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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落实和加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6

    提案第 20170551 号

    标 题: 关于新时期落实和加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提案

    提 出 人: 贡毅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

    内 容:

    一、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现状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通过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及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改革,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最终全面建设人才强国。此《意见》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随后,深圳市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财政投入力度、人才安居保障、释放市场活力和发挥用人主体积极性、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优化人才服务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深圳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深圳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规定主要有:对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将海外高层次人才A、B、C类奖励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万、100万、80万分别提高为300万、200万、160万;除杰出人才以外的高层次人才,由原来的可享受2560元至4800元/月的租房补贴,提高到最高金额为1万元/月的住房补贴,同时新增了免租入住最长3年、最大150平方米住房的选择等等。《措施》出台后,预计未来深圳每年人才工作预算将增加23亿元,达到44亿元。

    在加快高等教育建设方面,深圳市近年来大力推进高水平院校建设和学科建设,鼓励高校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截至目前,深圳已建成12所高校,如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除此之外,深圳市还有11所正在筹建或者洽谈的高校,如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吉大昆士兰大学、深圳技术应用大学等。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等院校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深圳高等院校建设得越好,就越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深发展。同时,高等院校又是高层次人才汇聚的摇篮,解决好高层次人才的福利待遇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高校招贤纳士、建设国际化水平师资的吸引力。比如南方科技大学就受益于深圳大力发展高等院校以及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截至2016年10月中旬,南方科技大学已签约引进教师约260人,其中90%以上拥有海外工作经验,60%以上具有在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工作或学习的经历。

    二、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深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付诸实施,但深圳市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奖励补贴发放方式、深圳高校招才引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周期长、耗时久

   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发放周期长、耗时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深圳高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2)高层次人才收入的税收高

   虽然深圳高校中高层次人才、师资的收入可观,但纳税负担重。以一位税前年收入为360,000元的深圳高校教授为例,他年缴个人所得税约67,440元,接近20%的税率。再看相邻的香港,若一位香港高校的教授年收入360,000港元,他的年薪俸税仅为15,200港元。对比可知,在月薪3万元左右这个收入水平上,深圳高校老师税负为香港老师的4倍多。高额税负不仅会使深圳高校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时遭遇人才流失的尴尬,比如同时拥有深圳和香港高校工作机会的人才更愿意选择在香港工作,还很难主动吸引香港高校人才到深圳高校全职任职。据笔者了解,以香港中文大学为师资依托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引进校本部师资时也遇到了困难,诸多香港高校的老师不愿全职加入深圳校区,这与“大打折扣”的工资不无关系。

    (3)高端人才配套经费(引进院士)政策落实不到位

    深圳市在引进院士宣传时,有一项政策为:深圳市为每位院士提供一个亿的科研启动经费,这也是对院士最具有吸引力的引进条件。但这条政策在具体操作和落实过程中困难重重,在现有的规定中,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来保障该经费能够顺利申请落实到位,无论是通过孔雀团队、诺贝尔奖中心还是重点实验室等渠道目前都无从落实。这也使得这项吸引院士来深的政策基本上成为空谈。

    办 法:

    具体建议:

    (1)改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方式

   借鉴国际高校的薪资发放模式,例如澳洲的大学在给教职员工发放工资时会考虑每年国家通货膨胀的情况,在每年度调薪时严格按照通货膨胀的比例加薪。笔者建议,深圳在制定高层次人才补贴的金额和发放年限时可参照国外的做法,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这样在几年之后拿到的补贴也不会缩水。其次,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的程序,适当减少申领次数,比如由目前的5次减少到3次。

    (2)提高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奖励金额

    针对前述第2点反映的问题,建议深圳市政府通过提高“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来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减免。特别是对高校的人才,他们的工资收入在正常交税后通过该人才奖的补贴后应接近香港高校的待遇水平,这样才能吸引国际化高层次人才。

    (3)规范高端人才配套经费细则、加快落实进度

    根据引进高端人才出台的提供给院士配套经费的政策,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拟定及出台实施该政策的具体细则和办法, 且在加快高端人才经费审批和落实的进度。让院士在申请领用此启动经费时可以有规可循,以保障高端人才的科研效率,从而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深建设。

 

 

    答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 深人社函〔2017〕722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联 系 人: 陈蓝蓝

    联系方式: 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人社函〔2017〕722号

    A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

    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551号提案的答复

    贡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时期落实和加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方式问题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提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政策,在9号文出台之前,我市并未制定统一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配套优惠政策,国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市人才安居政策有关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海外高层次人才则根据政策享受奖励补贴待遇。为扩大政策红利的释放周期,尽可能留住人才,同时也保证财政资金的承受力及安全性,购房补贴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均按高层次人才任期分5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

    购房补贴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均需按季度公示,且两项均为购房优惠政策,需比对购房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从受理到拨付至个人账户通常为2个半月到5个月之间。2016年以来,我局一直通过加班集中处理,确保在收到比对回函后将审核和报销时间压缩到最短(公示5个工作日无法缩短),尽量缩短发放时间。

    二、关于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深府〔2016〕81号)第十条规定,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经营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下列个人,可申报创新人才奖:

    (一)属于我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鼓励发展产业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所在企业属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尚有年度自主申报名额的,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其他人员;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

    (五)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高端专业人才和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申报的特殊高端专业人才。

    三、关于高端人才配套经费

    按照《深圳市十大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诺贝尔奖科学家来深组建实验室,经认定立项后,市政府给予最高1 亿元的建设资助。按照《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引进国内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具有成长潜力创新创业团队,通过竞争性经费予以支持,每个团队最高可予以1亿元资助。

    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致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易宇丹,电话:88125926、13590294900)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