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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开展《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协商稿)》立法协商工作调研

来源:社法民宗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16-10-17

2016年10月12日下午,市政协开展《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协商稿)》立法协商工作调研。调研分成三个组,由市政协副主席王璞、徐友军、黎军分别带队,到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调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情况。其中,第一组由王璞副主席带队,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观鹰眼查控网工作情况,并与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中级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第二组由徐友军副主席带队,参观了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并与市经信委、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座谈交流;第三组由黎军副主席带队,参观了解市公共信用中心情况,并与市市场监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市政协副秘书长人选黄漫娥、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专职副主任曹秀梅等22名市政协委员和立法协商咨询委员参加了调研。市经信委机关党委书记张立仁,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吴红艳,市法制办副主任蒋小文,市中级法院院长万国营和副院长傅新江、黄志坚,以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及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王璞副主席带队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徐友军副主席带队到市经信委调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黎军副主席带队到市市场监管委调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分别结合自身的职能,介绍了其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公共信用信息的概念定义、主管机构、信息目录、信息归集、信息披露和信息保护,以及失信惩戒联合应用等方面的情况。王璞、徐友军、黎军副主席在讲话中谈到,关于《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协商稿)是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首个规章项目,市政协对此高度重视,并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下一步还要继续深化调研和座谈,逐步细化,希望有关职能部门、政协委员和立法协商咨询委员,深入调研、深刻思考,提出更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协商稿)》贡献智慧。(社法民宗委工作处)

编辑:蔡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