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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开展“强区放权改革”监督性视察

来源:深圳政协发布时间:2017-08-21

17日下午,市政协组织开展“强区放权改革”监督性视察活动,政协委员兵分四路,赴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新区视察事权下放的落地情况。市政协主席戴北方表示,要进一步总结改革经验,推动改革从粗放式向精准式转变。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刘润华作视察动员。市政协领导黄中伟、徐友军、黎军、王大平、王芃、赵燕民参加视察。

罗湖棚改:强区放权改革一大亮点

市政协主席戴北方率团考察了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情况,并听取了罗湖区“强区放权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介绍,强区放权改革启动以来,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已下放事权164项,共涉及18家区级部门,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资、交通运输、城市更新、规划国土等4个领域。为解决事权下放过程中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罗湖区先后集中招聘博士40名,面向全国两次公开选调135名公务员,充实到相关重点工作部门;同时,罗湖还通过“横向分类、纵向分级”的方法,将下放的164项事权融入到各部门职能中,并建立职能争议协调机制,解决“职责交叉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同时,随着城市更新的21项事权下放,过去曾备受老城区空间不足问题困扰的罗湖区,现在可以利用区里拥有的城市更新事权,推动大范围的城市更新,城市更新项目数量和面积都大幅增加。目前,罗湖区登记入册更新项目达到87个,竣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24个,有效实现了产业空间的拓展。“我们正在开展罗湖北部片区产业空间拓展研究,筛选后该片区可拓展产业空间约为196.3 万平方米。”

 

罗湖区负责人表示,强区放权改革后,罗湖区像是大闸蟹松了绑,真正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战斗”,实现了权责对等,提高了政府运行效能,更破解了执法不到位问题。与此同时,罗湖区也提出,有些事权的下放,受区里实际条件所限,很难接得住,如保障性住房,仅凭该区自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难以解决轮候库家庭的住房需求。罗湖区建议,这类涉及社会公平的事权,建议市里统筹推进、整体实施。

“强区放权改革在罗湖区贯彻落实得很有成效,激发了区里的积极性,大大释放了发展空间,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罗湖区的棚户区改造。”市政协主席戴北方表示,罗湖区为改革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值得总结、肯定。戴北方说,过去的改革是探索性的,是摸着石头过河,接下来应该对深层次改革进行讨论和研究,推动改革从粗放式向精准式转变。“强区放权应该向法定化、程序化、精准化、明晰化推进,逐步固化改革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成果。”戴北方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深入研究 “以事带权”等做法,明确还有哪些事权可以继续放,哪些事权区里接不住,不能一放了之。各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承接能力,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做到下放事权“接得住”“接得好”。

龙岗区承接122项事权提速提效

城市更新项目审理流程简化和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改革是龙岗区“强区放权”改革中的两个典型代表。17日下午,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刘润华一行先后到龙园大观城市更新项目和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实地考察调研。据了解,目前,按照市“强区放权”改革部署,涉及龙岗区的下放事权共有126项,其中可顺利承接122项。为实现承接事权的提速提效,龙岗区各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方式,计划审批、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等环节审批效率明显提升。

其中,龙岗区住房建设局推行菜单式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审批材料由原来的平均7项减少至4项,压缩比例达到42.9%;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8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

此外,为确保承接事权“管得住”,龙岗区努力构建“强区放权”监督考核机制,将“打造强区放权事项廉政监督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十大重点项目之一,切实推动放权部门、承接单位、派驻机构三方形成廉政监督责任网,加强对强区放权改革工作的监督。

涉及龙华区129项下放事权完成100项

8月17日,市政协副主席黄中伟、黎军率队到龙华区开展“强区放权改革”视察,实地视察了大浪英泰工业中心项目。据介绍,下放事权中涉及龙华区事权有129项,由区直部门牵头承接的有82项,驻区单位承接的有47项,目前“强区放权改革”工作总体承接情况良好,已完成100项事权承接。龙华区相关负责人建议下放事权可以有一个“进一步的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与区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放得准确、接得明白。

“规划国土方面,房地产、地名、测绘、矿产资源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未及时修订,市级主管部门暂未出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龙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权责问题、法规不完善问题,强区放权的过程中,市区信息共享壁垒等问题也被龙华区相关职能部门反复提及。

“区级保障住房租售的终审下放到区里,但由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的管理权限未下放至各区,区住建局不具备跨区或向市级部门核查的能力,所以在终审阶段容易出现核查能力不够的问题”。

光明新区90项事权可承接

光明新区大丰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是光明新区实行“强区放权改革”后的典型项目。8月17日,市政协副主席徐友军、王大平率第四团到该项目视察。

目前,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已完成,实施主体正在办理用地审批等后续手续;二期实施主体确认工作预计年底前开展。据光明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市直有关部门陆续下放政府投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环保水务等领域事权共108项,目前新区已承接和创造条件可以承接的事权为90项(其中可以正常承接的为72项,创造条件可以承接的为18项)。

城市更新事权下放以来,光明新区共受理22项城市更新业务,事权下放后,该新区城市更新从计划申报到项目竣工全流程审批总时限从499个工作日压缩至250个工作日,计划申报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从344个工作日压缩至210个工作日。

光明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区在承接事权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心无力”的状况,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事权,新区对应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人才的后续引进、培养又存在滞后性。委员们在视察中发现,光明新区遭遇的问题也是其他各区遇到的共性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在本次视察基础上,市政协将于9月份召开以强区放权改革为主题的专题协商会,继续为推动我市强区放权改革建言。部分全国、省政协委员,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新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视察。

(来源/媒体报道综合)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