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专委会动态 >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 

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 打造“志愿者之城”2.0

来源:宣传信息处发布时间:2016-10-25

当志愿者,“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之余,也需要更多激励!24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志愿者之城”建设座谈会,与会人员提出,打造“志愿者之城”2.0,要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好人有好报”。市政协副主席王璞、王大平出席会议。

团市委副书记方琳介绍了我市志愿服务发展情况。目前,全市志愿服务组织达9500余个,每万名志愿者拥有志愿服务组织76个,志愿服务U站等规范化服务点达262个,志愿服务队伍横向覆盖组织、民政、卫生等13个系统,在医疗救护、抢险救援、禁毒防艾等19个领域组建620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在“互联网+”时代,我市建立了志愿者大数据库中心和信息化平台,微信可以注册成为志愿者,从微信就能轻松找到服务项目,可以像打车软件一样实现按照距离、类型、时间等来筛选最适合的志愿服务项目。

不过,可喜形势背后也面临发展困境。“目前,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还存在着手段单一、吸引力不足等问题。”方琳的发言引起与会人员共鸣。据介绍,过去我市对志愿服务的激励有一些比较好的形式,如“义工服务市长奖”等,目前都因故取消。

方琳建议,深圳“义工服务市长奖”是全国首创,是深圳“志愿者之城”的闪亮名片,且只涉及对志愿者的精神鼓励,贴地气扬正气,有必要保留并继续颁发。同时,可探索志愿者社区回馈机制,在目前盐田、龙岗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推广“社区爱心银行”项目,鼓励志愿者以志愿服务时间兑换积分,有需要时再以积分兑换健身、体检、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激励社区居民相互服务。此外,可鼓励志愿者使用单位因地制宜提出激励措施,如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发放交通补贴、就餐补贴、免费体检、实施公益假期等。

市文明办调研员黄海华提出,深圳应在入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拿出适度的政策支持志愿服务,树立起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原来志愿服务纳入到入户积分,最早10分,后来调到5分,现在一修改,没有了。”座谈会上,黄海华直言,当前深圳对志愿服务有一定的激励,但力度比较薄弱,建议拿出一些适度的、实实在在的激励,给志愿者一些优惠。

“像捐血一样,我捐血了,未来在急救的时候可以得到优先输血。而德国也有志愿服务置换激励机制——如果你曾做了大量的志愿者服务,那么在年老时可以提取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市政协委员陈励建议借鉴德国“时间银行”模式,给志愿者更多的实质性激励。

作为深圳“志愿者之城”的重要标志,城市服务U站如今却面临使用年限到期的困境。“2011年我们建立58个城市服务U站,我是新安U站的站长,我们站长换到第五任了,现在要把我们的U站‘取消’,我觉得很不理解。”志愿者代表陈锦花希望能挽救城市服务U站。市财政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对于大运会期间建设的58个城市服务U站因年久失修需要升级改造的问题,“肯定继续予以支持”。而全市志愿者U站大概300多个,为市区分级保障,则按照市区两级事权划分。

除U站外,《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也遇到了“年久失修”的问题。市法制办环资法规处处长金闻秀表示,2005年出台的《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是内地第一部地方性志愿者法规,具有先驱作用,但时至今天已11年之久,建议结合志愿者发展的实际进行充实。

王大平副主席认为,义工和社工是两支重要的社会建设力量,要充分整合团市委、民政等部门的资源,加大志愿者培训教育引导,从政策层面给予大力支持。

王璞副主席表示,“志愿者之城”建设与深圳法治社会建设、诚信社会建设以及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密切相关。他建议把《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修改纳入议事日程,并把大家提出的建议消化进去,使其上升为法规层面,得到相应的制度保障。要研究推进“社工+义工”双工联动的工作模式,提高志愿者自身素质,进出有据,防止志愿者队伍参差不齐。政协将用好话语权推动志愿服务的基础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鼓励、提倡志愿服务的氛围,共同把我市“志愿者之城”建设推向新高度。

(来源:媒体报道综合)

编辑:蔡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