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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

来源: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20170278号

标题: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

提出人:高金德、朱文豪、杨军、窦志铭、万金保、李惠林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城管局

会办单位: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盐田区,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光明新区,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

内容:

城市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深圳市已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立体绿化可以弥补地面绿化的不足,能丰富城区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城市立体景观艺术效果,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减少热岛效应,吸尘、减少噪音和有害气体,还能保温隔热,节约能源,也可以滞留雨水,缓解城市下水、排水压,营造和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目前我市立体绿化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依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深圳市全市屋顶面积约21054万平方米,已绿化面积为155万平方米,未绿化面积为20899万平方米。居民担心屋顶绿化发生渗漏影响安全、物业权属及物业管理水准也跟不上。

第二,深圳立交桥共193座,已绿化立交桥83座,未绿化立交桥110座;深圳人行天桥共403座,已绿化人行天桥123座,未绿化人行天桥280。由于车流量猛增,尾汽排放量大,桥底光照不足等因素,垂直绿化长势不是很理想,而且涉及到养护范围和权属问题,绿化部门独自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第三,全市垃圾转运站共889座,环卫工具房共676个,公厕2590个;全市跨路桥共157座;人行地道共55个。可见,我市立体绿化空间和潜力很大,屋顶绿化空间最大,但涉及物业权属、管养护责任、安全等因素,实际进展不理想。

办法:

一、由市城管局牵头,建立全市立体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形成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对立体绿化服务力度。针对部分单位、居民住宅的工作难度,市城管部门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工作,对开展立体绿化意义作用进行宣传,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发挥市城管部门主体责任,主动提供技术支持,严把质量关,重点对防水排水系统从安全上进行科学论证,更要兼顾美观和今后的养护管,以签定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在具体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居民和单位职工的建议,考虑他们的合理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大政策鼓励力度,调动各方资源,鼓励居民参与屋顶绿化的积极性。研究实施立体绿化货币补贴政策,提高开发商实施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答复单位:光明新区

答复文号:深光管函〔2017〕12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14日

联系人:光明新区

联系方式:2975182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政协

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城市管理局:

高金德(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收悉。现就与光明新区有关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一、大力推广立体绿化

(一)落实政策保障。光明新区自成立以来,以建设“绿色新城、创业新城、和谐新城”为目标,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六个率先”概念。经多年深入实践,结合新区实际,光明新区管委会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项目,可绿化屋面绿化率要求达100%。

(二)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新区从2015年开始举办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鼓励居民美化自家阳台,参与新区城市立体绿化景观建设,目前已举办2届,其中2016年创新采用微信平台光明城管公众号进行报名、参赛、投票和结果公布,评比网络化吸引了大量居民参与,参评阳台共有154家阳台,立体绿化推广宣传效果良好,2017年将继续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美化自家阳台。

二、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立体绿化规划报建审批。光明新区作为深圳第一个绿色建筑示范区,率先将屋顶绿化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在办理出让土地或者划拨时,新区规划国土部门需根据《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列出拟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立体绿化建设指标,并鼓励在建筑立面、地下和上部空间进行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和美化,改善局部气候和生态服务功能,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二)开展市政设施立体绿化建设。结合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新区每年因地制宜开展人行天桥、环卫设施立体绿化美化建设,美化天桥绿化带及公厕外立面,缓解视觉疲劳,增加舒适感,新区2015年至今已完成光侨路、南环大道等道路上3座天桥、公明广场、木墩街心公园等2座公厕立体绿化建设,今年计划完成公常路、东环路、新城公园公厕等立体绿化项目,并将每年持续推进。

(三)开展屋顶绿化建设。通过加大屋顶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屋顶绿化的认知度,调动各方面参与屋顶绿化的积极性,打造低碳绿色节能建筑,新区2015年至今已完成群众体育中心、红花山小学、秋硕小学、光明人民医院等4个政府投资,研祥智谷、宏发嘉域、华力特多层厂房、华力特高层厂房等4个社会投资屋顶绿化建设项目,今年计划完成福盈中央山、中粮云景、天汇城、光明峰荟等4个社会投资屋顶绿化建设项目,并将每年持续推进。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李皓,联系电话:88211781)

答复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规土函〔2017〕872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30日

联系人:市规土委

联系方式:83949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规土函〔2017〕872号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提案第20170278号建议

汇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高金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委汇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立体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有益的。作为建筑设计主管部门,近年来我委一直致力于绿色、低碳城市的规划研究和实践,在规划管理工作中不断引导和推行绿色建筑的实施,其中立体绿化是绿色建筑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在城市绿化规划体系中,我委先后编制了《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导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等,为我市立体绿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指引。2014年我委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其中明确规定屋顶绿化、架空绿化可折算为规划控制的绿化覆盖率,覆土厚度3米以上可按0.9的系数折算,1.5米到3.0米之间可按0.8的系数折算,1.0米到1.5米之间可按0.6的系数折算,0.5米到1.0米之间可按0.5的系数折算,0.3米到0.5米之间的可按0.3的系数折算。

三、目前我市立体绿化方面的规划指引已基本完善,但还存在激励机制欠缺、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另一方面,立体绿化还受屋面承载力、覆土厚度、防水、防腐等因素的限制。在当前情况下,我委认为应循序渐进地开展立体绿化的建设工作。

专此函告。

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吴晗,联系电话:83539607)

答复单位: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鹏管函〔2017〕84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12日

联系人: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2833304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鹏管函〔2017〕84号

办复情况:B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收悉。针对委员们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大鹏新区实际,现将汇办意见函复如下:

目前大鹏新区已持续开展了4年的立体绿化建设工作,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打造样板工程,引导社会投资自行开展立体绿化,已建成且具备条件的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建筑已基本完成屋顶绿化建设,已有的人行天桥也通过花箱等形式进行了立面绿化。

下一步,大鹏新区将结合“世界著名花城”和绿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区可实施区域大力通过垂直绿化、立体花箱等方式进行立面绿化美化,并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开展立体绿化,让每一个市政基础设施成为城市一景。

此汇办意见可以公开。

专此致函。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联系人:黄智文,联系电话:28333917)

答复单位:盐田区

答复文号:深盐府督函〔2017〕30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13日

联系人:盐田区督查室吴冕

联系方式:25228043;1361303624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城管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第201702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立体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为推动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我区制定了《盐田区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区工务局、教育局、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各单位,按照“安全第一、生态优先、建管并举、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绿化建设项目。

二、关于加强立体绿化服务力度

发动社会力量,对新建住宅、新建物业等地进行立体绿化。经统计,2016年共完成26465平方米立体绿化。深入开展“最美阳台”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生活,选取一批阳台美化现状较好的物业小区,广泛发动市民参与,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辖区住户报名,年底前进行集中评比,评出辖区年度“最美阳台”,通过鼓励辖区居民参与阳台美化,让城市绿化向社区立体空间延展。具体项目建设中,充分征询辖区群众意见,通过社区工作站将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尽可能满足市民要求,合力做好立体绿化工作。

三、关于加大政策鼓励力度

制定《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明确采用屋顶绿化的新建建筑,区政府给予每平方米绿化面积50元的补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工作。2017年,计划新增2万平方米立体绿化。下一步,我区将计划制定立体绿化方面的专项补贴政策。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7年04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盐田区督查室吴冕2522804313613036245

盐田区城管局韩俊永25228432

答复单位:罗湖区

答复文号:罗府函〔2017〕85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6日

联系人:罗湖区

联系方式:2566615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罗府函〔2017〕85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278号汇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高金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我区汇办意见回复如下:

我区认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建议。我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一是从2011年起,罗湖区大力推行实施天桥(含立交桥、跨线桥)挂绿工作,全区共有天桥(含立交桥、跨线桥)共54座,至目前共完成挂绿的有36座,天桥(立交桥、跨线桥)绿化率为66.7%,绿化、美化效果明显,提前完成市政府要求的“至2020年辖区内须50%天桥完成挂绿”的指标。二是罗湖区政府积极推进屋顶绿化建设,于2014年底出台《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立体绿化建设。2017年我区根据推行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开展《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试行)》的修订,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及公共设施的立体绿化建设及加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立体绿化建设。三是从2015年起在罗湖辖区内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倡导健康美好家居生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市城管局的指导下,共同做好立体绿化建设工作,以增加老城区的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张晓敏,联系电话:25666202)

答复单位:宝安区

答复文号:深宝政案函〔2017〕11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7日

联系人:宝安区

联系方式:2999616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宝政案函〔2017〕11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

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高金德(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与我区相关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贵局答复时参考。

一、建立全市立体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由市城管局牵头,建立全市立体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形成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为持续做好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我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明确了立体绿化建设有关内容,按照《关于做好桥梁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深交〔2014〕148号)协调交委部门做好人行天桥和立交桥立体绿化工作,全力配合市城管局开展相关建设规划和研究材料编制,市城管局正在制定《深圳立体绿化实施办法》和开展深圳市立体绿化建设指引编制调研。我区在市城管局指导和协助下,加大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力度,在公共建筑、市政设施、交通实施等建筑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二、加强对立体绿化服务力度

针对部分单位、居民住宅的工作难度,市城管部门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工作,对开展立体绿化意义作用进行宣传,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商品房住宅区楼顶属于该小区及其楼栋全体业主所有,开展屋顶绿化应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表决。我区将依法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屋顶绿化事宜进行表决。

三、发挥城管部门主体责任

通过发挥城管部门主体责任,主动提供技术支持,严把质量关,重点对防水排水系统从安全上进行科学论证,更要兼顾美观和今后的养护管,以签定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在具体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居民和单位职工的建议,考虑他们的合理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我区城管部门积极征求市交委宝安交通运输局对现有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开展立体绿化建设的意见,市交委宝安交通运输局认为:对现有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一是增加桥梁恒载负荷;二是不利于桥梁的日常巡查、保养、维修、检测等工作的开展,一旦桥梁主体结构后期出现病害,由于绿化的遮挡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维修措施,将导致严重后果;三是增设的挂件在后期使用中可能脱落,对桥下交通带来安全隐患。综上所述,现有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不宜开展立体绿化建设。

四、加大政策鼓励力度

调动各方资源,鼓励居民参与屋顶绿化的积极性。研究实施立体绿化货币补贴政策,提高开发商及有关社会公益组织实施立体绿化的积极性。据了解,市城管局正在编制的《深圳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中对非公共公用建筑物、构筑物立体绿化给予财政经费补贴和奖励,我区将运用各种传播媒体和推广渠道,与其他绿化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相关补贴政策,并继续举办“最美阳台”评选等活动,动员社会参与。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子欣,联系电话:29996165)

公开方式:不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单位: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坪府函〔2017〕139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8462285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坪府函〔2017〕139号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市政协第20170278号

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第2017027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坪山区根据坪山目前的实际情况,委托深圳市润和天泽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2016-2020年立体绿化工作计划。根据立体绿化工作计划不断推进立体绿化事项,其中2017年启动立体绿化项目覆盖了交通基础设施2座、市政环卫设施5座、公园服务设施1处、公共机构建筑等建筑物6处,预计2017年增加立体绿化面积1.7万平方米。

(一)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立体绿化。主要包括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出入口等交通基础设施。

1、协调辖区内新建立交桥沿口、人行天桥必须实施整体建设的立体绿化。

2、全面检测既有立交桥沿口和人行天桥实施立体绿化的可行性。

4、对现有已挂绿的立交桥沿口、人行天桥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盆栽植物种植多年根系、花盆老化、生长空间受限的情况,采取更新、加固改造、更换花盆、改良种植土基质、结合修剪老化根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增设盆栽喷淋系统,确保盆栽植物景观的持续性。

(二)重点推进市政环卫设施立体绿化。主要包括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市政环卫设施。

1、新建的市政环卫设施因地制宜地实施立体绿化。

2、对全区市政环卫设施情况进行普查,确定可实施载体。

(三)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建筑立体绿化建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包括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筑立体绿化。

1、协调统计新建的公共机构建筑配套建设立体绿化。

2、完成包括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体育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等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调查摸底,确实可实施的公共机构建筑。

3、完成2座以上,或者总面积超过0.2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机构建筑的屋顶绿化工程。

(四)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立体绿化。通过出台政策、发放补贴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包括企业、社会团体和市民参与立体绿化建设与管理。

(五)大力开展推广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开展2个大型(单个面积超过0.2万平方米)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阳台绿化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综合示范。鼓励开展探索桥柱立体绿化试点项目。结合建筑物的楼体情况及落实好《深圳市坪山区2016-2020年立体绿化工作计划》实现我市打造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黄纪润,联系电话:13590230930)

答复单位:龙岗区

答复文号:深龙府督函〔2017〕34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龙岗区

联系方式:2890827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龙府督函〔2017〕34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六届

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城管局:

按照办理分工,经认真研究,现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的汇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

根据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区制定了《龙岗区立体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由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包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交通基础设施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绿化、公园服务设施绿化等,按照“新建建筑提前规划立体绿化设施,已建成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立体绿化设施”的原则,逐步提高我区立体绿化率,争取每年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二、分类推进,逐步覆盖

(一)交通设施类

根据市发改委、市交委、市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桥梁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深交〔2014〕148号)的要求,为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新建桥梁在桥梁结构设计时从结构上统筹,预留绿化种植空间,已建成桥梁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旧桥改造,采用适宜的形式开展立体绿化工作。为此,我区对新建桥梁建设立体绿化过程中,同步对部分已建成桥梁进行立体绿化改造工作,今年计划开展北通道立体花箱改造项目以及多个人行天桥绿化绿化建设。

(二)公共服务设施类

为进一步扩大立体绿化建设范围,我区每年组织各街道开展垃圾中转站、公厕、公园管理用房以及廊架、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立体绿化建设,减少该类设施对周边环境景观的影响,使其融入环境,并呈现特色景观。2016年,我区共开展了布吉吉政路垃圾转运站等6个公共服务设施类的立体绿化建设。今年将继续加强该类立体绿化的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立体绿化覆盖率。

(三)公共建筑类

我区城管部门积极与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主体协作,通过调研、勘查,引用社会资金,选取条件成熟、结构稳定、效益高的区域共同开展立体绿化建设,2016年,完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兰著学校和坂田街道新城学校两处立体绿化建设,并融入了科普教学,提供立体绿化休息、观赏、学习、教育、交流等功能需求。今年,将计划开展深圳技师学校立体绿化建设工程、龙岗区中医院屋顶绿化建设工程、龙岗区实验学校屋顶绿化建设工程、龙岗区清林小学立体绿化建设工程、龙岗区人民医院立体绿化建设工程等立体绿化建设工程。

三、持续推广“绿化你我阳台、扮靓美丽家园”活动,促进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美化

我区积极开展“绿化你我阳台、扮靓美丽家园”活动,采用现场展示、养花讲座、爱花微博微信、“花友会”等方式引导市民参与绿化美化,并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力争使该活动举办常态化、传播延续化、影响扩大化。同时,开展阳台美化指导服务计划,向市民提供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激发市民种花、养花的生活热情。今年,将计划完成一批最美阳台示范单位评审工作。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文文,联系电话:28925183)

答复单位:龙华区政府

答复文号:深龙华府函〔2017〕181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罗媛2333807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龙华府函〔2017〕181号

B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

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城市管理局:

高金德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第20170278号)收悉,现就与我区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一、我区立体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积极落实市相关指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拓宽绿化空间,丰富绿化形式,实现绿化发展从平面向立体多层次发展。

一是多方联合,共同引导。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推进人行天桥等公共建筑物,在设计阶段考虑立体绿化建设,预留位置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同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梳理已建成的公共建筑物、人行天桥,委托专业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对符合开展立体绿化的建筑物,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分批绿化”的要求制定计划,逐年开展检测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落实技术。按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我区赴广州园林与林业研究院学习考察,学习勒杜鹃不同品种在人行天桥的运用、学习栽培基质配比、了解滴灌技术及花期调控技术等,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技术,保证景观效果,把冰冷的“灰”桥变成“花桥”、“绿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在建设质量、苗木选用质量方面,要求施工单位首先在苗场对每种苗木的实物进行拍照,经甲方、监理、设计确认后,施工单位将苗木运送到施工现场,我区再对照图片和苗木清单,逐一核对苗木规格确认合格后,才能实施种植。对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园建设施坚决要求整改,直到达到设计要求。

三是多元推进、社会参与。鼓励企业在自有建筑物和房地产项目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和平里二期、荟港尊邸、中海锦城等楼盘相继建成了总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的空中绿色景观。此外,我区连续两年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专家讲座、爱花微博微信、“花友会”宣传等方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最美阳台”活动,迄今共有300多户业主报名参加了“最美阳台”评选活动,提高了市民绿化美化意识,树立了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

截至目前,已先后完成民治中学、观澜中学、书香小学、龙华二小等8座学校的屋顶绿化、金龙路、白龙路等17座垃圾转运站垂直绿化及油松、清富等9座人行天桥绿化建设,共建设立体绿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

一方面继续对符合荷载、防水要求的公共建筑物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包括玉龙学校、展华学校等。另一方面在重点门户节点深圳北站开展立体绿化,同时结合花漾街区、植物学大会,打造立体绿化雕塑。

专此函致。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余金鑫,联系电话:23336708)

答复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文号:深建函〔2017〕726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30日

联系人: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8378505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建函〔2017〕726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278号的汇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提案第20170278号),我局为汇办单位。经研究,提出汇办意见如下:

高金德等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政策扶持等建议对推进我市屋顶绿化、建设森林城市有着积极意义。建议贵局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和相关总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近年来,我局已将屋顶绿化作为一项评价指标纳入到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考核体系中,通过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创建和评价考核,提高小区绿化覆盖率。我局将继续配合贵局建设森林城市的总体方案,督促和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该项工作。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7日

(联系人:雷杰,联系方式:83780012)

是否公开:(公开)

答复单位:福田区

答复文号:深福府提汇字〔2017〕8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0日

联系人:福田区

联系方式:1371418911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福府提汇字〔2017〕8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278号汇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贵单位主办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第20170278号)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我区汇办意见如下:

在2012年事权下放后,我区立即开始对区属公共建筑屋顶绿化进行探索与实践。从2012年至2016年,我局共完成24个区属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总面积近4.5万平方米。从2014年开始,我区对社区公园景墙、廊架、市政环卫设施、公共建筑墙体等陆续开展了墙面绿化,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桥体绿化方面,辖区内共37座立交桥,符合绿化条件的34座立交桥已全部进行立体绿化,本年度还继续对其中7座已挂绿立交桥两侧检修通道老旧花箱进行更换。此外,我区在多个市政道路两侧或中间隔离带及周边设置各式花箱花池花钵面积达4740平方米,栽种时花35200株。

今后工作中,我区还将继续开展区属公共建筑、市政设施等的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人行天桥方面,由于辖区内多数天桥建造年代久远,无法满足挂绿承重安全的基本需求,我区已与福田交通局沟通,由福田交通局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符合挂绿条件的天桥由我局进行绿化。同时,我区将会出台《福田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从政策引导、责任分工、鼓励和优惠政策、项目建设、后期管养等方面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并建立福田区立体绿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不同机构间协调和联动机制,确保我区立体绿化事业快速质量发展。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宫本贺,联系电话:83158399)

答复单位:南山区

答复文号:深南府督复【2017】18号

答复日期:2017年05月04日

联系人:南山区

联系方式:1382333096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170278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城管局:

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区汇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立体绿化建设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去年市城管局印发了《2016年深圳市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涵盖了立体绿化的原则和思路、具体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指引了各区立体绿化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南山区积极响应,区城管局牵头组织住建局、区工务局、八个街道办和华侨城集团等单位召开了立体绿化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南山区的立体绿化工作任务分工,各部门积极配合支持,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截至2016年10月初,统计到南山区已有立体绿化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新增立体绿化面积约5万平方米,包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交通设施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绿化,公园服务设施绿化等方面。

目前屋面防水排水技术已很成熟,屋面防水有相关的技术规范,防水材料也有多种选择,种植绿化区域有专用的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我区已出台立体绿化鼓励政策,区住建设局2015年修编了《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立体绿化建筑属于政府资金可扶持项目,同时也明确了资助的标准:“采用立体绿化的建筑,给予50元/m2(绿化面积)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立体绿化建设,朝着市城管局号召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立体绿化建设方向迈进。

(联系人:余宇红;联系电话:26160969)

答复单位:城管局

答复文号:深城管函〔2017〕99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14日

联系人:城管局

联系方式:83072905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城管函〔2017〕993号

公开类型:公开

B类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政协提案第20170278号答复的函

尊敬的高金德等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委员们对我局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的提案》(TA2017027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各汇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政策扶持等建议,对推进我市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城市有着积极意义。立体绿化是建设美丽深圳、促进城市绿化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手段,是国际化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响应国家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有效途径。发展立体绿化,对于拓宽城市绿化空间,缓解热岛效应,改善和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以及提升城市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拓宽绿化空间,丰富绿化形式,实现绿化发展从平面向立体多层次发展。主要情况及工作措施如下:

一、确定立体绿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016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其中专章对立体绿化建设作了明确规定,为我市发展立体绿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局制定印发《深圳市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落实,遵循安全第一、生态优先、建管并举、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推动政府投资立体绿化项目进公共机构、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鼓励社会投资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同时,把各区的立体绿化建设任务纳入“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评价考核,并向各区印发了《深圳市城管局关于“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考评结果的情况通报》,有效促进了全市立体绿化建设的发展,立体绿化项目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屋顶绿化、墙面绿化、交通基础设施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绿化等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共同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目标。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立体绿化新增约46万平方米。

二、加强立体绿化技术指导和服务

我局在2016年的第十八届高交会上,制作了立体绿化建设情况的专题片进行宣传推广,并通过召开立体绿化经验交流会、开展立体绿化技术培训、举办论坛、展览、设计竞赛及微信推广等形式,宣传典型,推广样板,提升广大市民对立体绿化的感知度和参与度,推动我市立体绿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住建局已将屋顶绿化作为一项评价指标纳入到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考核体系中,通过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创建和评价考核,提高小区绿化覆盖率,并配合我局建设森林城市的总体方案,督促和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工作。

各区积极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鼓励居民美化自家阳台,参与城市立体绿化景观建设,并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力争使该活动举办常态化、传播延续化、影响扩大化。同时,开展阳台美化指导服务计划,向市民提供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激发市民对立体绿化的生活热情。

目前市造价站、市城管局、各企业正在共同联合编写《2016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新增立体绿化章节,规范屋面绿化、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标准。市城管局作为立体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将围绕法律依据、政策支持、规划引领、资金保障、技术支持、项目示范、任务下达、指导考核八大分支建立深圳市立体绿化工作体系。目前我局正在推进《深圳市立体绿化设计及施工指引》出台,编制《深圳市立体绿化建设发展指引》等相关政策文件,引领我市立体绿化健康有序发展。

在城市绿化规划体系中,市规划国土委先后编制了《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导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等,为我市立体绿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指引。

三、我市各区积极探索发展立体绿化的相关鼓励政策

2014年以来,我市各区进行了立体绿化鼓励政策多方面的试点与尝试。其中罗湖区、宝安区分别出台《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试行办法》、《宝安区已建成建筑物屋顶绿化奖励暂行办法》;南山区住建设局2015年修编了《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立体绿化建筑属于政府资金可扶持项目,同时也明确了资助的标准;光明新区作为深圳第一个绿色建筑示范区,率先将屋顶绿化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福田区率先将立体绿化管养进行市场公开招标,同时正在制定《福田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

四、制定《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

以《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为依据,我局已制定《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草案),从组织管理、实施范围、指标要求、折算标准、经费补贴等方面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其中《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中有专章规定经费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一)折算标准超过规划配套绿化用地面积达100平方米及以上的立体绿化,可以纳入经费补贴范围。

(二)列入经费补贴范围的各类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立体绿化的经费补贴分为建设资金、养护资金两类。

(三)利用新建和改建既有建筑空间进行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建设经费补贴标准和立体绿化项目的养护经费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参考或具体制定,报市财政委员会备案。

1.建设经费补贴标准为:

(1)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

(2)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

(3)组合式屋顶绿化为550元/平方米;

(4)攀爬式屋顶绿化为60元/平方米。

2.养护经费补贴标准为:

每年按照16元/平方米的标准,由财政专户向该立体绿化项目的维护管养单位支付。

目前,《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征求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意见,准备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

深圳市下达立体绿化各项任务,各区正在有序开展。我局将以“城市市容环境状况(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考核为抓手,推广和试用立体绿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动全市立体绿化总量、质量和品质更上新台阶,为我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增添亮色。

最后,再次感谢高金德等委员对我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联系人:张惠昌,联系电话:0755-83746996)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