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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提升“蓝领工匠”社会地位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2

    提案第 20170505 号

    标 题: 关于倡导提升“蓝领工匠”社会地位的提案

    提 出 人: 张耀华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总工会

    会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

    内 容:

    背景: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上,李克强总理谈到2016年政府工作重点时说:“要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工匠精神”这个词——在“互联网+”倡导下,制造行业的社会地位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很多人认为再提“工匠精神”已经落伍了。但是制造业才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智造”,全社会必须从培养“工匠精神”开始。

    近年随着国人境外旅游逐渐增多,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国人在海外大肆采购,尤其去买电饭锅、马桶盖等民用器具似乎变成了去日本旅游的必选项目。当大多数人选择海外的普通消费品时,我们就不能把“崇洋媚外”的帽子往上扣了,也更不能用所谓的“支持国货情结”来绑架消费者——根源只有一个:外国人做的产品就是比我们中国人自己制造的好!

    中国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为什么搞不好?就是做事缺乏严谨的工匠精神。中国的产品质量不如日本,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家做事比我们更严谨,更具有工匠精神。

    我们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竟然缺少“工匠精神”,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在中国人传统认知里,“工匠”的地位从来都是很低的——仅从数千年儒家文化中三教九流“一流帝二流官三流僧四流道五流医六流工七流匠八流娼九流书生十流乞丐”排序可见一斑。

    时至今日,尽管中国早已成为世界工厂,但我们依然缺乏对工匠精神的重视和尊重。而欧美文化里,古时出色的工匠可以跟艺术家和作家齐名、今天蓝领工程师仍然是非常被社会尊重的。在美国,电焊工或柴油机修理工的收入往往比办公室白领高,有的甚至高2或3倍;“跑”去美国的曹德旺给大家做的数据分析“美国蓝领成本是中国的8倍、白领是中国的2倍”,也从侧面说明了中国今天的蓝领技术人员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

    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都在追求 “短、平、快”(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近年来资本力量涌入后更是把“赚快钱”作为企业至高无上的追求,民企如此、国营企业也是如此——当企业把“赚快钱、快赚钱”作为经营信条时,资本的“逐利”性驱使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盈利空间而不断调整产品方向甚至是行业方向。所以近年来很多企业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扩张经营范围,原本做金属零件加工的跑去炒矿、做实业的转行做投资金融、做制造的转行去做互联网……于是就发生了把工厂卖掉去炒房的企业,一年下来发现比经营工厂赚到的多得多的悲催故事。

    更有一个让制造业主们揪心的痛点: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几乎没有人愿意选择去做蓝领工人——都想去做白领、做互联网、甚至自己创业。大部分实业都出现招工难、技术团队青黄不接的局面,甚至很多国营企业车间都很难见到30岁以下的年轻人,基本都是40岁以上的员工——有很多工种没有年轻人愿意学、愿意做。这个痛点绝不是靠机器换人就可以解决的!

    或者有人会说我们每年也在表彰劳动模范,发“五一劳动奖章”,怎么能说劳动者社会地位差呢?不妨随手查下全国各地“劳动模范”的表彰名单,遗憾的是看到的大部分都是带“长”领导、更多的是总经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真正的一线劳动者凤毛麟角!我们不反对一些有一技之长的“长、董事长、书记们”去做劳模,但是现状明显违背了最初设立“劳动模范”称号的初衷!光环都在这些“长”们身上,谁会去真正关心一线劳动者的疾苦?为何不能让更多的一线的“蓝领工匠”去接受表彰?甚至于有人为了拿到“劳模”称号要送礼、要拉票买票搞腐败——长此以往如此的气氛怎么能让社会认同这些表彰,进而会让真正的劳动人民反感这些所谓的“劳模”称号了!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浮躁的三十年,因为缺乏正确引导和政策支持,整个社会都在向“钱”看——企业“赚快钱”、员工“快赚钱”,如此循环下去,我们的制造业将没有未来!

    此时李克强总理提出培育“工匠精神”正当其时!我们不仅要要培养对工作执着、对所做的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更要政府主导建立崇尚“工匠”的文化氛围、拿出切实提升“工匠”社会地位的举措,如此“工匠精神”才能从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地、生根、进而茁壮成长!

    办 法:

    围绕制造2025规划实现、培育深圳市自己的“工匠精神”氛围,在接下来的竞争中确保继续领先优势,建议措施如下:

    1、责成总工会牵头、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工匠考核和评选标准:比如能坚持十年在同一个行业细分领域且市场口碑好的企业主“企业工匠”、十年以上坚持在同一岗位并有高深的技术积累的资深蓝领工人为“技术工匠”,等等,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若干等级,拟定的标准必须要降低现有工程师职称的一些要求,比如英语、专利和论文要求;

    2、责成总工会会同行业协会拟定工匠表彰及奖励标准(可参考劳动模范表彰既有规则)、确定表彰范围加大——比如每个行业细分行业每千人从业者每年必须选出5人作为表彰对象,但必须要倾斜于一线蓝领技术工人,具体评选和推荐可交由行业协会组织;

    3、以“五一劳动节”为节点,把每年的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扩展为“劳模及工匠”表彰大会,分别市区2级同时表彰,同时加大媒体报道力度,宣传工匠精神,必要时设立深圳市自己的“工匠节”,节日重点做些工匠产品和技艺交流;

    4、责成行业协会制定“技术工匠”津贴标准,作为推荐标准给企业参照使用,由各行业协会建立工匠数据库,对评为“技术工匠”的劳务工进行管理;

    5、责成各行业协会和工会一起制定企业培养工匠奖励制度,由各关联政府部门负责对工匠培养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政策要特别向专注于基础制造领域(如模具、机械等需要技术积累的若干行业),让企业在培养“蓝领工匠”的同时享受一定的政策扶持(减免税负、培训补贴等)——工匠是社会的工匠,不仅仅是某个企业自己的;

    6、加大校企“产学”合作,由协会主导、选有资质的学校和行业内知名企业合作办学,培养“技术工匠”——毕业生直接录入数据库、录用企业给予初级工匠最低保障工资等;

    7、制定工匠补贴政策,给予符合条件、认定为“工匠”的给予减免个税补贴政策,制定鼓励政策,给予“工匠”入户、孩子就读入学、廉租房和福利房的倾斜。

 

 

    答复单位: 地税局

    答复文号: 深地税函〔2017〕124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3月20日

    联 系 人: 地税局陈东阳

    联系方式: 83773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提案第20170505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总工会:

    张耀华委员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倡导提升“蓝领工匠”社会地位的提案》(第2017050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对其中涉税问题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目前,国家层面制定了多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培训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减轻企业培养人才的税收负担。例如: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4〕59号、财税〔2015〕63号);软件生产企业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财税〔2009〕65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2〕27号)。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包括“蓝领工匠”在内的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我市有关部门牵头制定了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等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和奖励等形式减轻人才个人所得税负担。

    但是,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关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等规定,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擅自做出减税、免税、退税和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我局无权自行制订针对企业培养“蓝领工匠”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或针对“工匠”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收集委员有关建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并提出政策调整的相关意见建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熊陈琛 电话:83773476)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 深人社函〔2017〕471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陈蓝蓝

    联系方式: 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答复单位: 总工会

    答复文号: 深工政案函〔2017〕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联 系 人: 办公室

    联系方式: 88135001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工政案函〔2017〕6号

    关于市政协第2017050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尊敬的张耀华委员:

    《关于倡导提升“蓝领工匠”社会地位的提案》(第20170505号)收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总工会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汇办意见

    (一)建设世界一流的技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技工院校教育改革发展,聚焦技工院校国际合作和企业合作,突出双元制教育,引入德国、瑞士等境外技工教育优质资源,共建特色学院(专业)。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模式,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弹性学时学分等措施,探索以企业为主导的技能人才新型培养模式。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建立完善符合市场需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印发《深圳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办法》,实施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改革,形成了社会化鉴定、企业培训考核、院校学生评价、突出业绩认定评价和技能竞赛等多方式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渠道。对行业特点明显或企业特有的职业(工种),支持企业开展员工技能评价,政府认可其培训考核结果。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实施“公共实训培训鉴定一体化”评价方式,在职业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双评价,促使评价更有针对性,促使职业资格证书更加植根于企业。

    (三)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修订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进一步调整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项目,优化补贴申报流程,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一线劳动者立足岗位学技能,提升素质促发展。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证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异地务工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员工技能等级评价、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均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16年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7024万元,使11.5万人受惠。开展技能培训券发放试点,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提高员工生产技能水平。

    (四)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力度。印发《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办法》,每年从深圳市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评选10名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每年选拔30名有持续发展潜力的青年高技能人才,资助其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艺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参加国际技能比赛,每人可申请的资助经费达20万元。2016年已评选了首批10名“鹏城工匠”和30名“技能菁英”。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完善技能培训券发放政策,实施“技能菁英”遴选资助和“鹏城工匠”评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二、市地方税务局的汇办意见

    目前,国家层面制定了多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培训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减轻企业培养人才的税收负担。例如: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4〕59号、财税〔2015〕63号);软件生产企业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财税〔2009〕65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2〕27号)。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包括“蓝领工匠”在内的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我市有关部门牵头制定了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等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和奖励等形式减轻人才个人所得税负担。

    但是,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关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等规定,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擅自做出减税、免税、退税和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我局无权自行制订针对企业培养“蓝领工匠”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或针对“工匠”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收集委员有关建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并提出政策调整的相关意见建议。

    三、市总工会的意见

    (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印发《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并于2016年评选了首批10名“鹏城工匠”,据该《办法》表述,今年每年均评选一批不超过10人的“鹏城工匠”并给予奖励。在此情况下,如再责成市总工会拟定工匠的考核和评选标准、表彰及奖励标准,可能会造成重复,是否合适,有待商榷。

    (二)“五一劳动奖章”和劳模的评选表彰,均是面向各行各业职工,最终表彰的各行业人数,与该行业的经济规模和从业人数相关。在评选时,我们严格限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中层职务人员,注重向一线职工倾斜,特别是在苦脏累险的普通岗位默默奉献多年职工、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在技术研发改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最近三年,一线职工、科技创新人才的评选比例都超过65%。

    (三)在五一评选之外,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表彰奖励高技能人才。从2011年开始,全市性技能竞赛涌现出来的第一名技能选手,市总工会授予了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截止目前,共授予了77人。

    (四)目前,在政府严控评选表彰的背景下,我们建议各行业协会直接开展行业的工匠评选活动,只要行业协会公信力强,评选结果也会得到行业会员的公认,如深圳市质量协会现正在开展“深圳质量匠人评选”。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系人:毛如霞,联系电话:88123143

    市地方税务局联系人:熊陈琛,联系电话:83773476

    市总工会联系人:王生淋,联系电话:88135076

    深圳市总工会

    2017年7月18日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