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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20170283号

标题: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

提出人:杜勤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会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国税局,海关

内容:

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有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矛盾,但主要矛盾在供给侧。要改变这一矛盾,必须加大国内市场品牌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提高产品质量的诚信度,增强市场的认可度,让国内流失的大量外需逐渐转化为内需。

一、中国经济新方位的内涵

最近,中共中央站在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历史高度,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新方位做了全面诠释。概括起来,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有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矛盾,但主要矛盾在供给侧。一是虽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但我国大量关键装备、高端产品仍然依赖进口;二是虽然我国消费者对质量高、信誉好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但国内供给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海外购物成为时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比如,近两年发生的国人赴日本购买马桶盖事件,出国旅游时购买名包、名表现象,以及空姐代购品牌现象,等等,不仅一定程度丧失了民族尊严,而且也戳痛了国人爱国之心;不仅让国内品牌蒙羞,而且使得国内的消费力严重流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品牌的吸引力,能够成为品牌,必然是得到了市场的认证;一方面是国人的消费观念还没转变过来,以崇洋媚外作为一种时尚,以购买国外名牌作为身份显像;再一方面就是产品的质量得到消费者一致认可,大家确实觉得好才会争相购买。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的新方位就凸显为:一要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努力制造出适应国内需要的关键装备、高端产品;二要倾力打造“质量好,信誉高”的服务体系,遏止“需求外溢”,避免打飞的赴境外购物的尴尬。

二、中国经济新方位给深圳铸造辉煌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

深圳毗邻香港,具有适应中国新方位的独特优势。一是深圳可以直接借鉴香港构建良好服务体系;二是深圳可以直接从香港引入良好服务体系所需的人力、物力、甚至资本;三是通过香港,深圳可快速导入供给侧的生产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以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历史担当,塑造出了一个有利技术创新的科技开发氛围,先进技术层出不穷,颠覆时代、影响世界的企业,比如华为、中兴,也如雨后春笋,深圳成了中国名副其实的创新城市。但另一方面,深圳人,甚至很多中国人,宁可拎着箱子不惜辛苦花费半天时间去香港消费,而不在深圳购物,一度穿过深圳到香港购物的疯狂情景,曾经还激穿了香港市民的忍耐底线,进而演变成某种程度的“仇视”。

如何适应中国经济新方位,深圳有能力、有条件、有优势、有底气努力完善市场消费环境,将深圳致力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城市,让深圳焕发新的春天。

办法:

建议:

因此,适应中国经济新形势,深圳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加大产业创新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梳理修订一些门槛过高、操作难度大、企业不易受惠的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努力制造出适应老百姓需要的高端产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研发高端消费品,同时对市场接受的高端产品实施反哺优惠;使市场逐步形成一大批诸如能与苹果、欧米茄、劳力士、浪琴、帝驼、LV、GUCCI等名手机、名手表、名包相抗衡的新品牌、新产品。要通过政策刺激和鼓励,让更多像华为一样的企业在深圳诞生。

二、通过“优惠税率”、“减免租金”等方式吸引国际大品牌在深圳运营直销店、大型体验店、区域物流中心、全球批发中心等,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怪象,逐步根除“山寨”文化在深圳的滋生、成长土壤,切实构建货真价实的国际品牌大都市。

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置“良好服务税”(GST),将货物关税和流转税统一为一个税种,一般消费者要为“优质服务”埋单,缴纳GST。同时在机场、港口、口岸等设置退税窗口,允许游客选择退税。经验表明,退税政策是激发国际游客消费欲的有效工具。设置良好服务税(GST),努力推行国际游客退税政策,国内游客免税政策,吸引全球消费者来深消费

四、要充分利用深圳立法优势,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立法惩处力度,铁拳打假,重拳出击,净化正品营销环境,构建良好的市场消费诚信体制。要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的立法优势,建立“山寨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严惩机制。市监部门除了开展3.15打击宣传活动外,更要加强日常对商品质量的抽查检测,对伪劣假冒产品和商品要依法加大收缴、打击和惩处力度。同时要充分借助第三方质量监管的力量,确保正品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过程、退税环节都得到有效保护,让正品安身深圳,让山寨产品没有栖息、生存空间。

答复单位:国税局

答复文号:深国税函〔2017〕128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20日

联系人:国税局

联系方式:1360260250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283号的汇办意见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贵委主办的《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2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汇办意见如下:

一、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无权制定。设置“优惠税率”和“良好服务税”属于中央事权,作为政策执行机关,我局无权制定。

二、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包含多税种、扶持产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例如: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等等。上述政策的有效实施,切实降低了创新企业的税负负担。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并在深圳机场设置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专门窗口,此举有效激发了国际游客的消费欲望,吸引了全球消费者来深消费。

三、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努力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我市消费产业的发展。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我局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14日

(联系人:袁孝洪联系电话:83487206)

答复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市质政案函〔2017〕6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307026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

深市质政案函〔2017〕6号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83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我委职责,现对杜勤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83号,以下简称“《提案》”)提出以下汇办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一、《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立法实施概况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出台并施行,后经三次修改完善。同时,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也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专门设立了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是经市政府批准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成员单位包括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等。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负责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能是:

1、承担深圳市打假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制订深圳市打假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的打假工作统计、总结及表彰等工作。

3、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市打假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有关任务,组织、协调全市性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对本市制假售假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整治及大要案的查处。

4、定期组织开展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绩效考核。

5、向市政府及市打假工作联席会议汇报全市打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市打假工作有关情况。

6、承担全国双打办、广东省双打办、广东省打假办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打假工作。

三、深圳市2016年打假工作主要成绩

2016年以来,深圳市打假办(市双打办)在全国双打办、广东省双打办、广东省打假办的正确指导和工作部署下,组织我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2345人次,检查企业112323家次,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898宗,涉案货值约13亿,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43宗。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158宗,执行逮捕2107人,检察机关共批捕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243件1789人,起诉1865件2234人,人民法院判刑1645人。

(一)召开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

今年4月19日,市打假办(双打办)在市民中心召开了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陈彪副市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会上总结了我市2015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了我市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整体安排和工作重点,表彰了在2015年全市打假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政府与各个区政府在会上签署了《深圳市2016-2017年打假工作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和政府打假协调机制。

我市明确由陈彪副市长分管打假工作,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打假责任。市打假办(双打办)继续推进跨部门打假协作机制建设,继续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作,完善联系会议、线索通报、联合办案、专业支持等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我市市场稽查局多次与市检察院就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标准问题进行座谈,并开展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两法衔接”专项监督检查;与市公安局治安局制定《联合打击市场和质量违法犯罪的工作意见》,明确了移送治安部门的各种案件类型,为基层办理该类案件提供参考;与深圳海关签署了《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并开展打击水客走私“灭蚁行动”,各辖区局也先后与相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深圳检验检疫局就加强工作联合、深化深圳质量共治方面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市烟草局起草了《烟草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制度》。

根据《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纪要》,我市深入推动深莞惠三地合作机制,并向汕尾、河源两市延伸,建立深莞惠经济圈(3+2)打假联席会议机制,并签署了《深莞惠汕河五市打假合作备忘录》。

(三)落实打假责任,积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和我市打假重点(警示)区域、市场整治工作。

我市集中力量整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产品,通过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车用燃气油、农资产品、图书音像制品、建材、节能灯具、消防器材、烟草及烟草制品、食盐专卖类产品等几大类重点商品,部署开展执法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生产聚集区的集中整治,查处侵权知识产权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始终保持对制售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和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我市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上级部门和省打假办有关工作要求,深圳市各区先后确定了各自辖区内的年度打假重点(警示)区域、市场名单,共十个区一级打假警示区域、市场。经研究决定将其中龙岗区坂田吉华路430号江灏工业园确定为我市2016-2017年度打假警示区域。

(四)坚持执法创新,推进云上稽查保障互联网执法。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和非接触性,给违法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轻点鼠标,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能简单迅速地实施互联网违法行为,或制假售假、或虚假宣传、或侵犯知识产权,证据记录稍纵即逝,且均不易被发现或是追查,这不仅对社会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潜在危害,亦给执法人员的案件调查和提取证据带来极大的不利。我市依托“深圳市互联网可信交易平台”核心技术,以“电子数据固化见证”为基础的互联网行政执法取证平台工具即“云上稽查”正式启动运营,对各种电子数据记录进行安全、完整、客观的固化,并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力。

我市的“云上稽查”,作为全国范围内首创的第一个真正实现行政执法、取证全流程证据固化见证的云执法证据记录平台,其既能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又能使相关证据记录具备最全面的效力性,实现了“以网管网、以网治网”的具体举措,保障了社会百姓互联网的安全生活。

(五)继续开展中国制造及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打假发﹝201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相关成员单位,各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开展中国制造及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我市由检察院牵头,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目前“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逐步升级完善,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两法衔接”监督工作平台,实现通过新平台对案件移送和办理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同时,专门研发打假子平台,推动实现对案件的查询、统计、工作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一体化办理。检察院、法院建立了“绿色通道”机制,实现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过来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涉案人员的快审、快捕、快诉,大大提升了司法打击力度和效能。

(七)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我市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打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逐步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管局面。针对近年来我市连续出现的电梯安全事件或事故,在紧急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更抓住当前影响电梯安全的深层次原因,加快推动电梯监管方式改革:一是建立“一承诺八明示”制度,向社会承诺电梯安全状况,明示维保维修详细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电梯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监管制度,公开相关违法行为和服务质量的记录,强化市场和社会的约束监督作用;三是改进国家现行电梯检验“固定检验时间、固定检验项目”模式,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拓展检验项目,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技术监督水平;四是创新公共教育方式,开展“走进电梯安全”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电梯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五是推动使用管理者、维保单位装设电梯运行监控系统,运用科技创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市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圳“2+4”模式:突出“两个责任”,即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首要责任;发挥“四轮驱动”作用,即部门协同作用、行业自律作用、社会监督作用和公众参与作用,并在市场监管、企业责任、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社会监督、信用信息、风险管理七个体系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同时结合推进我市大市场监管的职能转变及监管方式创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设,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配套法制保障,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摸索一套可复制、可量化、可考核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模式。畅通信息发布,以主动曝光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推进社会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开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善用消费维权这把利剑。

四、2016年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一是综合运用抽查数据、申诉举报中心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技术机构的委托检验数据,建立了49类产品抽查目录,利用大数据确定重点抽查项目,全年累计抽查了我市247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42批次样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152家、2780批次,流通领域抽查1325家、326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950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7%,抽查针对性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实施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突出风险管理,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为重点,累计抽查了152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946批次消费品,抽查批次数占全市抽查总量的65.3%,保障消费品安全。三是加大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做到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改到位率达到100%,复查完成率达到100%,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涉及强制性项目不合格的,坚决采取立案查处、停业整顿等强力措施。四是加大产品质量公告力度,2016年全年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产品质量抽查公告24份。

专此致函。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田天,电话:21519227)

 

答复单位:海关

答复文号:深关办便字【2017】80号

答复日期:2017年05月18日

联系人:海关

联系方式:8439841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海关关于深圳市政协提案第20170283号汇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要求,现将我关对《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第20170283号)的汇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深圳市促外贸稳增长工作,自2011年开始,我关就积极配合深圳市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国税局等部门开展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相关政策研究,并派员参加了“深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方案”工作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推动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6年4月1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在深圳市正式落地实施,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成功办理该业务16票。

下一步,我关将继续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相关口岸设立海关验核点,方便境外旅客就近办理手续,做好离境退税海关验核工作。

感谢委员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函。

答复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6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28日

联系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88102510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类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6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283号提案的答复

杜勤委员:

您好!您在深圳市政协六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283号提案《关于将深圳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消费城市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深圳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意义

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是扩大消费,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加快城市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目前,深圳力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枢纽作用,努力建成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更具竞争力及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因此,未来深圳商业发展不仅应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还应站在服务全球的角度,努力打造成为国际消费城市,提供与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相匹配的商业服务。

二、深圳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深圳已具备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条件:

(一)本地消费市场需求旺盛,市民消费能力强。

“十二五”以来,随着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水平的不断提升,深圳消费市场需求旺盛。2016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2.7亿元,同比增长8.1%。同时,深圳居民境外消费活跃。根据我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的抽样调查估算,2015年深圳市市民境外购物金额约1321亿元,相当于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

(二)深圳具备良好的商业设施。

截至2015年底,全市零售、餐饮和批发网点达30.4万个。全市网点营业总面积达6784.2万平方米,人均(按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1137.87万计算)零售和餐饮面积达3.18平方米,高于上海、香港、东京等城市。

(三)深圳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历史担当,创业创新氛围浓厚,先进技术层出不穷,产业配套不断完善,成为在世界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前深圳不仅在电子信息、战略新兴产业方面具备较强优势,在消费电子、服装、珠宝等产业上也形成了优势。

(四)深圳已基本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海运方面,深圳已开通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236条,国际友好港增至19个;航空方面,深圳拥有15个通航国家,145个通航城市,开通航线200条,其中国际航线34条;游轮方面,22万吨级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已完成5万GT和22万GT码头建设,开通赴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地区和国家的国际游轮。通过不断加快对接国家综合运输通道,深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扇面的辐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五)深圳具备良好的旅游资源。

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共有旅行社698家,已建成各类景区景点100余处,涵盖主题公园、自然生态、滨海度假、都市风景、购物美食和人文历史等多种类型。拥有1个24小时通关陆路口岸,机场口岸也已实现24小时通关。具备了海内外旅游者到访的语言环境和出行的便利条件。

三、已经开展的工作

为加快把我市建成国际消费城市,近来年,我委以及市市场监管委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有:

(一)发布并组织实施商业网点规划。

为促进我市商业网点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2016年,我委制订并经市政府同意发布了《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0)》。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按照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大力引导实体商业网点合理布局,促进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发展,提升商业发展质量,增强对外辐射力,形成“多层级实体商业+互联网商业”的新型商业网点体系,努力把深圳打造成引领珠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化消费中心和全球采购分销中心。重点将打造罗湖“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福田中心商业区、南山后海商业中心、宝安中心商业区、龙岗中心商业区、龙华新城商业中心五个市级商业中心、东园路商业中心等19个区级商业中心,以及盐田中英街等13个物色商业街区,并规范提升社区商业,逐步改变社区商业小、散、乱的状况。目前,各区、各有关部门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消费外流进行认真分析。

2016年,我委对中国公民海外采购和企业进口重点产品进行了深入分析,了解了采购商品种类、数量、结构和原因,并针对性地从加强研发设计、注重品牌培育、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消费环境、提升产品性价比等方面提出向市政府提出了多条对策建议。同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形成《深圳市重点产品提升清单》。分析及建议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目前我委正根据对策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三)制订并发布《深圳市扩大消费重点行动计划(2017-2018)》。

为进一步适应消费需求新变化,扩大消费需求,今年3月份,我委制订并经市政府同意发布了《深圳市扩大消费重点行动计划(2017-2018)》。行动计划以扩大消费需求,努力建设国际化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从提升消费空间载体、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专业消费等5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

(四)积极推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

根据财政部批复,为确保我市自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对境外旅客购买的产品在离境时给予11%的退税。我委会同市国税局认真遴选了69家覆盖全市各重点商圈、信誉好、以销售深圳特色产品为主的离境退税商店,并在深圳机场设置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专门窗口,在海关出境现场设置了专门通道,确保政策落地。截止目前,该项政策运行平稳,成效逐步显现。

(五)着力打造接轨国际的消费市场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出台并施行后已经三次修改完善。

一是专门设立了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成员单位包括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等。二是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和政府打假协调机制。市打假办(双打办)继续推进跨部门打假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作,完善联系会议、线索通报、联合办案、专业支持等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并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两法衔接”监督工作平台。检察院、法院建立了“绿色通道”机制,实现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移交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涉案人员的快审、快捕、快诉,提升了司法打击力度和效能。与市检察院开展了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两法衔接”专项监督检查;与市公安局治安局制定《联合打击市场和质量违法犯罪的工作意见》;与深圳海关签署了《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并开展打击水客走私“灭蚁行动”;与深圳检验检疫局就加强工作联合、深化深圳质量共治方面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市烟草局起草了《烟草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制度》。四是强化地区协作。根据《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纪要》,建立深莞惠经济圈(3+2)打假联席会议机制,并签署了《深莞惠汕河五市打假合作备忘录》。五是坚持执法创新推进“云上稽查”。依托“深圳市互联网可信交易平台”核心技术,以“电子数据固化见证”为基础的互联网行政执法取证平台工具即“云上稽查”正式启动运营,该项目为全国首创。六是继续开展中国制造及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打假发﹝2015﹞1号)的要求,协调多个部门继续开展了中国制造及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七是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我市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管局面。比如针对近年来我市连续出现的电梯安全事件或事故,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加快推动电梯监管方式改革,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八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综合运用抽查数据、申诉举报中心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技术机构的委托检验数据,建立了49类产品抽查目录,利用大数据确定重点抽查项目,仅2016年累计抽查了我市247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42批次样品。

四、下一步工作

为把我市打造成为国际消费城市,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积极支持罗湖区开展消费型经济试点。

支持罗湖区申报“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依托罗湖较为成熟的商贸服务业基础,加强消费业态布局与城市更新和空间发展的协调,加快形成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体系,推进消费领域制度性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构建符合需求引导消费的消费链,并着力加强各类消费链之间的联系和配套,打造国际“时尚之都”消费目的地。我委将及时总结罗湖改革的经验,为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累经验。

(二)着力实施重点领域消费促进工程。

继续组织落实《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实施《深圳市扩大消费重点行动计划(2017-2018)》,打造“国际商业中心—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特色商业街区”五个层级的实体消费商业体系,推进各大商圈提升发展、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满足更高水平消费需求,增强深圳对海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

(三)着力提升消费品供给质量。

围绕全市“城市质量提升年”部署,更新完善《深圳市重点产品提升清单》、制定《深圳市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提升工业质量品牌行动方案》,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促进企业品牌培育,扩大高端消费品进口替代,引导高端消费回流。

(四)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

市国税局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努力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我市消费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无权制定。设置“优惠税率”和“良好服务税”属于中央事权,作为政策执行机关,市国税局无权制定。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市国税局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再次感谢您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联系人:柴正茂,电话:88101563、15816883620)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