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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深港澳合作 着力实现互惠共赢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0

    提案第 20170432 号

    标 题: 关于深入推进深港澳合作 着力实现互惠共赢的提案

    提 出 人: 廖启承

    办理类型: 分办

   主办单位: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

    会办单位:

    内 容:

   “十三五”规划强调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作为大珠三角区域三个毗邻的城市,深港澳合作已进入相互协助、携手发展的新阶段,三地任何一家都不能孤军奋战,需要进一步深入合作,在已有的经济合作的基础上,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加强在金融、会展、科技、人才等领域的高效对接,深化区域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创造共赢机会。

    办 法:

   一、加紧推进深港澳金融合作

    深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已久,经济的融合导致了金融的合作,虽然深港澳金融合作步伐有所加快,但三地金融业尚未有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并且三地本身的金融业也面临若干问题。因此,需扩大深圳金融服务业对港澳的开放,便利香港的投资融资活动,并涵盖更大范围的投资和融资产品;充分发挥深圳的区位优势,使深港两地成为内地引进外资和“走出去”的重要窗口;发挥澳门作为中葡经贸合作平台的功能,与深圳共推中葡金融合作。澳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以融资租赁及财富管理业务为重点的特色金融,可以通过引入深圳的租赁公司落户澳门,并在资产管理领域积极与香港的金融机构合作以吸引深圳的高净值人群。三地通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城市群。

   二、加强深港澳会展业合作。

   香港的会展业发达,澳门会展业起步较晚,尚未形成规模。通过吸引香港的知名会议展览机构到澳门或深圳设立分支机构,连手发展深港澳三地的涉外会展业,共同创办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从而不断提升会展活动的专业水平和成效,吸引更多优质的高端商务旅客。

   三、加快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香港拥有以港科大为代表的高校汇聚的大量国际化人才资源,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大量的资本,但缺少创新创业孵化的平台;澳门高等教育迅速崛起,澳门科技大学已经在2016年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名列第32位,同时澳门资金充裕,并且是葡语国家市场的桥梁,但澳门本地市场狭小,亦缺乏创新创业的孵化平台;深圳在三地之间科技优势明显,人口结构中创新人才占比很高,每百万人口中的研发人员数达到1.8万人,约为香港的6倍。通过联动深港澳三地创新资源互补,推动三地创新创业协同发展。

   四、加速深港澳人才培育合作。

    随着广东自贸区启动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急需熟悉国际规则的人才,而港澳在金融、会计、审计、商业管理、法律服务等行业聚集了大量高端的国际化人才。引入港澳的优质教育资源到深圳合作办学,扶持港澳的教育机构和人员到深圳前海自贸区设立独资学校或培训机构;同时支持深圳大专院校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港澳参加研修培训。推动国际人才便利签政策,鼓励港澳人才在深发展,为港澳青年“创客”在深圳创业提供资助。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港澳创业企业在深圳创业板上市。

    当前深港澳已经建立起全方位的合作关系,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中,三地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为重要。以上建议,期望深港澳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融合发展,互补共赢,共同繁荣。

 

 

    答复单位: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科技创新函〔2017〕1052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联 系 人: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 82002314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1052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4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廖启承委员: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您在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深入推进深港澳合作着力实现互惠共赢的提案》(第20170432号)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的关注和支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提案中提到的“加快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港澳创新科技领域合作情况

    (一)政府政策扶持方面

   一是设立“深港创新圈”联合资助计划。2017年对8个深港创新圈项目予以1400万元资助,累计联合资助深港合作项目77项,深圳单方资助深港合作项目227项,双方共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同时,深港两地合作单位还积极参与粤港联合创新计划,2016年推荐17家单位申请粤港联合创新项目,3家单位获得粤港联合资助。香港6所高校在深机构累计承担国家、广东省、深圳

    市科技项目1128项,获得支持经费9.4亿元。

   二是前海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包括双15%所得税优惠,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前海合作区可享受15%个人所得税优惠,符合产业规定的企业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政策,即通过财政资助、落户引导、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给予核定规模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截至2016年底,综合试点已累计扶持项目104个,拨付扶持资金5.82亿元,拉动社会投资200.77亿元;前海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将从集聚、贡献、空间及人才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进而吸引总部企业入驻。该政策的出台改变了前海5年无总部扶持政策、总部企业面临流失的被动局面。截至2016年底,共认定总部企业33家,发放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1.47亿元。我们将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前海政策扶持体系。

    (二)人才互认方面

   目前港澳与内地专业人才资格互认推进较缓慢。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香港执业证明在内地不认可。我们也作了很多努力,有一定突破,但由于大部分事权在国家部委,协调难度极大。我们将继续向国家争取授权,解决内地与香港职业资格互通互认问题,进一步增加两地人才互认的专业范畴,同时以前海为试点,授权前海单方面承认港澳相关专业人士在前海区域执业资格,吸引港澳各类现代服务业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从业。

    (三)提升深港澳创新科技的源头实力。

   积极推进卡罗琳斯卡医学院(KI)来深发展。2017年6月15日,艾学峰副市长在香港会见了卡罗琳斯卡医学院(KI)副院长玛利亚·玛苏希教授,探讨KI在深圳的合作与发展事宜,包括合作领域、合作愿景、合作内容与模式等。加快香港高校来深办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去筹转正”,2014年正式开始招收本科生,香港6所大学均在深圳设立了研究机构(6所指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4所高校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兴建了产学研基地,共计占地面积2.6万㎡,建筑面积6.5万㎡,总投资约4亿港元,现已全部投入使用;香港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也建立了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6所香港高校依托虚拟大学园平台,开展科学研究、联合人才培养、培育高科技创业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6所香港院校累计在深联合培养各类人才9211名(其中博士后32名、博士199名、硕士2627名、职业技能及定单培训3050名,其他短期培养等方式3303名),在深设立科研机构72家,转化成果及技术服务269项;注册企业79家,注册资金约2.9亿港元。深港青年创新创业方面。为实现深港科研成果、技术转移至产业发展,深圳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青联、香港青协共同发起建设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于2014年12月7日正式运营。梦工场园区占地面积5.8万平米,建筑面积2.7万平米,可为创业团队提供拎包入住的办公环境,叠加覆盖深圳、南山、前海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截至2016年底,梦工场培育扶持的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共计172家,其中77家由港澳青年创建或参与,从事移动互联网行业77家,占45%;智能硬件行业52家,占30%;文化创意领域17家,占10%;其他专业服务领域26家,占10%。涌现出一批优秀团队,例如:香港秀秒科技团队去年拿到1000万元融资,并获得中国新媒体大赛华南赛区冠军;香港云端容灾团队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冠军,拿到天使轮投资258万元;蜂巢网络团队获得Master of Code香港赛区冠军。梦工场初步实现了深港科技合作成果的转化,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深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

   2017年1月3日,《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正式签署。继前海之后,落马洲河套地区将成为深港合作的又一重要平台,这不仅对深港来说是一次意义非凡的突破挑战,对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更是一次互利共赢的新机遇。未来,深圳、香港两地将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建设香港最大的科技创新园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以河套地区为突破,将深港边界地区的保税区(皇岗口岸附近约3平方公里)和河套地区连片建设成为两地创新要素无缝对接的特定区域,打造深港创新走廊,试行人、财、物的自由流通。充分发挥深港政策优势,积极争取在河套地区布局国家级科研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和高等学府的国际化校区,并适用香港的税收、签证、进出口等政策优势,推动跨越式发展。加快推动“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成为深港合作的战略新支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的高端新引擎。

   (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目前,由于深港澳三地在知识产权领域普遍存在适用法律、取证、执行程序难以统一等问题,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也日益增多。我们正积极争取,请国家主管部门与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研究推动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机制和举措。同时,在前海范围内加大举办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成果转化交易活动及相关人才培训的力度,探索在前海建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体系,保障科技创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关于青年及教育方面

   发挥前海促进三地青年深度交流的战略支点作用,全力做好对港青年工作。一是积极建设香港青年爱国教育基地。近两年来,前海共接待了香港青年来访考察交流近400批次,共15000余人次,香港青年切实感受到了内地特别是前海日新月异的变化、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蓬勃发展的气象,有效弥补了香港青年对内地认知上的偏失,增强了国家认同。二是深入推动香港大学生实习基地。2013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施政报告中就青年发展的工作提出,要通过与团体和院校合作,增加年轻人到内地实习的机会。前海积极与香港菁英会等机构合作,开展香港大学生前海实习计划。自2014年以来,共提供了1408个实习岗位,为香港实习生及港籍员工安排导师“传帮带”,并提供全方位的生活工作便利。三是切实营造香港青年就业平台。前海管理局属单位前海金控公司面向社会包括香港公开招聘,报名的香港青年多达200多名,经过笔试面试后,录用了7名港籍青年员工。组织并鼓励区内企业在港招聘,目前已有近千名香港籍青年在区内企业工作。

   深圳高度重视港澳籍学生接受教育问题,密切与港澳方面沟通,多渠道为港籍学生在深就读提供便利,鼓励跨境学童就近入学。目前港澳籍儿童在深圳就读有以下渠道:一是自2017年,港澳籍学生可以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二是就读与香港教育接轨的两所港人子弟学校和9所开设“港籍学生班”的民办学校;三是就读我市200多所民办中小学校;四是就读7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1所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如果港籍学生家长选择跨境赴港就学,深圳市教育局也协助香港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服务窗口派发《跨境学童交通安排须知》,提醒家长注意有关事项。港方政府也重视在深居住的港籍儿童就读问题,如在北部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给予交通补贴,为在深居住的港籍儿童入学创造条件。此外,我们欢迎香港籍人士来深举办港人子弟学校 根据有关规定,港人子弟学校应由香港籍人士举办,我市欢迎香港籍人士来深开办港人子弟学校。市教育局曾接到一些香港办学团体的咨询,目前还未接到正式的办学申请。

   2017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香港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深港澳合作赢了新的重要战略机遇,下一步,我们将以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为重要契机,共同开发建设“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同时加强与澳门的合作,联手打造世界级的科技创新湾区,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热切关注与鼎力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陈望远,电话:88103417, 1581856508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 深人社函〔2017〕85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联 系 人: 陈蓝蓝

    联系方式: 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人社函〔2017〕856号

    A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

    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432号提案的答复

    廖启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深港澳合作,着力实现互惠共赢》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港澳人才在深发展,为港澳青年‘创客’在深圳创业提供资助”

   我市一直大力支持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来深就业创业。海外人才政策体系为包括港澳人才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奖励补贴及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发〔2011〕9号)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的通知,来深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限国籍、户籍等条件,按人才确认的A、B、C类不同层次分别获得30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的奖励补贴,同时还可享受在居留和出入境便利、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税收、医疗、保险等八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解决留学人员创业“开头难”的问题,吸引其来深创新创业,2012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委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18号)。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文件精神,2016年又启动了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将补贴标准提高至30万元至100万元。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了如光启、绎立锐光、茁壮、柔宇科技、华傲数据等海归骨干企业,促进了我市“海归经济”的蓬勃发展。港澳青年创客如为留学人员,且创办企业符合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条件,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创业资助,确定后可按一、二、三等奖不同层次享受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关于“扶持港澳的教育机构和人员到深圳前海自贸区设立独资学校或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前海南沙横琴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3号)中第六条“前海、南沙、横琴新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区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相关工作”的规定,此项事宜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负责。同时,我局已于3月收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草拟的《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积极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周婷,电话:88125417)

 

 

    答复单位: 金融办

    答复文号: 深府金函[2017]807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联 系 人: 金融办 牛德英

    联系方式: 15625299921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府金函〔2017〕807 号

   深圳市金融办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4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廖启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深港澳合作 着力实现互惠共赢的提案》(第20170432号)我办已收悉,感谢您对深圳市和深港澳合作的关心与支持。该提案中的相关建议非常具有价值和启发意义,部分工作建议与我办目前正在推进中的事项高度契合。我办将认真研究和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现针对相关提案内容反馈如下:

   2017年初,李克强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将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这标志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性战略发展规划。

   粤港澳地域相通,文化相近,从地区上看,港澳因素以及粤港澳的合作对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具有全局意义。大湾区城市群的提出,将使粤港澳合作从过去三十多年前店后厂的经贸格局,升级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最重要的示范区,从区域经济合作,上升到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这为粤港澳城市群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赋予了新使命。未来,在金融合作方面,粤港澳三地可探索共建湾区共同资本市场和核心金融圈,推动粤港澳金融竞合有序、错位发展。

   一是在现有深港跨境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湾区金融资源自由流动,逐步形成粤港澳资本共同市场。无论是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债券以及QDII、QFLP、ODI等跨境金融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还是“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的相继启动,均为内地和港澳间跨境资本流动、逐步形成融合发展的共同资本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可继续发挥深圳前海在跨境投融资方面的各项政策优势,支持在前海建设向企业提供跨境投融资业务服务的国际资本服务中心,将前海打造成为湾区引进外资的“入海口”和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出海口,积极整合国内外资本市场优质业务资源,加强湾区各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协同,进而推动大湾区范围内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

   二是推动深港、深澳在金融创新领域的深入合作。2016年至今,深、港、澳三地已联合召开了四次深港澳金融创新座谈会。通过历次座谈会,三地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针对如何共同营造金融创新环境、促进金融创新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意向。2017年6月2日,深圳市金融办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在深圳签署了关于加强深港金融科技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连接全球优质金融资源的基础优势,澳门是中国与葡语系国家经贸合作平台,具有天然的离岸业务优势,而深圳近年来在科技与金融方面创新实力日益凸显,不仅涌现出以华为、中兴、腾讯为代表的顶尖信息技术企业,还培育了以平安集团、招商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集团和微众银行等极具代表性的创新型金融科技公司。深港澳完全可以在金融科技领域加强合作,不断提升三地在金融创新领域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领先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三是深化深澳在特色金融方面的共同合作。2016年10月12日,李克强总理视察访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宣布了中央支持澳门的十九项措施,并首次提出鼓励澳门发展金融业。为加快落实中央政府鼓励内地与澳门合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深澳交流与合作,经双方政府高层官员频繁互访沟通,深澳现已就共同深化两地金融合作,推动澳门特色金融发展达成了的初步共识。

   目前,深澳双方已经成立了特色金融联合工作组,确立了两地金融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发展澳门特色金融,关键是率先实现一批金融基础设施落地建设。未来,工作小组将紧密围绕这一目标,加快各项工作的论证和推动。从场所来看,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交易场所、登记托管机构、支付结算平台及其系统等。从制度规范来看,工作小组还需重点推进内地跨境金融制度的创新和优化、澳门金融监管法律更新、澳门证券监管机构设立等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金融办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许翔,联系电话:88120703)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