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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5

    提案第 20170520 号

    标 题: 关于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的提案

    提 出 人: 张华农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会办单位: 市文体旅游局

    内 容:

    根据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粤文物函〔2016〕293号)有关要求,结合新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和有价值传统村落现状,拟提请市人大、政协形成提案呼吁整理立项,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分级保护、分类利用和分期实施科学修缮。

    办 法:

    根据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粤文物函〔2016〕293号)有关要求,结合新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和有价值传统村落现状,拟提请市人大、政协形成提案呼吁整理立项,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分级保护、分类利用和分期实施科学修缮。

 

 

    答复单位: 市文体旅游局

    答复文号: 深文体旅函〔2017〕13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3月20日

    联 系 人: 市文体旅游局

    联系方式: 1892389839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5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A)

    大鹏新区管委会:

    张华农委员提出的《关于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的提案》已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 文物分级保护情况

    大鹏新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2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保护单位 1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16处;名人故居2处。目前,均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文物级别的不同要求实施了保护措施。

    最近,广东省组织开展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结合我市正在筹建中国改革开放博物馆,我局考虑袁庚同志作为深圳改革开放代表历史人物之一,应扩大袁庚故居(未定级名人故居)社会和文化影响力,将与大鹏新区商椎,提升袁庚故居保护级别,向省文物局直接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 有价值村落情况

    2007年市规划和国土委滨海管理分局对大鹏半岛的古村落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和研究,选出了21个重点保护的传统价值村落,据了解,并将传统价值村落和重要文物一并纳入了城乡规划。大鹏新区整村列为文物的有5处,分别为大鹏所城、王母围、水头老屋、大岭吓老屋及西贡老屋(均私有产权)。目前,除大鹏所城正在开展整体维修工程外,其他4处均已完成文物挂牌,大鹏新区将继续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开展日常巡查保护,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工程实施及利用情况

    1.重点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目前大鹏新区正在开展的文物工程包括:(1)国保单位大鹏所城的二期保护工程。工程于2005年由市政府整体立项,按照“整体立项、分步推进”的原则,一期保护工程共投入5994万,于2011年完成;二期保护工程计划投资3.01亿,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文物保护工程项目。(2)省保单位土洋东纵司令部旧址的屋面维修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82.7万元,计划于本月底基本完工。(3)未定级文物袁庚故居的维修工程,大鹏新区文物部门于2016年4月批复该处维修方案,区发改于2016年5月批复概算685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标,预计今年4月初开工。

    2.利用情况。(1)大鹏所城通过整体保护工程,城内面貌和文物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文物利用也将在完成竣工验收后逐步展开,目前新区利用文物建筑开辟了大鹏所城博物馆,参观旅游人数不断增加。据了解,大鹏新区已与华侨城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下一步将在文物保护整体框架下,通过拆除违建、产权征收及业态整合等形式,促进大鹏所城保护利用和旅游开发向高水平、高品质方向发展。(2)省保单位土洋东纵司令部旧址目前已利用为展览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待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完工后即可对外开放。(3)袁庚故居待维修完成后将开辟为纪念馆对外开放。

    专此函。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年3月20日

    联系人: 杨莹 联系电话:88102545

 

 

    答复单位: 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鹏管函〔2017〕151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6月01日

    联 系 人: 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28333047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鹏管函〔2017〕151号

    办复情况: A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520号

    提案的答复

    张华农委员:

    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520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张委员对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言献策,针对您的建议,大鹏新区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为更有效、科学地保护和管理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2016年9月,经新区编委会批准设立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文物政发〔2016〕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97号)的精神,新区文体旅游局印发了《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函》(深鹏文体旅函〔2016〕21号),强调在保证文物安全为前提下,推进合理适度利用开发,主动将不可移动文物规划内容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努力让文物活起来。

    二、关于推进新区文物保护工程工作

    (一)深圳市大鹏所城整体保护项目二期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整体保护项目于2005年由市政府整体立项,按照“整体立项、分步推进”的原则,一期工程共投入5994万,于2011年完成。二期工程于2014年3月动工,现形象进度已达95%,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500万元,主要完成并移交23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路面修缮工程、街区立面修缮工程、市政工程、所城内景观整治工程和北门外环境整治工程;赖恩爵将军第修缮工程正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申请竣工验收,计划2017年底将报请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与结算审计。

    (二) 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屋面修缮工程。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下达2014年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深财教〔2014〕59号)要求,2015年6月,屋面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取得广东省文物局的批复,该工程总投资为82.7万元,2017年3月31日完工,现正报请省文物局组织文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此外,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大鹏新区廉政教育基地)景观提升工程已获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同意在保护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工程,目前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正开展前期工作。

    (三) 2015年大鹏新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该工程为新区发展财政局批复同意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总概算投资685万元,主要包括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鹏钟氏宅第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水贝书室、袁庚故居、詹氏炮楼的维修工程。该工程于2017年4月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计划维修工期6个月。

    (四) 全区文物修缮项目整体立项。目前,新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2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其它不可移动文物116处。2017年4月,新区文物管理办公室组织了古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多处文物建筑存在不同安全隐患,亟需进行整改及抢险加固保护。下一步拟邀请省文物专家踏察大鹏新区不可移动文物,重新核定文物价值,按程序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借鉴大鹏所城保护项目的经验,通过综合评分进行分级保护、分类利用,整体立项分期实施科学修缮工程。

    三、关于新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目前,大鹏新区尚保存有鹅公、高岭、鹤薮等上百个传统村落,其中有19个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认定为有价值古村落,为保护与合理利用这些传统村落,新区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大鹏新区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导则》和《大鹏新区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12月7日,新区文体旅游局参加了广东名人故居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培训班,与会代表共同探讨交流经验。根据《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粤文物函〔2016〕293号)的要求,结合《文物保护利用规范-名人故居》相关标准,新区对名人故居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区共上报9处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名录。其中大鹏所城(鹏城村)为作为深圳市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有完善的保护项目实施和科学的活化利用计划。此外,袁庚故居(名人故居)正进行整体修缮,为扩大袁庚故居(未定级名人故居)社会和文化影响力,下一步将与市文物局商椎,提升袁庚故居保护级别,向省文物局直接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开辟为袁庚纪念馆对外开放。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张委员一直以来对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张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导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不懈地努力。

    答复内容可以公开。

    此复。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 1 日

    (联系人:马骏德,联系电话:13510410226)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