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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0

提案第 20170012 号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

提 出 人: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安委办

会办单位: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水务局,法制办,市经贸信息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内 容: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整治,部署全市各区、各部门排查治理了大量隐患,有力促进了公共安全形势的好转,提升了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和防灾救灾应急水平。尽管一年来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昨日之痛殷鉴不远,今日之功必须恒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公共安全工作不可一日松懈,不可半点疏忽,绷紧安全之弦,擦亮安全之眼,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一、深圳公共安全工作埋藏的深层矛盾

  作为高速发展的特大城市,深圳公共安全面临风险源多、危害性大、新情况多、管理短板多的深层矛盾,一年两年难以克服解决。

  (一)安全监管强度太高。目前城市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0人,每公里道路车辆密度为502辆,均为全国第一;建成区面积占全市域总面积近50%,远超国际警戒线设定的30%,高于北京、上海及香港;高层、超高层建筑超过5500栋,各类大型城市综合体数量迅速增加;中高压油气输送管道总长超过352公里,城镇燃气管道长度约5000公里;全市地铁运营线路总里程达230公里。

  (二)城市存量风险太大。违法建筑、“三小”场所、中小微企业数量巨大,“三旧场所”规划先天不足,建设标准低,消防设施欠缺,供电线路与电气设备老化严重;部分早期规划建设的水、电、油、气等生命线工程管线老化现象日增,出现泄漏、燃烧、爆炸的可能性逐步加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或超期服役现象增多。

  (三)新增风险数量太多。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全面铺开,机场第三跑道、轨道交通三四期、深中通道、外环高速、第二会展中心、1100多项治水提质工程等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会展业、休闲旅游业、商贸服务业、港口运输业、汽车租赁业等快速发展,新能源电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洋经济、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网络新业态(包括网约车、网络物流等)等产业迅速兴起。

  (四)法规标准和细则太少。“十二五”期间,受机构合并、职能分离影响,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产生了新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横向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足。公共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未能有效衔接,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生产等多个环节未能形成合力。一批特区法规规章与上位法衔接不够紧密,部分法律法规缺乏实施细则,或者操作性不强,新兴产业领域缺乏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完善。同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着急、企业不急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作业条件差。监管部门对公共安全违法行为惩处手段单一,惩处力度不足,刑事追责少,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

  二、深圳公共安全工作当前的重点隐患

  (一)地表沉降和地面塌陷。由于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地面设施已难以满足发展需要,拓展地下空间,成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首选。但是,高强度的地下空间开发,不可避免地对地层结构造成扰动,使其结构变形失稳,存在地表沉降和地面塌陷隐患。深圳拥有大量超高层、超大跨度建筑,地下空间开发面临更加复杂的地质条件和施工工况。而前海作为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最密集的区域,需要引起格外重视。未来,前海地下空间开发计划660万平方米,将建成亚洲最大的交通枢纽,接驳10余条地铁和深港西部快速通道,并形成地下快速路、地下环路、地下车库三级地下车行系统。如此高强度的开发,对前海地质结构将是极大考验。前海作为典型的填海区域,填海过程中可能存在无序填土,分层压实工作也可能良莠不齐,且易受到沉降、潮汐、海水倒灌等影响。尤其在深基坑降水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连锁反应,引发地质灾害。同时,在单个深基坑降水施工时,还需考虑对附近或整个片区地下水位的影响,避免成为地面沉降或塌陷的诱因。

  (二)“环保油“的存储和运输。近期我市发生数起“环保油”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加剧公众对此的担忧。“环保油”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目前,我市部分城中村餐馆将其作为主要燃料,部分宾馆、酒店、学校、医院也存在使用现象,同时,有关存储罐体、运输车辆、储存场所也存在很大隐患。11月全市开展了“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关停有关场所480家,查封“环保油”约60多万升,取得较大成绩,但是此类隐患难以根除。

  (三)燃气热力的安全风险。近年来,我市燃气行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行业规模急剧扩大,建成多项国家、省重点项目。但是,城市的高速发展和频繁的城建施工,以及地下水位高,土壤和杂散电流对燃气管道的腐蚀也带来安全隐患。我市地下燃气管道纵贯东西,输送压力高、流量大,网络遍布城市建成区,设施用地被不断新增的城市建筑包围,一些超高压输气管线紧邻住宅区和学校。目前,我市燃气行业管理主要针对城市居民生活、商业用气;未来,大半气量将供应燃气空调、分布式能源、燃气汽车、大型工业、电厂用气,现有燃气行业管理机制存在不足。

  (四)余泥渣土的受纳处理。我市目前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总体上仍是以集中填埋和堆放为主。由于全市土地资源有限、征地困难,余泥受纳场所建设滞后、管理粗放,海量渣土令现有受纳场不堪重负。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余泥渣土年产量5000万方以上,其中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年产量约1000万吨,而每万吨建筑垃圾需占地2.5亩,而当前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不足5%,处理方式单一,主要就是填埋方式,占用本就不足的土地资源。两年来虽然新建了12座余泥渣土受纳场,在一定程度缓解了余泥渣土处理途径,但是轨道交通等大型工程的大量余泥渣土,带来的渣土围城问题日益紧迫。

  (五)污水废水的排放管理。深圳城市题量大,水资源先天缺乏,环境污染负荷给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目前,深圳主要建成区的黑臭河流有36条,位列广东省前列;全市大多数河流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茅洲河更是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深圳湾也面临5条入湾河流污染、底泥污染、水动力不足等问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土地开发强度较大,存在暴露垃圾、违章搭建、违法养殖及倾倒余泥渣土等面源污染,水库流域污水截排工程不完善。同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也形成威胁,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最大效率。河流沿岸有不少污水管道明排或暗排污水进入河道,增加了河流的污染负荷。河道自净化能力下降。

  (六)公共网络的黑客入侵。随着“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广泛应用,公共免费Wi-Fi热点覆盖呈现爆发式增长。“十三五”期间,深圳市重要公共场所免费Wi-Fi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但是,一些黑客只要进行简单的技术处理,就能冒充公共网络Wi-Fi进行钓鱼,或者入侵公共网络进行域名劫持,从而掌握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尚未引起群众的高度警惕,有关监管工作也还存在真空地带,接入标准不一,市场缺乏规范。

办 法:

  三、深圳公共安全工作的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秉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继续引导技术高、能耗少、排污少、占地少的产业发展。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把基础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重配套、缓开工”,“重安全、保民生”的原则。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完善危险品存储和运输专项规划的修编,形成危险品管线控制廊道,优化危险废弃物处置场所与危险品仓储区域选址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一是健全公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及时制订、修订相应法规、规章、标准,增强法规条款的可操作性。如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职业卫生防治、电梯质量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等领域立法和修法工作;制修订既有建筑幕墙、中高压管道等基础弱、监管难的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构筑适应特大城市安全发展需求的法规标准体系。二是建设城市公共安全法规标准研究中心,收集国内外先进城市相关资料,借鉴发达国家法制建设理念,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立法及经济、人才和技术等综合优势,制定并提出全局性、长远性的城市公共安全法制建设方案。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一是理顺机制,明确安委会、消防安委会和交通预联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理顺各级安全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和运行机制。二是开展风险评估,依托专业研究机构,对各区、各部门管辖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三是健全管控体系,建立不同类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指引,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强实时监控,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

  (四)加强地下空间的监测预警。高度重视前海、后海、盐田等重点地段,如填海区、岩溶地区、地铁沿线、深基坑群等的综合开发利用,在规划过程中考虑其对周边设施的影响。重点考虑建设基于BIM技术的基坑智能监测预警安全管控系统,利用智能监测仪器和BIM技术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实现监测数据信息的即时查看及管理。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法规体系、在规划领域完善地下空间的开发管理,引导地下空间的有序利用。

  (五)强化燃气行业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使之覆盖燃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的所有环节,在行业规划上控制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从工程建设上提高基础安全和科技含量;二是适时成立燃气热力行业综合管理机构,集中目前分散的燃气行业管理职能,对天然气资源管理、输配体系建设、特殊市场监管、技术监管和经济监管的监管空白进行清除;强化对天然气接收站、储备站、调峰站、输气管线等上游生产、输配部分和交通、工业、电厂等大型用户的监管和服务。

  (六)加强“环保油”的专项监管。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及分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甲醇、醇基液体燃料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工商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醇基液体燃料和灶具进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有关驾驶、装卸、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消防部门对有关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也可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有关燃料和灶具进行监督检测,委托质监部门对企业实行周期性送检制度,委托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强化余泥渣土的控制处理。一是从源头上做好减量控制,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提出严格要求;二是从海洋上拓展空间,学习新加坡经验,利用海上填岛处置污泥,给城市垃圾一个出口;三是从横向上做好协调沟通,与周边城市协商开辟受纳场,拓展余泥渣土的处理途径;四是从利用上研究资源转化,如将建筑垃圾作为市政管网系统的回填材料,或制成再生建材如人行道砖、透水砖等,加以循环利用。目前欧盟国家和韩国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都在90%以上。

  (八)加快治水提质工作步伐。深圳河流域以正本清源为重点,加快流域内住宅小区排水系统的错接乱排整改;观澜河流域以“一河两岸”环境提升行动为重点,加快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支流综合整治;龙岗河流域以支流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污水厂管网配套建设和支流整治工程;坪山河流域以生态治河为重点,探索推行“河流治理、土地整备、流域开发”三位一体的治河新路;茅洲河流域以污水厂网建设为重点,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珠江口流域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开展入海河涌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大鹏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方针,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维持良好水质和生态。同时,深入推进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营,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九)强化公共Wi-Fi安全管理。一是对免费无线网络设置限制性条款;二是对提供无偿上网的场所实行安全认证制度,强化网络监控,发现问题可以实现追溯与取证;三是加强公共Wi-Fi使用安全教育,特别是在购物支付时,要设加密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十)强化安全战略研究和宣教工作。委托研究机构开展战略研究,将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卫生、环保、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委托研究机构研判特大城市的潜在致灾因素,尤其是“想不到”的非传统安全因素,制定针对性、前瞻性防范策略;建设与深圳市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安全宣教基地。涵盖安全课题研究、培训体验、应急逃生、宣传教育、文化旅游等主题内容,推进国民安全素质提升与公共安全领域教育体系建设。

答复一:   

答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交函〔2017〕767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联 系 人: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方式: 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类

  深交函〔2017〕767号

  签发人:黄生文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012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应急办:

  现就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第20170012号)提出涉及我委工作的汇办意见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安全管理现状

  (一)监管对象及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涵盖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工程建设及管养、港口及航运、维修驾培等5大板块,13个领域,共监管规模企业约6万家、营运车辆约20万辆,从业人员约50万人。仅道路运输领域包含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79家、车辆4267辆、从业人员6400人;汽车客运站45家、从业人员4500人;公共汽车客运企业13家、车辆1.5万辆、从业人员3.5万人;出租小汽车企业83家、车辆1.6万辆、从业人员3.4万人;道路货运企业6.3万家、车辆13.7万辆、从业人员15万人。

  (二)安全监管主要做法。

  着力构建“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等5个安全体系,狠抓安全执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宣传教育、事故倒查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1.着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编著出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手册》(13分册26篇)。二是加强行业制度、标准规范建设。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四是建立完善“5+1+9+76”应急预案体系。

  2.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和强区放权对我委安全管理职能的调整,修订了《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并不断完善。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和目标、工作要求、考核和奖惩。三是组织全委各相关单位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3.加强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每季度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月召开月度形势分析会议,专题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周报告安全生产形势。二是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出督办通知书,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开展平安工地、场站、港口等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完成率达100%。

  4.深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一是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资源,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加强行业安全培训教育,共培训行业安全管理人员1300余人次。

  5.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三是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指数构成、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实施方案、客运车辆安全设施标准等。

  二、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定标、对标、达标工作。

  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为标准,围绕《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督查检查、抽查、事故调查等“对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达到安全标准。

  (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指数发布等制度,将涉及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在同类问题上经常性、反复性发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相关部门和社会通报,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行业自律。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利用市安委办和我委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纠、监管单位巡查检查、上级部门督查督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做事故来查处,一经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最高限从重处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与仓储安全监管。

  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仓储、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作业、道路危险品运输、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港区范围成品油及天然气输送管道等安全专项治理,加快整改油气输送管线隐患。

  (五)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邀请行业专家分别对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企业、危险品道路运输、港口危险品作业和仓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养护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督查检查情况。

  (六)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大力推进“两客一危”企业、公共交通企业、港口航运企业、交通建设工程企业、道路普通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确保按要求完成全行业企业标准化考评达标。

  (七)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规定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事故通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此函。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王文合,电话:83168067)

答复二:  

答复单位: 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2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联 系 人: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 8810251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26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01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安监局: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01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委就有关公共WLAN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是制定标准确保安全。2014年6月19日,我委会同深圳市公安局编制并印发了《深圳市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明确了公益性公共场所WLAN网络安全保障方面的要求,提出了采用基于帐号/密码的用户授权和认证等安全方式,同时应按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移动上网日志留存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步落实上网实名登记、上网日志留存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相关信息留存90天以上,并预留警用数据接口等方面内容。

  二是加强认证管理确保安全。《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深府办〔2014〕4号)明确提出“按照公共场所信息接入安全要求,公共场所WLAN接入应采取手机号码认证等必要认证措施,实现上网用户的可追溯管理,同时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应简化认证程序。加强WLAN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WAPI)等安全技术应用”,切实推进公共场所免费WLAN管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陈繁麟、周林,电话:88121706、88128246)

  公开类型: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三: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文号: 深公函字〔2017〕154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联 系 人: 公安局

联系方式: 8446508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公安局

深公函字〔2017〕154号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20170012号汇办意见的函

安委办: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汇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共WIFI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市依托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丰富的互联网资源优势,无线城市建设成效突出,公共场所WIFI成为继水、电、气、交通外的城市第五项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公共WIFI上网已达日均300余万人次。我局网警支队自2014年以来便针对不同的WIFI运营和应用主体,坚持实施源头分类管理,并连续3年将公共无线上网场所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我局“网络安全基础管理”绩效考核范围,通过考核杠杆,将中、小场所自建WIFI的日常监管责任,与辖区分局、派出所的日常警务深度捆绑,促进分局、基层派出所民警进一步强化网络管理意识,推动辖区各类场所落实无线上网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我市公共无线网络的安全可控。目前,全市共计7万余家各类无线上网公共场所落实了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升了我市公共无线网络的安全防范水平。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探索应用简易消防设施。我局消防监管支队于2015年12月在宝安区开展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和简易消防设施应用“两个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主动破解难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树立示范样板,为推进全市各地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和简易消防设施应用工作提供经验做法,并于2016年3月份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已在全市各区进行推广使用。

(二)探索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组织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由10家以上重点单位组成1个联防小组,并结合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条块结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群防群治的区域联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单位区域自防自救水平。

(三)强推老楼电线电器检测。对老旧楼宇,尤其是城中村内的住户进行电线电器检查,发现问题后积极协调多方共同解决,尽最大可能把火患降到最低。

(四)完善消防监管制度。我局制定下发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消防后续监管办法》(深公消〔2014〕27号),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消防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做好消防后续监管工作。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已制定《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和《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深消安委〔2014〕24号),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体系。

以上汇办意见可对外公开。

深圳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1日

(联系人:朱杉、李文达,电话:84452818、8446508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四:

答复单位: 水务局

答复文号: 深水政案函〔2017〕2号(B)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水务局

联系方式: 1581550675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水政案函〔2017〕2号(B)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012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安监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第201700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汇办意见如下:

我局同意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意义重大,我局将按照提案建议,继续加快2017年的治水提质工作步伐。

一、2017年治水提质工作目标

2017年是全面开展治水提质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根据《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和《深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度治水提质的总目标是: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坚持治水治城相融合,优先在治水提质工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措施;以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四湾五河”水环境;聚焦治水短板,强力推进污水管网和治污设施建设。

2017年度全市共安排治水提质工程项目486个(其中2016年续建项目325个),计划完成年度投资193亿元。全市完成1412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50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开工100条以上,完成119公里河道整治工作;完成100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2017年底全市建成区实现无违法排污口,全面完成建成区36条(45个)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同步推进非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治污设施方面,新改扩建12座水质净化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防洪排涝方面,建成排涝泵站2座,增加排涝规模45立方米/秒,完成59个内涝点治理。

二、2017年治水提质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推动河流治理攻坚突破。在市、区、街三级推动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推动跨界河流和重点干支流河道治理工作。继续以深圳河湾和茅洲河流域为重要突破口。深圳河湾2017年底全面完成片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和南山、罗芳、蛇口等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完工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四期、布吉河原特区内水环境综合工程等7项综合整治工程,采用生物生态新技术,治理湾区污染底泥,进一步提升湾区水质。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百日大会战”向纵深推进,光明片区整治全面铺开,全流域集中精力打赢攻坚战,年底前完成茅洲河干、支流截污及主体工程,完成60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茅洲河全河段水质实现不黑不臭。统筹抓好其他流域的综合治理,坪山河流域整治工程全面开工,完成4条支流整治;龙岗河流域完成梧桐山河、龙西河4条河流整治,开工丁山河、山厦河等16条支流整治工程;观澜河流域完成龙华河、上芬水等7条河流整治,开工牛咀水、清湖水等6条河流整治工程。

(二)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重点抓好断面水质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避让拆迁,先行实施截污工程,有效控制外源污染,重点推进茅洲河(宝安段)、福永河、石岩河等8条(段)重度黑臭河段整治工作。对暂不具备综合整治条件的河流,综合采取沿河截污、分散处理、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技术试验推广等措施,加快提升河流水质。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不黑不臭考核目标。落实国家省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考核要求,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三)开展好污水厂“双提升”和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量“双提升”行动,强化管网建设考核与污水厂运行效益挂钩机制,提高污水厂削减污染物负荷的能力。把排污口整治作为治河治污、提升水质的关键和首要前提,开展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截污入网、就地处理、截排箱涵”三个优先级,区分不同情况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2017年重点消除建成区36条黑臭河流1004个排污口和深圳河、茅洲河、坪山河、龙岗河、观澜河等五大流域排污口,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入河排污口。

(四)加快水生态建设。推动深圳河北岸生态重构方案实施,连通梅林、莲花山、皇岗公园及新洲河口公园的慢行系统。打造布吉河沿岸商业休闲带,加快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等沿河湿地项目建设,抓紧贯通大沙河沿河绿道慢行系统。尽早开工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全面开工大空港截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西部滨海旅游黄金水道。依托国际生物谷开发推进坝光片区防洪(潮)排涝工程,打造城市生态河流精品。通过优化修复水生态,拓展城市亲水空间。高标准建设洪湖、民治、坝光等多座绿色、友好、开放的公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水务设施环保品质,体现绿色发展理念,让市民有更多环境“获得感”。

此函。

深圳市水务局

2017年4月13日

(联系人:曾岭岭,联系电话:83071855)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答复五: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文号: 深公函字〔2017〕154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公安局

联系方式: 8446508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公安局

深公函字〔2017〕154号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20170012号汇办意见的函

安委办: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汇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共WIFI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市依托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丰富的互联网资源优势,无线城市建设成效突出,公共场所WIFI成为继水、电、气、交通外的城市第五项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公共WIFI上网已达日均300余万人次。我局网警支队自2014年以来便针对不同的WIFI运营和应用主体,坚持实施源头分类管理,并连续3年将公共无线上网场所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我局“网络安全基础管理”绩效考核范围,通过考核杠杆,将中、小场所自建WIFI的日常监管责任,与辖区分局、派出所的日常警务深度捆绑,促进分局、基层派出所民警进一步强化网络管理意识,推动辖区各类场所落实无线上网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我市公共无线网络的安全可控。目前,全市共计7万余家各类无线上网公共场所落实了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升了我市公共无线网络的安全防范水平。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探索应用简易消防设施。我局消防监管支队于2015年12月在宝安区开展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和简易消防设施应用“两个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主动破解难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树立示范样板,为推进全市各地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和简易消防设施应用工作提供经验做法,并于2016年3月份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已在全市各区进行推广使用。

(二)探索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组织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由10家以上重点单位组成1个联防小组,并结合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条块结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群防群治的区域联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单位区域自防自救水平。

(三)强推老楼电线电器检测。对老旧楼宇,尤其是城中村内的住户进行电线电器检查,发现问题后积极协调多方共同解决,尽最大可能把火患降到最低。

(四)完善消防监管制度。我局制定下发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消防后续监管办法》(深公消〔2014〕27号),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消防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做好消防后续监管工作。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已制定《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和《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深消安委〔2014〕24号),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体系。

以上汇办意见可对外公开。

深圳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1日

(联系人:朱杉、李文达,电话:84452818、8446508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六:

答复单位: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市质政案函〔2017〕10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8307026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

  深市质政案函〔2017〕10号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012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安委办:

  根据我委职责,现对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70012号,以下简称“《提案》”)提出以下汇办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一、对提案中我委有关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一)开展我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立法工作,规范电梯安全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提高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强化行政执法和第三方监督,保障电梯安全投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鼓励电梯新技术运用,全面提升我市电梯安全质量水平,预防、减少电梯事故,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积极与立法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二)出台全市统一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大力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为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持续优化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性能,减少电梯故障和防范电梯事故,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和节能环保水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起草了《深圳市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已于2017年4月11日向市财委、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各区(新区)政府、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三)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为切实整治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推进落实抓好深圳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2017年我委将在全市已登记电梯逐台安全检验的基础上,对600台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目前已在全年范围内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四)落实国务院供给侧改革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17年特别防护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业主在电梯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探索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新路径,推动电梯安全社会治理试验小区创建工作。2016年深圳市市场监督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深圳市电梯安全社会治理试验小区(以下简称“试验小区”)创建工作,并在2016年12月30日完成首批试验小区的验收工作。2017年3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2017年深圳市电梯安全社会治理试验小区创建工作方案》,计划2017年内完成30个试验小区的创建工作。

  (五)持续提高全市电梯制造安装和维保保养质量,不断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防止电梯伤亡事故,加强电梯安全监督抽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电梯制造安装质量、维护保养质量和载荷试验监督抽查。4月11日下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电梯制造安装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电梯载荷试验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目前抽查工作已全面开展。

  (六)将全市全部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使用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超过检验日期设备提前预警,避免超期运行。同时要求运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设备运行前必须逐一核查相关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是否有效,避免设备带病运行。

  (七)针对国内多起事故,针对性下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遨游太空”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深市监〔2017〕12号)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检查了“遨游天空”同类型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使用单位对设备日常运营的自查自检情况;二是抽查了有关设备配备的安全压杆、安全带等安全装置是否有效;三是敦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排查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经查,我市现有两台在用 “遨游太空”大型游乐设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运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事故同类型设备安全隐患,并形成报告后报我委。截止4月21日,我市在运营使用单位33家已完成自查自纠并提交报告。

  二、对提案中我委有关涉及醇基液体燃料和灶具的监管

  我委近年来一直把燃气具作为监管的重点,依法开展监督抽查。2016年共抽查家用燃气炉具60批次,合格40批次;商用燃气炉具81批次,全部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已依法组织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后处理率100%。同时,今年还将针对问题较多的家用燃气炉具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增加抽查批次。对于甲醇、醇基液体燃料产品,我委已予以关注,目前正在进行有关风险监测和研究工作。

  专此致函。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联系人:佟翰,李明生;联系电话:83070214,83070518)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七:  

答复单位: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答复文号: 深应急办函〔2017〕75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1598933092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应急办关于市六届政协三次委员会委员20170012号提案汇办情况的函

市安监局:

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提案号:20170012),贵局是主办单位,我办是汇办单位之一。现将有关汇办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城市公共安全是当前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我办内设的市政府总值班室全面加强了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值班带班,将紧紧围绕政协委员们反映的城市公共安全热点、焦点问题,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指导各单位全面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不断完善城市公共安全指挥体系

2016年,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成立了36个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中,提案涉及的地表沉降和地面塌陷、 “环保油”的存储和运输、燃气热力、余泥渣土的受纳处理、污水废水的排放管理、公共网络的黑客入侵等六个领域,已建立市一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预防和应对工作,分别为: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指挥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2017年,我办将围绕政协委员关心的公共安全热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

三、健全完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

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后,根据市领导指示,不断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建设。《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51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已全部编制修订完毕,并已正式印发。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后新增的6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制发布5个,《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发文。其中,提案涉及的六个领域,均已督促有关主管部门落实专项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分别为:《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地面塌陷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健全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针对上述六个领域,积极推动专项应急指挥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处置工作组建设。(1)地表沉降和地面塌陷方面,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组建了深圳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有队员253人;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组建市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有队员202人。(2)余泥渣土的受纳处理方面,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认真吸取光明“12?20”事故,组建了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应急救援队伍1680人和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28人两支专业救援队伍。(3)燃气热力方面,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维抢修公司华南分公司50人和深圳市燃气集团333人两支专业救援队伍。(4)“环保油”的存储和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领域,市公安消防支队现有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队伍400人;市安监局牵头组建了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应急一队)11人和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应急二队)24人两支专业救援队伍。(5)污水废水的排放管理方面,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组建了深圳市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专业队19人、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队伍50人、东江环保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队35人、深圳市绿达环保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队25人和龙善环保污染应急救援队35人等五支专业救援队伍。(6)防范公共网络的黑客入侵方面,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建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加强应急演练

2016年度,在深刻总结和反思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上,我办出台了《市应急办关于印发2016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应急演练的指导和推动力度,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16年全年,市三防、反恐、消防、海上搜救、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力、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燃气、森林防火、通讯保障、供排水、环境污染、核事故和核辐射、重大动物疫情、网络安全、地质灾害、旅游安全、公共卫生、口岸、涉外等2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模拟事故或突发事件场景,组织实施100人以上的较大规模应急演练30场,其中,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规模演练2场,市领导和上级部门领导参加的演练6场。各区(新区)共组织各类演练1720多场,其中100人以上参加的演练114场。

政协提案涉及的六个领域,2016年均已组织实施了年度应急演练。2017年,我办已作部署,将继续推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区(新区)加强应急演练,有关应急演练计划正在制定中,将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六个领域的应急演练。

六、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深圳市创建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工作方案(2016-2020年)》,我办目前正在组织深圳市第三代应急指挥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将重点推动提案所涉及六个领域的监管部门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并纳入深圳市第三代应急指挥平台大系统。

七、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016年,出台了《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若干规定》,组建了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提案所涉及六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均已纳入发布范围。2017年,将突出这六个领域,进行重点监测和发布。

此函。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刘进城,电话:88101062)

答复八:  

答复单位: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规土函〔2017〕132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市规土委

联系方式: 83949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规土函〔2017〕1326号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012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安委办: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第2017001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委汇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优化危险品存储空间布局的建议

深圳生产、储存及使用的危险品种类达1000多种,结合我市各类危险品实际使用情况及危险品不同存储要求,我委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将危险化学品分为油气(包括成品油和城市燃气)、民爆器材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三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布局规划(2006-2020)》已明确我市危险品仓储区东、中、西总体布局结构。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高速发展,早期布局的部分油气及危险品仓储区,例如清水河油气仓储区、东角头油气仓储区、布吉民爆仓库等,与城市建成区距离过近,引发居民心理不安,我委按照市政府相关指示,积极配合市油气及其它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指挥部开展相关搬迁工作。

我市存在成品油、LNG等油气长输管线穿越城区的现状,我委先后于2011年、2016年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大鹏LNG管线规划报建情况的报告》《关于要求广东大鹏LNG管线深圳坪前支线降压的请示》,建议大鹏LNG超高压燃气管道坪前支线降压,保障城市安全。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我委在编制工作中非常重视城市公共安全,设置了《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专题研究。该专题由市应急办(民防办、地震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市相关部门参与,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角度统筹做好系统风险防控和应急防灾的城市空间安排。我委将在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将《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专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城市空间规划的措施安排。

二、关于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建议

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已成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土地紧缺、交通拥堵、城市滞涝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我委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地方法规、技术指引方面做过多方探索。

(一)地下空间规划方面

早在2000年及2007年,我委就分别针对特区范围及全市域范围,编制了地下空间规划,确定了地下空间的重点开发区域,提出了分区管理策略、地下空间开发功能、开发强度等指引,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空间管理体系。

在全市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为强化地铁、交通枢纽与周边用地的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我委陆续组织开展重点片区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地下空间开发提供规划指引。目前已在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宝安中心区、罗湖金三角片区、前海、大空港地区、龙华核心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坪山中心区等地区开展或正在开展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

(二)地方法规和技术指引方面

2008年颁布的《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提出了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管理的程序性规定,成为指导地下空间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200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率先增设了地下空间章节,2013版《深标》中地下空间章节进一步扩充完善,形成较为系统的地下空间技术标准。2013年编制完成的《深圳市地下空间项目管理规程》,尝试就我市地下空间建设涉及的出让、规划设计、后续监管等系列问题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

目前,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正处于起步阶段。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等目标和要求。我委将在现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上,总结相关经验,根据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要求,在政策法规、技术指引、规划体系等方面继续探索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三、关于强化余泥渣土控制处理的建议

(一)源头减量,规划控制方面

我委已在《深标》及其他技术性规范文件中,引导建设单位鼓励建设地上停车库,以减少不必要的地下空间过度开发。在进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时,我委要求设计方案应根据地块自然地形进行设计,避免过度开挖土方,在满足防洪排涝和与周边道路管网顺畅连接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项目地块的竖向标高,减少建设土方产生。

(二)海洋拓展方面

2016年1月22日,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科学用海拓展海洋发展空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围填海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实施科学用海拓展海洋发展空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水务局、区政府和围填海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参加。

填海工程具体由申报用海单位负责实施,填海材料符合海洋环保要求即可,目前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机场三跑道等用海项目申报进展顺利,我委将一如既往的按照《科学用海拓展海洋战略发展空间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推进各项填海工程。

专此函告。

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君发,联系电话:83949449)

答复九:

答复单位: 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文号: 深建函〔2017〕780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30日

联 系 人: 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 8378505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建函〔2017〕780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012号的汇办意见

市安委办: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提案第20170012号),我局为汇办单位。经研究,提出汇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强化燃气行业管理机制

  (一)完善监管体系。作为全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燃气企业,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燃气场站开展全面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重点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保养,并做到有记录可查;作业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岗前须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能独立上岗操作,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和实施行政处罚。目前,各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状况良好,近几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和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燃气安全。

  (二)加强燃气管道安全监管强度。针对当前我市地下燃气管道纵贯东西,输送压力高、流量大,网络遍布城市建成区,设施用地被不断新增的城市建筑包围等现象,我局进一步加大燃气管道监管强度,成立了“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受我局委托,依法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危害燃气管道的行为依法制止和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快老旧地下燃气管网改造进度。为提高燃气管道本质安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投资将地下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为聚乙烯PE管道,力争在2016-2018年共完成718公里更新改造任务。

  (四)消除杂散电流带来的影响。针对杂散电流对我市燃气管道带来的影响,一是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老旧中压钢制燃气管道,我局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工作,更新改造工程涉及我市市政、庭院地下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该部分管道多数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投产运行已久,受到土壤腐蚀和杂散电流的影响,管道出现腐蚀老化现象,影响燃气管道运行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地方标准的制定。目前,我局已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埋地金属燃气管道预防杂散电流设计规程》,从前期施工、后期保护等技术层面防范杂散电流产生隐患。

  (五)关于成立燃气热力行业综合管理机构。目前,针对分散的燃气行业管理职能,对天然气资源管理、输配体系建设、特殊市场监管、技术监管和经济监管的监管空白这一现象,是否有必要成立燃气热力行业综合管理机构,建议由市编办统筹协调研究,论证其可行性。

  二、关于余泥渣土的收纳处理

  我局高度重视妥善处置全市余泥渣土的各项工作,会同各区、各部门采取系列控制处理措施,力争实现建筑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处置资源化。

  (一)源头上做好减量控制。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先后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工作方案》(深建废管〔2016〕20号)和《2017年度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实施计划》(深建废管〔2017〕4号),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在今年4月前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参照华星光电G11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新开发片区的大型建设项目深化研究项目建设竖向设计规划并预估可减少的土方量,鼓励土方就地平衡。二是在各层次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竖向标高控制的规划和相关审批,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地下开挖工程量。三是通过政策鼓励将部分地下空间功能引导至地上空间,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此外,我局研究将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内容并编制审查要点。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提出减排措施、弃土产生量、综合利用方式及数量、再生建材产品使用部位及比例等要求,并由审图机构按照审查要点出具审查意见。

  (二)从海洋上拓展空间。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请审定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请示》(深发改〔2015〕1759号),力争到2020年新增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对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能力评估报告(深规土〔2016〕139号),十三五期间我市每年可用于填海区的余泥渣土最大受纳库容预计在1250万方左右。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实施大空港弃土堆填项目,预计4月底前完成进场。待临时便道修筑完成后即可启动弃土受纳工作。

  (三)从横向上做好协调沟通。为解决我市工程弃土处置难题,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到揭阳、台山、东莞、惠州、珠海和中山等周边城市调研,寻求市外处置工程弃土的新途径。经积极对接,我局于2016年11月23日与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签订了《中山翠亨新区马鞍岛土方堆填处置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同意每年可接纳我市工程弃土约3000万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珠海等地的沟通对接,并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加快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建设工作,提升我市弃土外运能力。

  (四)从利用上研究资源转化。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工业化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新途径。自2010年以来,我市累计已资源化处理建筑废弃物超过2000万吨,生产再生建材产品(含骨料)达1200万立方米,节约填埋土地约2000亩,实现产值近15亿元,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目前,我市已有绿发鹏程、汇利德邦、永安环保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共8家,设计处理能力达665万吨/年,2016年实际处理量达521万吨。再生建材产品多样化,包括再生粗细骨料,再生混凝土和砂浆,以及再生砌块、路面砖、透水砖、植草砖等再生混凝土制品等。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工程弃土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雷飞,联系电话:83788221;

   肖华,联系电话:83788329)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答复十:

答复单位: 安委办

答复文号: 深安监管函[2017]421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联 系 人: 赵媛姝

联系方式: 88103395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20170012号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市政协办公厅: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明确将《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第20170012号)提案作为市政协2017年度重点提案(主席会议督办提案)。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与汇办单位市应急办、水务局、法制办、经信委、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公安局、住建局和交通运输委等10家单位认真进行研究,形成答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案的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制定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并将《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明确为2017年度我局“一把手”领办案件。4月28日,张勇局长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提案办理有关情况,听取各位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及建议。会后,我局根据有关意见建议,认真修改提案办理内容,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话沟通交流,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一落实提案中涉及的各项工作。8月28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徐友军主持召开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会上,张勇局长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详细介绍了提案办理过程及协调推进我市公共安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计划,并对提案的主要建议进行了回应和答复,表示将继续听取和采纳委员们的意见,优化提案答复内容,通过持续努力不断筑牢城市公共安全防线。

  二、关于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3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系列讲话及批示精神,对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也把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后,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12?20”事故反映出的干部作风积弊、工作差距和安全生产监管缺失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专门印发《全市深刻吸取“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举措实施方案》(深办〔2016〕87号),明确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学习,并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从思想认识层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2017年,市安委办还组织安排以区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对10个区党政领导班子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全市参加培训的党政干部达3650人,宣讲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安全生产形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点等,通过宣讲活动,有力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大力实施规划引领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安全发展。我市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已经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构筑保障有序的公共安全体系,要优化城市安全布局,将高压超高压油气管道、大型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等重大危险设施布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距离规定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设施,纳入近期改造规划。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发布《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又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分解到各区、各部门,提出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市安委办已完成《深圳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制定工作,以期引领未来若干年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方面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市安全监管局组建后,先后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依法治理、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衔接;同时,加快标准规范的制定,先后推动出台《深圳市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深圳市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试行)》、《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出台余泥渣土受纳场、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新能源电池、涉爆粉尘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7月31日)全市安监部门累计实施行政处罚2387次,处罚金额达6669.68万元,处罚金额占全省的32.5%。

  二是设立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充分发挥其安全“智囊”作用。“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创新设立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每年财政投入1-2亿元,配备100名左右的专家,为城市公共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组建后,先后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划的起草,参与全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有效发挥了作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机构的作用。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方面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消除安全监管空白。此前,我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职能及运行机制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63号)文件,明确安委会、消安委会和交通预联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理顺各级安全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和运行机制。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文件,明确和固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016年,我市又重新修订全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填补了海底天然气管道、电力行业、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和加固、再生资源回收、新能源汽车等监管空白,明晰了党政部门安全职责边界。2017年,在市安委办推动下,全市各区也先后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政部门职责规定。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2016年,市安委办会同市应急办,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开展新一轮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其中,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的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共排查出14个重点行业类别、5201个风险点位,根据评估定级,市安委办组织初步绘制了“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分布电子地图。2017年,以各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对2016年排查出的风险点位信息进行核实,同时聚焦城市工业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和其他需要关注的城市危险源,再次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分级,将形成10个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切实解决安全风险“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有效提升全市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四)关于“加强地下空间和监测预警”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地下空间规划研究。市规划国土委在全市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陆续组织开展重点片区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地下空间开发提供规划指引。目前已在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宝安中心区、罗湖金三角片区、前海、大空港地区、龙华核心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坪山中心区等地区开展或正在开展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下一步,市规划国土委将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在政策法规、技术指引、规划体系等方面继续探索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与前海管理局合作,正在开展前海合作区高强度开发区域综合风险研究工作,研究BIM技术在前海深基坑群、春风隧道工程安全管控项目中的应用,并拟在前海建立深基坑(群)及重要建构筑物实时智能化安全管控预警平台,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引导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此外,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还运用PSP-InSAR技术 ,组织开展对罗湖、南山、宝安等区域重点部位的地面沉降监测,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为制定有效管控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五)关于“强化燃气行业管理机制”方面

  一是完善监管体制。针对我市地下燃气管道纵贯东西,输送压力高、流量大,燃气网络遍布城市建成区,设施用地被不断新增的城市建筑包围等现象,市住房建设局专门成立了“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受市住房建设局委托,依法对燃气管道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危害燃气管道的行为依法查处。

  二是加强燃气日常安全监管和老旧地下燃气管网的改造。市住房建设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项安全大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燃气场站开展全面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明确重点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保养,并做到有记录可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和实施行政处罚。为提高燃气管道本质安全,全面消除隐患,市政府还投资将地下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为聚乙烯PE管道,力争在2016-2018年完成718公里更新改造任务,其中,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450公里管道改造任务。为防止杂散电流对我市燃气管道带来的影响,市住房建设局委托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埋地金属燃气管道预防杂散电流设计规程》,从前期施工、后期保护等技术层面防范杂散电流影响,保证燃气管道运行安全。

  (六)关于“加强‘环保油’专项监管”方面

  2016年我市发生数起“环保油”引发的事故,引发公众对该燃料安全性的担忧。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安全监管局针对“环保油”使用、运输、生产、储存、经营环节,牵头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狠抓落实,强化整治措施,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彻查各类“环保油”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全市排查涉及使用“环保油”经营场所6436家,关停1468家,查获“环保油”约110.86万升,均已处置完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升级处罚措施,由公安部门对违法违规人员采取拘留等措施,震慑相关从业人员的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环保油”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经验成效以及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强化后续处置管理,及时发布“环保油”装置拆除作业安全技术指引,加强“环保油”整治工作中相关处置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环保油”装置拆除作业顺利进行;五是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市安全监管局将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继续开展“回头看”,持续打击“环保油”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环保油”安全隐患死灰复燃,杜绝“环保油”新增安全隐患。

  (七)关于“强化余泥渣土的控制处理”方面

  一是优化建筑废弃物管理体制机制。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后,我市将渣土受纳场建设运营的管理部门由城管部门调整为住房建设部门,成立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将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营项目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发挥住房建设部门在工程监管和建筑废弃物源头管理方面的优势,形成全市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的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源头上做好减量控制。市住房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方案》和《2017年度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实施计划》,推广住宅装修一体化,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和新型墙材,进一步促进源头减排。市规划国土委也在今年4月前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并参照华星光电G11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新开发片区的大型建设项目深化研究项目建设竖向设计规划并预估可减少的土方量,鼓励土方就地平衡。在各层次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竖向标高控制的规划和相关审批,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地下开挖工程量。通过政策鼓励将部分地下空间功能引导至地上空间,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三是拓宽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渠道。首先在横向上做好协调沟通,市住房建设局先后到揭阳、台山、中山等周边城市调研,寻求市外处置工程弃土的新途径。2016年11月23日,市住房建设局已与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签订了《中山翠亨新区马鞍岛土方堆填处置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每年可接纳我市工程弃土约3000万方。其次,加强与珠海等地的沟通对接,会同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建设工作,提升我市弃土外运能力。此外,我市还积极从海洋上拓展空间,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请审定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请示》,力争到2020年新增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对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能力评估报告,十三五期间,我市每年可用于填海区的余泥渣土最大受纳库容预计在1250万方左右,目前,市住房建设部门正在组织实施大空港弃土堆填项目,已完成进场,待临时便道修筑完成后即可启动弃土受纳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工业化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新途径,我市累计已资源化处理建筑废弃物超过2000万吨,生产再生建材产品(含骨料)达1200万立方米,节约填埋土地约2000亩,实现产值近15亿元,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目前,我市已有绿发鹏程、汇利德邦、永安环保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共8家,设计处理能力达665万吨/年,2016年实际处理量达521万吨。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工程弃土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五是持续开展渣土受纳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住房建设局委托甲级工程勘察单位对全市139处在用、已封场的渣土受纳场和规模较小的渣土堆填场进行“地毯式”排查和安全评估。现已根据评估结论,关停119处规模较小的渣土堆填场,并完成对评估报告涉及的 139处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使全市渣土受纳场均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八)关于“加快治水提质工作步伐”方面

  按照《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和《深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度,全市共安排治水提质工程项目486个(其中2016年续建项目325个),计划完成年度投资193亿元。全市完成1412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50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开工100条以上,完成119公里河道整治工作;完成100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一是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推动河流治理攻坚突破。通过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推动跨界河流和重点干支流河道治理工作。以深圳河湾和茅洲河流域为重要突破口,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其中,深圳河湾2017年底全面完成片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作,南山、罗芳、蛇口等3座污水厂完成提标改造,确保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四期、布吉河原特区内水环境综合工程等7项综合整治工程按时完工;茅洲河流域2017年底前将完成茅洲河干、支流截污及主体工程,以及60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其他流域综合治理包括:坪山河流域年底前完成4条支流整治,龙岗河流域完成梧桐山河、龙西河4条河流整治,观澜河流域完成龙华河、上芬水等7条河流整治。

  二是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重点推进茅洲河(宝安段)、福永河、石岩河等8条(段)重度黑臭河段整治工作;对暂不具备综合整治条件的河流,综合采取沿河截污、分散处理、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技术试验推广等措施,加快提升河流水质。继续扩大水环境监测范围,水环境监测点位从253个增加到430个;针对未达到地表水V类的河流,编制水体达标方案,以消除流域黑臭水体和考核断面达标为目标,从政策、工程、监管等角度制定了达标任务,并逐一落实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和完成时限。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不黑不臭考核目标。

  三是开展污水厂“双提升”和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量“双提升”行动,提高污水厂削减污染物负荷的能力。开展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截污入网、就地处理、截排箱涵”三个优先级,区分不同情况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2017年重点消除建成区36条黑臭河流1004个排污口和深圳河、茅洲河、坪山河、龙岗河、观澜河等五大流域排污口,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入河排污口。

  四是加快水生态建设。推动深圳河北岸生态重构方案的实施,连通梅林、莲花山、皇岗公园及新洲河口公园,打造慢行系统。加快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等沿河湿地项目建设,抓紧贯通大沙河沿河绿道慢行系统。尽早开工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全面开工大空港截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西部滨海旅游黄金水道。依托国际生物谷开发推进坝光片区防洪(潮)排涝工程,打造城市生态河流精品。高标准建设洪湖、民治、坝光等多座绿色、友好、开放的公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水务设施环保品质,实现绿色发展。

  (九)关于“强化公共wi-fi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制定标准确保安全。2017年6月22日,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服务规范》(深经贸信息信安字〔2017〕175号),并在《深圳市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服务规范》中专门设置“网络安全保障”章节,要求公益性公共场所WLAN网络应采用信息安全技术,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要求,可管可控,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二是加强认证管理确保安全。按照公共场所信息接入安全要求,采用基于帐号/密码的用户授权和认证等安全方式,满足多种终端类型认证上网需求,同步落实上网实名登记、上网日志留存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相关信息留存六个月以上,并预留警用数据接口,实现上网用户的可追溯管理。加强WLAN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WAPI)等安全技术应用”,切实推进公共场所免费WLAN管理。

  (十)关于“强化安全战略研究和宣教工作”方面

  一是启动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在《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开展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2017年,市安委会已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73.15万元,用于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编制前期调研工作的开展。市安委办正组织开展调研前期工作,计划在全面深入、研判特大城市潜在致灾因素,收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方城市安全发展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调研报告及我市城市发展战略编制提纲;2018年,市安委办拟在专项经费中再申请226.85万元,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组织安全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编制我市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二是全力建设安全生产公众安全宣传教育阵地。2010年,我市投资1亿元建设的全省唯一一家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正式对外免费开放,近几年来接待参观体验人员年均超过20万人次,已成为深圳市安全教育的重要阵地和旗帜。2015年4月,全省唯一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馆在基地内建成开放;2016年11月,全国首家以燃气为主题的互动式体验馆也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市安全监管局正全力推动行业部门、区、街道和社区安全教育场所及设施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1+10+N”(即1个市安全教育基地+10个安全教育分基地+若干主题安全教育基地)的安全教育基地群,其中,正在施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底基本建成的南山区安全教育体验馆选址于南山区中山公园内,体验馆内设置了工业安全、交通安全等六个体验区,体验互动项目40余个,大量运用虚拟现实、VR仿真等多媒体互动技术,实现对市民、学生、企业员工的体验互动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正在施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项目建设的盐田区安全生产体验中心,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教育为重点,拟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安全生产公众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完善,将全面提升安全教育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夯实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全面启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态宣教模式。2017年,市安委办(安监局)与媒体展开深度合作,分别在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路路通》栏目开设“12350安全零距离”电视专题节目,在“壹深圳”客户端、深圳特区报“读特”客户端、深圳晚报“网易”、“zaker”等新媒体客户端开设专栏(主要包括全市安监动态、生产安全典型案例、安全法规出台、安全形势发布等内容),与六家纸媒合作开展专题专栏报道连同“深圳安监”以及各区、各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构建安全生产宣教平台。2017年上半年,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4条、微博发布信息1057条。联合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深圳晚报等大型媒体,打造新媒体宣传体系,通过电视频道、电台宣传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累计展播公益广告354分钟。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9日

  (联系人:赵媛姝,联系电话:88103395)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