总会存在差异。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有些差异在减少和消弭,同时还可能出现新的差异。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必须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具体意见有分歧但在基本原则上要有共识,思想观念有不同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应聚共识。政协作为一个大平台,在委员的发言中,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诉求都可以提,因为委员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阶层,这个是没问题的。但是我们强调,一致性是我们的共同思想基础,多样性的表达也要集中于一个共识,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个共同思想基础和共识上发表不同的意见是可以的。

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在各种履职活动中,要更加广泛地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做到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损害和削弱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同时,要加强理性思考,全面客观认识和看待问题,站在全局提出意见和建议,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信,使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发挥最大的正能量。

三、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做有担当的合格委员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章程》明确了政协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政协委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做有担当的合格委员。

一是处理好荣誉与责任的关系,自觉维护委员良好形象。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明确提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强化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强调“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政协委员身份不符的行为,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甚至责令其辞去政协委员。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政协决议的,应当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可以说,中央和全国政协对委员履职的要求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把荣誉和责任结合起来,把委员权利和委员义务统一起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品行风貌切实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维护委员的荣誉和形象。

二是处理好“台上”与“台下”的关系,不断提升协商议政水平。人民政协是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的平台,委员履行职责有一个台上“表演”和台下“练功”的关系问题,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政协委员协商议政的水平高低,功夫主要靠平时。如果委员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协基本理论一知半解,对深圳有关情况、政策法规所知不多,对自己所代表的界别关心不够,不能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就可能出现发言“随大流”,履职“走过场”的现象。我们只有把功夫下在平时,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思想、文化、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处理好委员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政协委员是各阶层各界别的代表,同时也是本单位的骨干力量,两方面责任都不轻,这就需要把本职与兼职的关系处理好。目前存在一种现象,有的委员要求参加市政协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成为委员后履职的积极性不高。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则对政协委员参会有严格规定,比如政协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才能举行;政协全会各类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等。这些都表明了纪律的要求,保障了政协组织议案的通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果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随意性很大,政协工作就没有了规矩。因此,政协委员要强化“双主业”意识,本职业务工作和履行政协职能都是委员的“主业”,不能因为工作忙,事务繁多,就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市政协也要按照有关精神,加强对委员履职的服务、激励和考核。

在这里强调一下培训纪律,各位委员平时工作繁忙,难得抽出时间来集中学习。大家要静下心来,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共同把这次培训任务完成好。委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深圳市政协常委、委员请假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编辑:袁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