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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区东区”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20170311号

标题:关于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区东区”的提案

提出人:陈可石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会办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容:

背景:

深汕合作区经过5年的筹建已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到2020年合作区有望实现GDP1000亿。合作区发展定位从一开始的扶贫计划到深圳产业拓展支撑再到市委市政府最新提出的“产业高地,生命绿洲,未来之城”,发展目标已非常明确。的契机,这种开发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动力。

现状问题:

但是,政协自去年9月以来多次调研发现,深汕合作区目前的发展距离市委市政府上述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

管理机制的制约限制了合作区的快速发展运行;

机制的不畅顺出现低效率深圳与汕头双方发展理念不一致;

基础设施、公共政策、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还很滞后。

办法:

建议一、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

借鉴成都的经验将“郫县工业港”更名为“高新区西区”的成功经验,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理顺合作关系,明确深汕合作区由深圳市主导。优化管理机制,所有深圳高新区现行管理机制、公共政策均适用于“深圳高新区东区”。与深圳市高新区一体化发展,实现“前店后厂”效应,拓展深圳制造业发展空间,促进深圳实体经济的发展。所有到深圳高新区东区购房投资和工作的人,全部给予深圳户口。

建议二、将深汕合作区提升为国家级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示范园区

借鉴“天津生态城”与新加坡政府合作的成功经验,引入新加坡或者英国、德国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团队,将合作区提升成为国际合作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重点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生命绿洲,未来之城”的新定位,制定新的城市设计方案,将合作区建设成为现代的、生态的、岭南风格的“未来之城”。

建议三、尽快开展深汕新干线和深圳东部国际机场规划建设

规划建设城市高铁“深汕新干线”,实现两地半小时通勤,兴建“东部国际机场”,加速东部交通服务枢纽形成,以政府补贴方式实现深圳高新区东区海陆空低价格便捷交通,实现真正同城化发展。

希望上面提议的“深汕新干线”“深圳东部国际机场”和“深圳高新区东区”成为深圳东进发展战略的三大支撑,以三大项目为基础,将东部成为未来深圳产业高地、生命绿洲、未来之城,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和创新型城市的榜样。

答复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规土函〔2017〕115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1日

联系人:市规土委

联系方式:83949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规土函〔2017〕1153号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311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陈可石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区东区”的提案》(提案第2017031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委汇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支持深汕合作区进一步提升发展定位和建设要求,加强合作共建,推进“3+2”经济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深圳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战略通道建设、产业高地培育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深圳向粤东的拓展,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和特区一体化建设。有序引导深圳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通过产业链的跨区域分工实现产业共建,变单向产业转移为双向产业联动。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建成起步区城市框架,支持合作区产城融合发展。

二、关于尽快开展深汕新干线和深圳东部国际机场规划建设。交通作为扩大深圳对外开放新优势的重要支撑,未来深圳需要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空间融合,完善对外战略通道格局。据了解市交通运输委正在开展深圳市对外通道战略布局研究及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一)深汕新干线属于城际轨道线路,其规划和建设的主导权在省级部门,应以省级相关部门的决策为准。我委计划今年启动《珠三角城际轨道深圳地区布局规划(修编)》研究,将同步考虑建设深汕新干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深圳东部国际机场的规划建设属于全市重大决策。根据2016年12月28日第十次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联席会议安排,我市将成立由交通运输委牵头的珠三角(深圳)东部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组。我委作为工作组成员单位之一,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此函。

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4月18日

(联系人:钟浩彬,联系电话:83573161)

答复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科技创新函〔2017〕869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03日

联系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82002314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869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六届政协三次

会议第2017031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陈可石政协委员:

您在市第六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170311号提案《关于将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区东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过认真研究,并汇总市规划国土委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汕合作区具备建设产业发展区域的基础和条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省委省政府授权,深圳、汕尾两市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的积极探索,经济、产业、社会事务、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显著的成绩,成为我省对口帮扶、合作共建的典范,其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具有向其他对口帮扶区域拓展和复制的重要意义。

深圳市支持深汕合作区进一步提升发展定位和建设要求,加强合作共建,推进“3+2”经济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深圳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战略通道建设、产业高地培育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深圳向粤东的拓展,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和特区一体化建

设。有序引导深圳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通过产业链的跨区域分工实现产业共建,变单向产业转移为双向产业联动。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建成起步区城市框架,支持合作区产城融合发展。

二、关于推动深汕合作区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深汕合作区更名为“深圳高新区东区”建议

深圳高新区作为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经过20年的发展,已逐渐建设成为创新思维碰撞、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发展成为我市乃至全国创新创业的沃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聚区、新理念新业态的策源地和环境人文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我委作为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深圳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积极支持按照深圳高新区标准打造深汕合作区,建设产城融合、宜业宜居、功能先进、人文生态的“产业高地、生命绿洲、未来之城”。

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

在开发建设方面,将深圳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有效政策和成功做法推广到深汕合作区,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分区分类引导创新龙头企业入驻、优势主导产业集聚、产业竞争力提升,推进园区由外延式开发向内涵式挖潜转变,推动园区内部工作、居住、休闲、交通、娱乐等功能有机结合,和谐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朝着建设世界水平新一代科技园区目标迈进。

(二)关于建设深汕新干线建议

交通作为扩大深圳对外开放新优势的重要支撑,未来深圳需要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空间融合,完善对外战略通道格局。深汕新干线属于城际轨道线路,其规划和建设的主导权在省级部门,应以省级相关部门的决策为准。市交通运输委正在开展深圳市对外通道战略布局研究及实施方案研究工作。市规划国土委计划今年启动《珠三角城际轨道深圳地区布局规划(修编)》研究,将同步考虑建设深汕新干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关于建设深圳东部机场建议

深圳东部国际机场的规划建设属于全市重大决策。根据2016年12月28日第十次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联席会议安排,我市将成立由交通运输委牵头的珠三角(深圳)东部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组,工作组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的统筹推动力度,大大加快后续工作的开展。

再次感谢陈委员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悉心关怀。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赵大治,电话:88103984,13570845960)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