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提案公开 > 

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20170269号

标题: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

提出人:民革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分办

主办单位:市财政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容:

深圳市政府每年均设立一定的产业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建设领域产业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随着我市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效益越来越关注。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能。

一、目前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定缺乏统筹,标准不一。

一是从市级层面,各产业部门制定、出台政策时,没有进行统一部署,同一类资金不同的产业部门资助时存在重复交叉、标准参差、界限模糊的情况,有些子项目之间存在雷同重叠。二是从区级层面,在市一级没有对各区统筹协调情况下,各区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存在某种程度的攀比和恶性竞争,相互之间市级层面并无协调机制,相互之间定位缺乏差异性,影响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政策发布宣讲、受理、审批各自为政。

目前,我市各产业部门分别建立不同的平台或者网站来发布产业政策,并分别委托不同的协会、通过不同渠道进行政策宣讲,在行政服务大厅分别设立窗口进行政策受理。而且由于很多资金政策的受理有效期非常短,稍不留意则会错过申请时机。多头管理方式,也会造成项目查重困难,造成重复资助。

(三)专业机构评审和专家库建设环节薄弱。

专业机构评审和专家评审提供专业的评审意见,属于第三方监督,是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主管部门人手有限,审核项目任务量比较多的情况下,专业意见的重要性较为突出。专家库评审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具体表现为:无全市统一的专家库管理机构和专家库,资金主管部门自行组建和管理专家库并分别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这种做法不能确保专家评审的独立性,影响着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权利寻租提供了温床。

(四)管理程序繁琐。

产业资金审批流程过长,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有些资金由市经贸信息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等部门管理,从企业自主申报到拨付款项需要10个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各环节以及开会决策没有时间限定,企业从申报到获得奖励整个流程至少需要半年。以上原因导致专项资金计划下达滞后、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比较突出,基本需要半年到一年,严重影响这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绩效评价工作薄弱。

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就是对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加强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利于改进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发挥专项资金杠杆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目前市级财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均仅有预算方面的单一评价,而从未做过全面的综合使用评价,更谈不上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考核。

办法:

二、加强产业资金管理的建议

为实现产业资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产业资金管理法定化,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经济社会效能。

建议在深圳市政府层面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尽快修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法定化,对产业政策的设立、运行、绩效评价、撤销等作出全面规范,为企业提供产业资金制定、发布、宣讲、审批全流程规范服务。具体各环节建议如下:

在产业政策制定环节,一是统筹各产业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时统一标准;二是协调各产业部门,把优质资源向重点产业、行业倾斜,使政策支持聚焦于具有重大贡献的行业和人群;三是从市级层面协调各区,区一级制定产业政策时,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召开市区两级产业政策联席会议,互通情况,统筹安排,突出各区产业特色的同时,避免恶性竞争。

在产业资金发布、宣讲环节,目前由市科创委牵头搭建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计划仍在建设中,建议能实现每一个企业只要登录账号,就能找到适合于自己申请的政策并进行资料报送等功能。宣讲方面,建议制定整体的宣讲计划,由每一个产业部门派出精锐力量形成宣讲团。同时配合宣讲,在网站、微信、纸质媒体上同步宣传。

在产业资金受理环节,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产业政策受理综合服务窗口,由各产业部门派员组成受理队伍,每一个窗口均能提供全产业政策受理服务,让企业真正享受一站式服务。

在产业资金运行环节,建立产业资金“统一受理、分别审核、统一上会、统一拨付”的审批模式。即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各产业部门分别审核、需要研究的项目按计划统一上会、并统一拨付的形式。

以上几个环节,政府通过自我削权限权,规范流程标准,构建受理、办理、审批分头把关的阳光运行流程。

(二)突出市场导向,减少“政府资助”,增加“政府引导”。

一是要加大市场化手段的资助方式,加大政府创投基金的规模,通过政府与专业机构合作,引入创投机制,增设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利用市场手段促进对我市重点产业或重点项目的投资引导。二是推动无偿资助为主向有偿资助为主转变,如贴息无息贷款、投资入股、融资租赁等有偿方式,逐步减少补助补贴等无偿方式,循环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推动政府直接安排资金为主向利用金融工具安排资金为主转变。

(三)重新理顺评审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

建议尽快建立有效可行的深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评审办法。一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的中介咨询机构,以独立身份参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评估、咨询等工作。金额在一定数量以上的,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二是合并各部门自行组建的专家库,成立专门的专家库管理机构和全市统一的专家评审库,保障评审的独立性。评审专家管理实行“统一建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三是规范现场考察,改进考察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四是各产业部门内部,资金受理、审批的业务处室应与评审、考核处室相分离。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细化资金预算编制内容。

主管部门受观念、专业等局限,对市场预判不足,未有长远规划,大部分资金无法细化到对应具体项目。为解决上述问题,建立扶持项目储备库就成为关键环节。一是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因素、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研判,充分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提前一年受理项目资助申请,并开展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考察和专家论证,将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同时加强项目审核,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充实项目储备,及时申报项目。三是实行项目申报情况通报。财委对项目申报和审核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时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规模和方向。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部门自我评价、财政综合评价、绩效审计和社会评价为一体的绩效评价机制,从不同点面来分析评价结果。二是吸引多方参与,实现全方位监督。充分利用社第三方力量,通过较为完整的数据分析,客观评价产业资金的资金使用效能,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三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完善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形成市、区联动,确保资金支持实效;建立有效的绩效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把绩效评价结果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评价考核挂钩。同时,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后续安排、撤销相结合,从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发改函〔2017〕1847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17日

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88127061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革深圳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第20170269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针对我市产业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加强政策制度建设、转变政府支持方式、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等意见和建议,对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委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产业资金管理法定化,发挥产业政策效能”的建议。十八大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改革精神,着力推动专项资金体制机制创新和项目管理流程优化。一是制定出台《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对项目受理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和后评价、资金使用等予以规范。二是理顺各市产业主管单位权责关系,建立了跨部门、跨产业的资金调剂使用机制,项目单位可在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等不同阶段可申请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实现了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三是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我委正在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覆盖项目征集、公告发布、材料受理、项目评审、信息公示、形象进度、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等全生命周期项目信息,可实现项目管理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为项目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减少政府资助,增加政府引导”的建议。2014年,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市建立了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并行、事前资助与事后资助结合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途径撬动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打造多元化、多渠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体系。近年来,我市成立了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混合型并购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等各类产业基金,为企业提供了更具市场化的支持渠道。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化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多元化扶持方式改革,推行中小企业无息借款、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奖励性后补助等创新扶持手段,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

(三)关于“建立有效可行的专家评审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的建议。目前,我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家评审体系,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和项目团队进行充分评估,并独立出具评估报告。在专家遴选和管理方面,我委已组建了较高规格的专家库,对专家库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了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专家的权利和义务,对明显有失公允、泄露评审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的专家取消评审资格。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兴产业专家库,各产业主管部门共享专家资源,评审专家从统一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修订完善相关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评审流程,面向全国征集评审专家;建立专家评价和淘汰机制,根据项目评审记录对专家资格进行复审,定期调整和更新专家信息。

(四)关于“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细化资金预算编制内容”的建议。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产业主管部门需要在本年度年中完成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要求专项资金全部对应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股权资助和事前资助项目对资金到位有较强的时效性要求,目前的项目储备制度难以满足项目单位的资金需求,对项目执行和管理造成较大影响;贷款贴息和事后资助项目需要较为充裕的项目策划和组织实施时间,在短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项目储备工作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创新产业扶持方式以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变化,不断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编制工作,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项目受理,加强对项目的审核,不断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五)关于“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建立定期开展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绩效评价机制。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后评估,评价对象覆盖了所有从我委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评价方法主要采用调查问卷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针对产业化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差异,制定了特色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一是不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咨询机构、用户单位等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评估;二是建立扶持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对各专专项重点领域、扶持方式、资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依据考核结果对项目予以滚动支持或中止淘汰;三是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专此复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联系人:李志鑫,联系电话:881013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科技创新函〔2017〕1055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18日

联系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88102477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1055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深圳市委会: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贵单位在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第20170269号)收悉。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

自2012年以来,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坚持“统一、公开、透明、开放”原则,不断优化科技管理平台,实现科技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目前300多亿元财政资金已实现了一站式管理,集成了2012年以来我市累计立项科技项目12348项,已验收通过的5022项,其中,2015年后所有验收的项目都要求提供科技报告,并已全部录入系统,形成了强大的科技数据共享源,并将逐步探索在科技业务系统对参与科研的人员进行开放共享。

二、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为让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尽晓创新政策、尽享政策红利,通过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新旧媒体同步宣传,加大宣讲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出台后,深入各区对政策进行了10多场大型政策宣讲,并在各类创新主体聚集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企、园区、孵化器等,牵头组织和参与近20场政策解读会,详细解读《若干措施》政策,让创新主体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

三、关于突出市场导向改革科技投入方式

为积极开展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改革,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25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和《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府办﹝2015﹞19号)等政策措施。实施银政企合作贴息、股权投资、科技保险、天使投资引导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5个科技金融资助计划。建立了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撬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资本市场各种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累计入库项目1089项,累计对入库企业予以5600多万元贴息资助,300多家入库企业获得合作银行贷款,合作银行发放贷款总额50多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股权评估、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等程序,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34项,政府投资金额12.1亿元。股权投资项目的实施改变了以往政府无偿资助和直接管理项目的支持、管理方式,通过财政资金阶段性地持有股权、适时退出,为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良性循环提供新路径。

积极构建完善的投融资体系。2015年8月,为改革财政扶持方式,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圳市政府决定设立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引导基金规模达510亿元,已批准参股设立62支市场化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近2000亿,引导基金承诺出资270亿元。目前,全市VC/PE机构近5万家、注册资本约3万亿元,境内外上市企业360家。2016年,深圳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投机构共1588家,管理资本规模9266亿元;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2052.22亿元,比年初增加364.33亿元,同比增长21.58%。截至2016年末,深圳市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合计144家,首发募集资金合计900.7亿元。

四、关于推进科研项目评审改革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管理部门要立足“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职能定位,推动工作重点向战略规划、政策创新、服务高效转变。增强专家在项目征集、立项、验收的话语权,提高决策科学性。落实64号文,今年我们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项目评审工作。2017年已将4349个征集项目选题评审,678个生命健康领域的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异地委托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有效回避了“近亲”评审,简化了流程,确保了评审的客观、公正、高效。强区放权,将创业资助项目的现场考察转化为由各区推进,立项后还负责监督管理。今年我们尝试做了三个惠及民生的科技专项:治水提质、公共安全、健康大数据与疾病防控,分别委托人居环境委、水务局、安监局、卫计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五、关于预算编制与项目库建设方面

一是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加大对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研发投入和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预算支持力度。对于不予调增的预算经费如需调减用于其他科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审批同意,在项目结题时报市科技创新委备案即可。科技计划事后资助项目、股权投资项目资金不再限定具体用途,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用于本单位科技活动。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从2017年开始,市科创委提前一年受理项目申请,目前,2018年我委各类项目申请指南已相继发布。

六、关于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2017年,我制定了我委各类专项资金自评工作方案,有效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一是组织各业务处编写2014-2016年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完成了全委6个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战略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创客专项资金》的自评估分报告及专项资金资助明细表。汇总后并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2014-2016年)绩效自评报告》。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起草并修改完成了《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委托专业机构起草并修改完成了《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股权投资)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体制的改革和政策的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评审、科技资金的投入方式改革等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我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吸纳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不断改善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资金资助方式,为我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更多支撑。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热切关注与鼎力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陈望远,电话:88103417,1581856508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财政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财政案函〔2017〕90号B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24日

联系人:颜李

联系方式:83938783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财政案函〔2017〕90号B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2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深圳市委会: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第20170269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和市科技创新委分办,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能方面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案》对我市产业资金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到位,所提的对策和建议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此前,贵单位就《提案》与我委交流时,我委已注意到有关分析和建议对改进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具有较大价值,并吸收采纳在2017年3月21日报市政府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的报告》(深财科〔2017〕25号)中。目前,上述报告已得到市领导批示,我委及相关资金主管部门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相关工作。

二、为使我市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更加科学和规范,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我委曾于2006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牵头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初步建立和改进了财政扶持经济政策体系。在新的时期,我委将会同各资金主管部门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导向,完善项目滚动储备管理,改革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逐步推动资金审批过程透明、可视、受控,建立部门间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合力支持、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推动资金管理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增强专项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在具体措施方面,我委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牵头各资金主管部门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修改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财政政策精准性和靶向性拓展空间。敦促各资金主管部门修订具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立项审批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力争尽快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专项资金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要求各资金主管部门讲政治、讲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注重规划统筹,以可执行为导向,根据专项资金各自特点分门别类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原则上项目资金要全部对应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并需要提前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储备项目。

三是要求各资金主管部门对近三年专项资金支出规模、资助企业类型、资助资金覆盖率、资助效果、与政策目标差异等方面进行分析,提交绩效自评报告。我委将在各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有选择的进行重点再评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四是在绩效评价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从支持领域的链条上进行梳理,提出清理整合方案并督促各资金主管部门整改。会同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和形势变化,对同类项的专项资金进行合并,消除重复交叉的扶持领域,使专项资金既覆盖所需领域,又避免重复,提高资金效益。

五是会同各资金主管部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竞争性等不同类型项目,探索开展无偿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技保险、无息转贷、引导基金等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建议由市政务办牵头,各资金主管部门配合,将专项资金项目审批纳入我市“互联网+政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范围,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互验、互审机制,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资助;建立专家评审信用制,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答辩评审。

七是建议各资金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资金审核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落实各资金主管部门在项目受理、审核、公示、下达、资金拨付、事中事后管理、绩效评价上的主体责任。

八是建议各资金主管部门强化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对专项资金审批、分配、管理等重大事项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实行部门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防止权力滥用。针对不同项目管理的特点,建议各资金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事中检查、验收或结题审查,严把验收和审核质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

九是会同部分资金主管部门纵向梳理市区之间资金设置情况,加强专项资金市区间协同,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配套措施,形成良性梯度互补。同时,结合“强区放权”改革要求,选取部分具备实施条件的专项资金由区级单位进行受理及初审,市级单位进行复核后并将财政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区办理拨付,从而切实增强区级自主权,激发基层活力和积极性。

十是建议各资金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制定整体的政策宣讲计划,并派出精干力量形成宣讲团。同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纸质媒体上同步宣传,确保企业对资金政策应知尽享。

我委将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科学的管理手段、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强化和完善我市专项资金管理。感谢你们对我市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22日

(联系人:颜李,电话:83938783)

公开类型: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26日

联系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88102510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类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3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2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深圳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269号提案《关于深圳市产业政策的意见及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产业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分工,我委的产业管理职能涉及第一、二、三产业,覆盖面广、层次多。我委管理的产业资金,除市政府重点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还包括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电子商务发展、会展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等22类专项资金,以及4个产业引导基金。专项资金采用事前资助、贷款贴息、股权资助、事后补贴和奖励等多种资助方式。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内部规范制度,对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助计划拟定、社会公示等工作内容加以具体规范。在机构设置上,专门成立预算监督处,负责委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和统筹。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政策和重点支出要求,我委立足产业主管部门职责,发挥产业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以预算执行为导向,2017年产业资金预算安排58.15亿元。其中农业安排1.77亿元,工业安排25.67亿元,服务业安排4.68亿元,外经贸安排14.45亿元,提升企业竞争力、民营中小企等综合类安排11.61亿元。

二、加强产业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受理申报环节,我委要求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非涉密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统一在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明确支持方向、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及资金申请。资助项目公示环节,从2015年4月起,公示时间由原来5个工作日,全部调整为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公示内容进一步扩大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助金额等具体信息,公示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在我委官方网站、我委微信公众号、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二)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我委对近年来企业应验收但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进行清理统计,通知督促企业按规定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的企业,我委统筹协调加快验收进度。项目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达不到验收标准和要求的项目,根据专家组出具的验收意见,我委出具不予通过的验收结论。经初步统计,已完成验收的685个项目中,有12个项目不通过验收。对存在应验收未验收项目、及项目验收不通过的企业,在拟定资助计划前筛查比对,不予列入资助名单。

(三)强化项目审核管理。资金项目审核中的专项审计和专家评审环节,我委严格筛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专项审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审计业务内容、审计要求、费用标准,实现专项审计委托业务高效流程化管理。专家评审工作,根据资金性质和计划内容,分别委托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两家机构根据我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咨询质量的要求,在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制订了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评审专家的组成和管理、确定评审工作各方职责、细化评审组织工作流程等内容。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会同我委制订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送审项目评审规范(投资补助类)》(试行),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进一步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家验收工作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家评审验收组织工作保密制度》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专家评审科学高效、公平公正。

(四)严格避免项目违规申报。重点是对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行为严格查处,我委在各类扶持计划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项目单位不得夸大或缩小向我委报送的项目单位和申报项目信息,不得委托中介有偿申报,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我委研究制定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复资助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在委内全面查重,对发现重复申报的情况按相关规定限制申报或不予资助。

(五)改革和优化资金扶持方式。根据财政部关于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从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变、事前资助向事中事后资助转变的改革要求,我委对新兴产业扶持计划资助方式重新调整,对具有现金流的项目(即项目单位通过投资行为形成直接收益的项目),扶持方式改革为股权资助、贷款贴息和事后补贴方式,对无现金流或公益性项目,扶持方式仍然沿用事前资助方式。

三、当前正在积极改善管理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委的要求,我委近期对近三年已支出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全面总结梳理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于2017年7月14日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市财政部门将在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有选择的进行重点再评价。此外,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门对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阶段性绩效评价,拟根据评价结果修订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修订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委根据中央和省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正在牵头修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委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已提出了反馈意见。我委负责牵头组织修订具体主管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各专项资金在符合暂行办法的框架下,既覆盖所需领域,又避免重复,提高资金效益,规范立项审批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

(三)参与全市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建设。为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效率,打造我市“一门式一网式”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我委积极参与全市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建设。该平台由市科创委牵头,超算中心负责技术开发,我委结合实际提出功能需求。目前我委已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前端管理功能纳入该平台。我委对平台功能目标是,将全委专项资金所涉及的项目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资金下达、项目验收、项目储备等工作流程全部纳入该系统进行统一、实时、全程管理。在企业申报和项目验收端实现企业运营数据的信息收集对比,为项目评价、绩效评估、政策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在内部管理上实现项目管理、时间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有机衔接,在企业服务上实现透明、公开和即时。在各产业主管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便利互审互查,实施联合惩戒,避免重复资助。

(四)设立和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我委已成立四只基金: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分别为5亿、25亿元、60亿元和100亿元。拟计划成立三只基金:丝路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和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分别为100亿、50亿元和500亿元。上述基金都是政府出资与社会出资结合,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上述基金都委托市场化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市场化、专业化操作,提升基金运作效率。同时,我委积极研究探索规范引导基金等产业基金的管理,针对当前引导基金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完善的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等问题,积极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既激发基金管理的市场优势,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五)转变和改进预算管理模式。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6月份启动了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为此,我委开展了2018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2018年预算重点方向,主要围绕我市和全委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大未来产业集聚区、十大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全面覆盖第一、二、三产业,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明确按资助方式分类编制预算,对事前资助项目,发布申请指南,加快项目审核,即使不能落实到项目,也落实到具体的资金支持方向,根据企业申报及项目储备情况,精准地预测到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及项目指向;对事后资助项目,落实到具体支持计划,细化项目测算依据,明确每个项目资助标准,以及具体多少个项目。通过提前计划和准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全面性。

(六)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力度。我委总结和改进往年各业务处分头组织政策宣讲的做法,拟制定全委整体的政策宣讲计划,由各专项资金业务处派出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采取组织大规模的政策宣讲与分行业精细化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同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纸质媒体上同步宣传,增强资金政策知晓度,扩大产业政策的受益面。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蕊,电话:88127026、13421391415)

公开类型:公开

抄送: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