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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 20170151 号

    标 题: 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

    提 出 人: 彭尧、陈 主、刘国红、王传福、蒋丽婉、孙艳琼、陈钦鹏、李中、林宜龙、杜勤、周杰、翟明玉、李惠林、黄凌峰、陈文宏、陈志洪、黄维芬、邓少勇、汤湘林、汪娱、姚晓明、李振、曹艳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会办单位: 龙岗区,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城管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 容:

    一、现状

    2017年1月7日,坪山区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坪山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在全市“东进战略”的指引下,坪山作为东进“桥头堡”,全区上下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布置,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正如许勤书记在挂牌仪式上寄语:“坪山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

    但是,目前坪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受到交通建设不完备的严重掣肘。由于坪山对外交通不便利,无论与市中心区、周边兄弟区以及兄弟市之间,均缺乏快速交通联系,影响坪山吸引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产业总部落户以及高素质人口的聚集。一些企业看重坪山土地资源和山清水秀,无奈碍于交通不便利,只能“望坪兴叹”。同时,交通拥堵、不畅等问题,也为在坪山生活居住的市民造成极大的不便利,交通问题成为百姓反应强烈民生问题和热切盼望解决的焦点问题。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牵头开展的东部过境通道、丹荷路、绿梓大道北段、龙坪路(龙岗段)等四条通道,对于实现深圳东部发展战略,提升坪山交通区位,形成东部枢纽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四条通道建设都存在很多问题,建设进度滞后,需要市有关部门给予重视,有关区通力合作,快速推进工程建设。

    二、问题

    (一)东部过境通道—将改变坪山交通区位新格局,但建设速度缓慢。

    坪山区跨越式发展,实现东部发展战略,需进一步提升坪山交通区位优势,强化与市中心区的交通联系,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扎根坪山,促进经济发展。

    现在坪山与市中心区联系的通道只有一条,即起于区内的新横坪公路-接水官高速-再接南坪快速-进入福田区彩田路(市民中心),沿线经过十几个红绿灯、2个高速收费站(横坪收费站、布龙收费站)、多条隧道,往返接近100公里。因沿线车流汇入量大,大中型货柜车比例高,交通事故频繁,在收费站及隧道处拥堵现象严重。一般车流顺畅情况下,从坪山区到福田市民中心附近单程1个半小时,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则需要2-3个小时以上。

    准备建设的东部过境通道南起莲塘口岸,北至惠盐高速,并通过市政连接线与布心路连接,道路全长31.1公里。2016年,深圳市政府完成东部过境通道回购,建成后作为免费的市政快速路。道路于坪山中心区设置有出入口,如走此道路从坪山至罗湖可以缩短至25分钟,对于提升坪山区交通区位有重要意义,也是全区人民翘首以盼的主要通道。

    道路于2015年开工,预计2018年建成通车。按计划2016年底应完成总投资50%,而目前仅完成投资30%,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如不抓紧督办,恐难按期完成。

    (二)丹荷路—应成为坪山产业交通大动脉,因未建成在坪山区域内成为“断头路”。

    丹荷路西起沙荷路,东至丹梓大道,与盐排高速一起形成了串联聚龙山创新科技园区、宝龙工业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盐田港区的干线通道,是坪山产业发展的大动脉,也是东部地区重要的产业发展带。丹荷路不建成,大动脉不通,制约坪山产业发展,也制约了深圳东部产业总体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丹荷路未建成,丹梓西路成为断头路,深汕路限货后,货车和过境交通主要通过站前路疏解。而坪山火车站是深圳的主要铁路枢纽,站前路承担铁路客运交通疏散,主要是公交车、小汽车等客车的集散通道,大量的货车通行带来交通拥堵、废气、粉尘、噪声,影响坪山区乃至深圳的整体形象,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丹荷路建成后,一方面,可以打通产业大动脉,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截留过境货运交通,疏导中心区域交通堵塞,改善坪山站周边交通环境,提升坪山乃至深圳的城市形象。

    丹荷路位于龙岗区,于2005年立项,2010年10月部分路段开工建设,至今近7年时间,部分路段还在设计阶段,未开工,建设进展严重滞后,道路通车遥遥无期。

    (三)绿梓大道北段—深圳“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其中一纵,也是连接龙岗坪山、打造东部中心的快速干线,如今“断头”。

    绿梓大道北段南起深汕高速,北至龙岗区北通道,是东部地区快速环线(盐龙大道-南坪三期-绿梓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坪山新区与龙岗区联系的重要快速通道,连接聚龙山创新科技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坪地低碳城以及龙岗大运新城。此方向交通流量大,且货车流量占比高,目前主要由龙兴路-坪梓路连接龙岗北通道承担,道路仅为双向2车道,交通拥堵严重,最长排队大道1公里,且道路沿线主要为居住区,噪声、尾气给沿线正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沿线居民苦不堪言。绿梓大道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龙岗坪山之间产业联系,打造强大的东部中心,也将缓解现状道路交通压力,改善目前龙兴路沿线交通出行环境。

    绿梓大道南段(深汕高速-兰竹路)已经建成通车,绿梓大道北段仍未建设。北段大部分位于龙岗区,由市交委负责实施,已完成道路详细规划。按原有计划,2016年应完成道路方案设计,但目前仍未进行设计招标,进度滞后。照此进度,2020年恐难建设完成。

    (四)龙坪路—是连接龙岗坪山、打造东部中心的交通主干线,也是一条“断头路”。

    龙坪路南起南坪三期,北至龙岗区北通道,是连接龙岗坪山、打造东部中心的交通主干线。目前龙岗区政府与坪山区政府之间交通联系需经过深汕路-龙岗大道,红绿灯多,交通拥堵严重,通行时间约40分钟。龙坪路建成后,坪山区政府与龙岗区政府之间通行时间将缩短至25分钟。

    因此,道路对于加强龙岗、坪山交通联系,疏解深汕路交通压力,打造深圳经济增长第三极,落实深圳东进战略至关重要。

    龙坪路坪山段目前已经完成整体进度的80%,预计于2017年中完工。龙岗段于2012年开工建设,原计划2016年建成通车,而目前仅完成整体进度不足30%,建设严重滞后。坪山段建成后,也将成为断头路,无法发挥原有的功能,不利于龙岗坪山两区共同打造东部中心。

    办 法:

    三、建议

    (一)关于东部过境通道建设

    建议:龙岗区政府加大督导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拆迁工作;市交委协调华昱公司,推进建设速度。

    (二)关于丹荷路建设

    建议:市交委和龙岗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查找“断头路”的原因,加大推进力度,拿出得力管用的措施,突破项目建设的难点,按计划工期在2018年建成通车。

    (三)关于绿梓大道北段建设

    建议:市交委加快开展项目设计工作,争取2020年能够建成通车。

    (四)关于龙坪路建设

    建议:龙岗区政府加大道路拆迁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按时保质,按计划在2018年建成通车。

    答复:

    答复单位: 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坪府函〔2017〕135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陈生龙

    联系方式: 1501353042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坪府函〔2017〕135号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市政协第20170151号

    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市政协第2017015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关于东部过境通道,南起莲塘口岸,北至惠盐高速,并通过市政连接线与布心路连接,道路全长31.1公里。2016年,深圳市政府完成东部过境通道回购,建成后作为免费的市政快速路。原设计方案在坪山仅设置锦龙立交,为使东部过境通道更好的服务东部片区交通出行,2016年根据坪山区政府(原新区管委会)要求,道路于坪山站增设立交,同时考虑到增设立交后交通需求将变大,需调整断面为双向8车道(原设计为双向6车道),目前正在开展设计修编工作,部分桥墩只能暂停施工。根据市委市政府最新要求,东部过境仍将于2018年通车,坪山区也将持续积极跟进项目进度,协调加快坪山段建设。

    关于绿梓大道北段,南起深汕高速,北至龙岗区北通道,是东部地区快速环线(盐龙大道-南坪三期-绿梓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坪山区与龙岗区联系的重要快速通道。2015年市交委开展了绿梓大道北段的交通详细规划,由于道路涉及到龙岗区的拆迁以及基本农田问题,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经过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2016年完成了绿梓大道北段交通详规工作,2017年计划完成工可编制工作。坪山区已与市交通运输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此通道进行协商,以加快推进道路建设。

    制约道路建设最核心的因素是征地拆迁,建议龙岗区加快推进丹荷路、绿梓大道北段等跨区道路的拆迁进度,建议市交通运输委加快项目的实施,推动龙岗与坪山跨区道路的建设,落实“东进战略”,合力打造东部中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符晓,联系电话:84207411)

    答复单位: 龙岗区

    答复文号: 深龙府督函〔2017〕30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龙岗区

    联系方式: 2890827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龙府督函〔2017〕30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六届

    三次会议第201701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交委:

    按照办理分工,经认真研究,现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151号提案《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的汇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4条道路建设进展及存在问题

    (一)东部过境通道

    1、项目概况

    东部过境通道以规划的莲塘口岸为起点,向东北方向延伸,终点与深汕、惠盐高速公路相接,双向六车道设计,全长约31公里,龙岗境内约23公里。该道路由市交委负责实施,华昱公司代建。目前在建,计划争取2018年完工。

    2、目前进展

    现正开展路基、桥梁、排水设施施工。

    3、存在问题:该通道龙岗段约23公里,途径园山、宝龙、龙岗三个街道,涉及大量的征地拆迁。具体情况如下:

    (1)东部过境通道(宝龙街道段)征地拆迁问题

    一是调整红线后新增拆迁面积大需线位优化调整,2016年10月调整红线后新增征收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5.15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0.5万平方米。新增工作量超过原拆迁量1倍多,时间太短,难度太大。主要涉及三个点位:1.坪山立交惠州方向上下匝道,涉及长湖围工业区约1万平方米,建议按市政道路标准,通过压缩紧急停靠带等方式进行优化避开建筑物;2.金钱坳立交转深汕高速匝道,涉及同心大厦约1.8万平方米,建议按原设计红线进行优化避开建筑物;3.金钱坳立交收费站,涉及同德工业区及民宅约1.7万平方米,建议收费站往北移,往北靠山边设置或是再往北跨过山体到惠盐高速边设置。

    二是因红线调整涉及服务单位另行招标问题,2015年9月,根据原委托征收红线测算出工程量,通过公开招标以抽签法的方式确定了测绘、评估单位,其中测绘中标价57.148万元,评估中标价82.71万元。当前根据新调整的征收红线,建筑面积增加约5.65万平方米,初步测算测绘费用增加42.5万元,评估费用增加87.46万元,远远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的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

    三是金钱坳主线4-9联段(丁甲岭、阳和浪已征转国有土地上建筑物补偿问题),该段国有土地上总建筑物面积约14614平方米(永久性建筑面积为8630㎡,临时性建筑面积为5985㎡)。房屋权利人共15户,已签正式测绘报告12户,已出测绘复核意见9户,已出评估初稿15户.其中涉及丁甲岭居民小组地块权利人共7户,占地面积约2921㎡,总建筑面积5889㎡;涉及阳和浪居民小组地块权利人共8户,占地面积约2486㎡,总建筑面积约9356㎡。

    经调查征转地协议及向所在社区及居民小组了解,存在问题及情况如下:

    第一、依据深规土龙征字(2000)034号文2000年4月10日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龙岗镇同乐村、深圳市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征地协议,现有的地上建筑物信息在当时的征地协议书中未曾提及,协议附带图纸也未曾显示。同乐社区表示,大概于90年代初已由同乐行政村向同乐丁甲岭、阳和浪两个自然村将该地段土地征收为同乐行政村集体所有,2000年征地时地上并不存在附着物,且征地补偿费已全部付清并用于原地修路。当前现有的建筑物和附属物(14614平方米)类型包括商铺、溜冰场、沙场、废品场和水泥制品厂等,由承租人分别向丁甲岭居民小组和阳和浪居民小组租地而建,从村小组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显示,最早一份协议签订日期为2001年,在征地时间之后。由此推论,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现有建筑物应为征地后建成,鉴于该地块属国有土地,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现有建筑物应为征地后建成。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第二、阳和浪地块征收红线范围内需征收5栋厂区宿舍(一楼配套饭堂厨房)为村集体物业,总建筑面积约3521平方米,村民提出若征收拆除对厂区影响极大,厂区人员住宿吃饭问题难以解决,因此村集体人员希望征收后在红线范围外原厂区内重新建造一栋一层的房屋作为厂区的配套宿舍及饭堂。

    第三、该段丁甲岭及阳和浪居民小组地块共涉及的权利人为15户,评估公司按照重置价评估总额约为2163万元,其中永久性建筑物补偿单价约为1280-1800元/㎡,临时性建筑物补偿单价约220-640元/㎡,业主要求总补偿额约为 9616万(包括停产停业费,搬迁补助费等相关征收补偿价格),其中要求永久性建筑物补偿单价最高约8000-10000元/㎡,要求临时性建筑物补偿单价2000-3000元/㎡,业主要求的评估总额与评估公司评估总额两者相差约7453万元。

    四是同乐高架桥段(广汇源富利工业区厂房及长湖围征收补偿问题)

    第一、广汇源富利工业区厂房共2栋(位于坪山站征收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根据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要求,我区宝龙街道办已完成广汇源公司测绘、确权、评估工作及《征收补偿意向书》签订工作,同时,已完善了后续签约相关手续工作,准备与权利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同步在办理房屋移交及拆除工作。但在协调办理房屋移交及拆除现场验收工作中,经拆除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并提出广汇源公司出入口处涉及东深供水地下管道,拆除车辆直接通过会造成地下管道损坏,为避免上述问题,仅能在新城站已建成的绿化带上进行切口设置出入道路。

    第二、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长湖围分公司,房屋占地面积约316㎡,总建筑面积约316㎡(临时性建筑),依据2006年3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村长湖围经济合作社签署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化转地适当补偿协议书【编号:深龙(龙岗)转补协字(2005)第024号文】该地块已征转为国有但协议书内并未对该房屋进行补偿,又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同乐社区长湖围村提供的收取该房屋租金凭证起始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由此判断该房屋为征转地之前已存在,但未在征转地中给予补偿。因此权利人要求在此次东部过境项目中对该房屋进行征收补偿,根据已完成正式测绘报告及测绘复核意见,评估总额约23.6万元,权利人反映,该房屋为周围工业厂区唯一生活配套实施,征收拆迁后对周围工业厂区影响较大,且评估总额较低,因此要求在该工业厂区内征收红线外重新建造一房屋作为该厂区的生活配套设施。

    五是金钱坳立交(丁甲岭老围建筑征收补偿问题),该段涉及权利人共62户,有8户权利人征收补偿工作无法进展(其中4户权利人不愿配合测绘工作,4户权利人无法联系无法测量房屋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0606㎡(54户权利人建筑面积),其中永久性建筑面积约为9072㎡,临时性建筑面积约为1534㎡,已完成54户前期测绘测量工作,已出正式测绘报告18户,准备出正式测绘报告13户,准备走确权程序共18户,于2017年3月12日在丁甲岭村办公室召开村民大会,村民普遍反映问题:第一征收补偿价格过低,与现在市场价差距较大;第二符合一户一栋政策村民,要求就近安置。

    (2)东部过境通道(圆山街道段)征地拆迁问题:

    一是补偿政策和标准问题, 该项目补偿方案是在2016年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府【2013】248号令)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的,但在2016年底市政府又颁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市府【2016】292号令),对原248号文的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其中外地人安置由原来的100㎡提高至150㎡;房屋补偿基准价由原“周边同类型房屋市场评估价”变更为“国土部门发布的征收补偿基准价”,这个基准价从纸面上相对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横岗片区由约8000元提高至14600元),在被征收人中引起了较大反应,纷纷要求按照最新标准给予补偿,导致工作推进困难。

    二是绿景洲园林公司土地补偿问题,该项目涉及征用绿景洲园林公司土地共计约9万㎡。经核查,该地块系由原市绿委在1993年征用圆山街道西坑社区土地用于苗圃培植,政企分开后该土地已划转至市投控公司名下,现由绿景洲园林公司代管。经多次协商,该公司要求将此次征地后剩余的少量土地也一并纳入征转,并给予土地置换;原盐排高速征用该公司土地但未按市府办公会议纪要[2004]318号给予置换的,要求在本项目征地中一并返还。但经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核查,该公司土地未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置换的条件。圆山街道办目前正在加紧与市投控公司协调,拟参照《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及东部过境快速路项目罗湖段同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对上述土地按照120元/㎡进行补偿,但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三是土地安置返还问题,该项目需征用村集体土地约36万平方米,村集体强烈要求给予土地返还。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府[2015]81号文)和该项目补偿方案规定可给予村集体土地返还安置。

    四是红线6改8的问题,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决议,该项目由原6车道改为8车道,我区圆山街道办正积极开展新增用地的征拆工作。

    4、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目前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龙岗区将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推进道路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将积极协调市交委、华昱公司,加快推进道路建设速度。

    (二)丹荷路

    1、工程概况

    丹荷路市政工程全长6.18公里,按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标准断面红线宽36~66米,主线为双向六车道,项目于2005年立项,市发改局2006年11月批复了工程概算为4.9287亿元。

    2、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项目原由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建设,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2010年5月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将一、二标合并作为A标,在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后,将工程移交给市交委建设中心实施。A标截止目前已完成80%;三标段一期(深汕立交D、M匝道工程)作为厦深铁路坪山站配套道路,于2014年初竣工验收并通车;三标段(二期)建设,因受征地拆迁影响暂无法实施,目前正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3、存在问题

    (1)丹荷路A标(沙荷路至大坑路段)建设已完成80%,主线范围拆迁工作基本完成,但碧新立交桥A、F等匝道目前仍存在约1.3万平米房屋需拆迁。市交委建设中心、龙岗交通运输局及街道办就A标目前存在的拆迁问题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及时有效的推进拆迁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丹荷路A标建设任务。

    (2)丹荷路三标(二期)涉及房屋拆迁面积巨大(约9.1万平米),我区街道分设前龙岗街道办已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目前,宝龙街道办正在研究结合道路周边城市旧改项目来推进三标(二期)拆迁工作。

    4、下一步工作计划

    (1)A标(匝道)力争2018年底完成建设工作。

    (2)我区将组织宝龙街道办全面开展丹荷路三标(二期)征收工作。

    (3)市交委建设中心将协调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完成三标(二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根据土地移交情况尽快开展建设。

    (三)绿梓大道北段

    绿梓大道北段北起横坪路,南至绿梓大道,全长约8.5公里,龙岗区范围约4.9公里,主线双6+辅路双4。该道路目前由市交委开展规划研究,已完成详规的编制工作,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四)龙坪路

    1、项目概况:龙坪路(龙岗段)南起三棵松山岭段,北至北通道(龙盛大道、横坪公路),全长约8.2km。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用地红线50m,主线双向六车道。该项目由市交委负责实施,目前在建,预计2017年底完工。

    2、项目进展

    1标完成43%,2标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

    3、存在问题

    (1)二标因祠堂拆迁影响已完成线位调整工作,由于涉及两宗已出让用地未征转,正在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2)征地拆迁问题

    1、 龙坪路(坪地街道段):涉及9户业主,已征收2户,建筑面积共27039㎡,协调一户,调整红线一户,剩余5户未征收,建筑面积共230037㎡。

    2、龙坪路(龙岗街道段):一是权利人为陈全球的厂房旁有约3000㎡土地为1992年当时新生仙人岭居民小组所出租,租赁期限为50年,权利人已一次性付清50年租金。2005年转地时已转为国有土地,权利人本人不知情,且至今未收到转地补偿款,遂要求政府进行补偿。二是测绘编号L221一楼厂房于1993年建设时按综合楼标准建设,但现状是为整一层的厂房,所以权利人陈全球要求按综合楼标准进行补偿,而非按照厂房的标准进行补偿。三是测绘编号L223建筑物于1998年以商铺形式建设,建筑物现状为四面砖墙,上面为铁皮屋顶,为临时建筑。权利人陈全球要求按永久性建筑物补偿。其所提出的要求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无法进行补偿。四是因地铁三号东延线项目征收红线与龙坪路项目征收红线重叠,且征收标准比龙坪路征收标准高,权利人陈全球要求被征收的房屋按地铁三号线东延线项目补偿标准征收。

    4、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并提交施工面。

    (2)积极协调市规土委尽快办理征转地手续及用地规划许可。

    二、关于坪山区加快道路交通建设相关情况

    (一)关于加快宝坪路(坪山段)建设

    宝坪路(龙岗段)已建成通车,但宝坪路(坪山段)未打通,形成断头路。宝坪路(坪山段)南起南坪三期,北接龙岗区宝龙街道现状宝坪路。宝坪路—碧新路是龙岗区与坪山区南北向重要的联系干道,连接龙岗中心、宝龙高新园区、碧岭片区。目前龙岗区与坪山区之间交通联系主要通过深汕路,红绿灯多,交通拥堵严重,通行时间长。宝坪路(坪山段)建成后,将增加一条龙岗区与坪山区的联系通道,同时对于缓解深汕路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龙岗中心城规划,宝坪路与盐龙大道、南坪三期、碧新路共同构成龙岗中心城快速“中环”,形成以龙岗中心城为核心的快捷交通圈,进一步提高龙岗中心城的快速“流动性”,强化龙岗区与坪山区的快速交通联系。

    据了解,宝坪路(坪山段)已列为2017年打通的市断头路。该道路由坪山区负责实施,目前在建。

    (二)关于加快宝汤路建设

    依据碧岭沙湖发展单元规划及《坪山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0-2020),宝汤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成南北走向,向北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五路对接。宝汤路对接宝龙街道,对于加强龙岗区与坪山新区的交通联系,促进宝龙高新园区的高新产业与坪山碧岭片区的影视文化、生态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及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宝龙五路、宝汤路对接南坪三期,可实现龙岗区南向的快速区域联系。

    目前,龙岗区宝龙五路已建成通车,但宝汤路仍未打通,导致宝汤路—宝龙五路这条南北向联系通道无法形成。宝汤路南段(中山大道—南坪三期)坪山区政府正在开展前期,目前已完成设计、勘察的招标工作,方案设计初版方案也已完成。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林立,联系电话:28922143)

    

    答复单位: 城管局

    答复文号: 深城管函〔2017〕875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1351092655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城管函〔2017〕875号

    公开类型:公开

    B类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六届政协

    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151号

    会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彭尧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TA20170083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局工作的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龙坪大道是坪山区城市主干道之一,位于中心区,与坪山大道相衔接,道路两侧分布了众多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图书馆、酒店、公园、行政服务中心等,是片区重要的形象窗口。

    根据坪山区提供的资料,龙坪路市政工程全长14公里,工程建设阶段按行政区划分为龙岗段及坪山段共计两段(其中龙岗段8.2km,坪山段5.8km)。全线设置机动车道双向六车道。道路路幅宽共50米,设置2米中央分隔带,单幅机动车道宽度为12米。两侧各设置4.5米机非分隔带,人非采用共板形式,非机动车道宽2.5米,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2米,人行道宽3m。

    坪山段目前已建设(5.8km),东起横坪快速路西止三棵松水库桥,途经比亚迪路、东纵路,坪山火车站。坪山段绿化总长4300.73米,绿化总面积约43112㎡,绿化率32%。

    龙岗段未建设(8.2km),东起三棵松水库桥,西止北通道,途经同创路、同富路、深惠大道。

    目前,我局与坪山区城管局按照“市区共建”模式,由区城管局统筹实施,市城管局提供技术指导,结合坪山区市政道路建设,共同打造以金牛路及龙坪大道为重点的绿化景观精品。金牛路及龙坪大道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预计2017年完成前期,2018年6月份前完成施工。

    我局除在道路绿化景观上提供技术指导外,在道路照明设计、施工等环节也会积极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路灯设施质量优良,照明效果满足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标准要求,有效减低夜晚交通事故发生率,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夜晚出行条件。根据2017年1月我局印发的《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3-2020)》中对坪山的定位为“创新坪山”,建议可考虑在灯杆灯具选型方面体现坪山特色元素,让路灯在白天也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以上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市城管局绿化处联系人:彭毓,联系电话: 83746838;

    市城管局灯光中心联系人:韩梅,联系电话:82905848)

    

    答复单位: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规土函〔2017〕1884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联 系 人: 市规土委

    联系方式: 83949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规土函〔2017〕1884号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51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

    彭尧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全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第2017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委汇办意见函告如下:

    东部过境高速自2015年起,连续3年均已列入我市土地整备计划(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为龙岗区政府;丹荷路自2014年起,连续4年均已列入我市土地整备计划(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为龙岗区政府;绿梓大道2017年列入我市土地整备计划(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为坪山区政府;龙坪路自2014年起,连续4年均已列入我市土地整备计划(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主体为龙岗、坪山区政府。

    为了解决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低的问题,市政府已于2016年12月24日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深府函[2016]306号)、于2017年1月4日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我委于2017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的通告》,上述文件的出台,已大幅度地提高我市涉及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项目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补偿标准,进一步的完善了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对于加快推动我市房屋征收项目的开展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对上述四条连接龙岗与坪山的交通要道,我委将加强对龙岗、坪山区政府的政策指导、支持工作,加快推进上述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此函。

    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23965681)

    

    答复单位: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人环函〔2017〕86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联 系 人: 人居环境委

    联系方式: 赵建林,2391178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人环函〔2017〕866号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政协提案

    第20170151号汇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

    彭尧等23名委员提出《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第20170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委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经查,提案涉及的东部过境通道、丹荷路、绿梓大道、龙坪路均已完成环评审批。

    二、我委以及各区、新区环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环评审批工作,一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另一方面加强服务,通过提前介入、专人跟踪等方式全力加快前期手续的办理。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组织龙岗和坪山环保部门做好东部交通项目的环保服务工作。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黄徽,联系电话:23911924)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答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交函〔2017〕1298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联 系 人: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方式: 1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类

    深交函〔2017〕1298号

    签发人:曾岳雄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彭尧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坪山龙岗道路交通建设,合力打造东部交通枢纽的提案》(第201700151号)收悉。我委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沟通,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积极协调项目存在问题,将工程建设进度、征地拆迁、资金计划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单位,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导。在办理过程中,我委将该政协提案纳入重要工作三级责任体系督办,明确分管委领导、责任处领导、责任人,实行编码管理,全程跟踪,确保落实;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研究此事,同时多次向市政协汇报工作,陪同市政协领导视察工程现场,协助市政协组织召开市、区政协联合提案督办协商会。现将提案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东部过境高速

    (一)项目概况

    东部过境高速起于莲塘口岸,终点为龙岗金钱坳立交,与深汕、深惠高速公路连接,途径罗湖、坪山、龙岗三区,全长31.1公里,由华昱公司负责代建。

    (二)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与莲塘口岸2018年同步建成,目前工程建设已进入全面加速阶段。2017年第一季度本项目完成投资额6.8亿元,第二季度本项目完成投资额3.2亿元,累计完成42.5亿元。

    (三)存在问题

    1.土地整备进度迟缓

    按照省高速公路建设深圳分指挥部下发的2017年责任目标分解表的要求,东部过境高速需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土地整备工作任务。目前,罗湖区段剩余大望段部分苗木补偿工作未完成,按目前进度有望在近期完成;龙岗、坪山区段土地整备完成工作与年度目标相差较远,特别是房屋征收任务(完成约10%),影响工程进度。

    建议龙岗、坪山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房屋征收进度,优先确保尽快完成丁甲岭老村、阳和浪村、澳子头村、成城达工业园等工期关键节点的征收任务。

    2.涉及边防部队相关问题

    项目需征用省边防支队用地12626.5平方米、营房用地571.57平方米、菜地990.55平方米,须改移边防巡逻道路约830米,改移边防隔离网约600米,新发现省边防支队侵占道路用地修建训练场。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政府重大项目涉及边防部队用地有关情况的请示》(深规土﹝2017﹞85号),建议将省边防支队涉及东部过境通道项目的用地先行出让给项目使用,就近在边防部队现有营房、训练基地、生活区等范围划定同等面积的土地给机动支队,作为临时置换方案,划定的地块与原地块同等权属;下一步,待撤“二线”边防用地处置一揽子解决方案确定后,再将划定的临时置换地块纳入收回用地范围。

    应省边防支队要求,华昱公司已将相关改移边防巡逻道路和隔离网的申报材料上报省边防支队,并向其汇报了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未予答复,经多次询问,省边防支队回应正在上报上级单位。

    省边防支队新修建的训练场地部分位于东部过境通道主线用地红线范围,道路线位无法避让。建议省边防支队调整训练场地位置,避开东部通道用地范围。

    二、丹荷路市政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丹荷路市政工程全长6.18公里,城市主干路,主线为双向六车道,2005年完成立项,2006年11月取得概算批复。2010年5月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将该项目移交给我委实施。

    (二)进展情况

    工程原划分为三个标段,2010年5月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将一、二标合并作为A标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并将工程移交给我委实施。A标截止目前已完成81%;三标段(深汕立交D、M匝道工程)作为厦深铁路坪山站配套道路,于2014年初竣工验收并通车;三标段(二期)正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存在问题

    1.A标(沙荷路至大坑路段)主线范围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龙岗碧新立交桥A、F等匝道目前仍存在约1.3万平米房屋需拆迁。三标(二期)涉及房屋拆迁面积较大约9.1万平米及11宗“两规”用地未征转。

    2.丹荷路市政工程总概算于2006年11月取得批复,概算批复时间较久远,而且受厦深铁路线位及坪山站周边道路相关规划调整,需对概算进行调增。我委已会同市发改委对此问题进行协调,市发改委建议由龙岗区政府对三标(二期)范围约9万平米房屋的拆迁工作列出具体时间表再进行概算调增工作,下一步我委将结合龙岗区政府编制的拆迁进度计划及时向市发改委申请调整概算。

    3.A标碧新立交桥同厦深铁路南约特大桥立体交叉,丹荷路桥梁需下穿厦深铁路施工,广铁集团要求办理涉铁施工手续方可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经同广铁集团协调,需聘请具有铁路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将方案、施工图报广铁审批,目前已会同相关设计单位开展工作。

    三、绿梓大道北延段工程

    (一)项目概况

    绿梓大道北起横坪路-富坪路节点,南至深汕高速以南段现状绿梓大道,道路全长约8.5公里,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主线双向6车道,局部路段设置双向4车道辅路。

    (二)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成《绿梓大道北延段交通详细规划》并结题。并已启动前期招标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及安排,预计2017年12月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力争2018年开工建设。

    (三)存在问题

    道路沿线共计需拆迁约41800平米,其中龙岗段约40600平米,坪山段约1200平米。同时,龙岗段与中石化石油管存在多处交叉,与在建的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线位存在交叉。

    由于龙岗段施工及协调难度大,建议本项目整体推进,分段实施。若龙岗区段拆迁进度缓慢,建议龙岗区政府同步开展龙兴北路拓宽改造工作,以解决坪山段建成后南北通行能力不匹配的问题。

    四、龙坪路(龙岗段)市政工程

    (一)项目概况

    龙坪路(龙岗段)实施范围南起三棵松山岭段(新建龙坪立交),北至北通道,路线全长约8.1km,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

    (二)进展情况

    工程划分两个土建标,土建一标于2012年10月开始施工,截至目前完成46%。土建二标因吓坑黄氏祖宗祠堂拆迁影响已完成方案调整工作。

    (三)存在问题

    土建一标不受征地拆迁的影响范围已基本施工完成,仍有约3万平米房屋需拆迁。土建二标约12万平米的房屋需拆迁,并有两宗已出让土地未征转,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综上所述,本提案涉及的四个交通建设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是征地拆迁难度大、进度慢。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力度协调龙岗区政府和坪山区政府,共同研究相关征地拆迁措施,并结合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力、机械、材料的投入,科学安排施工环节,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真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道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9月22日

    (联系人:罗云;联系电话:83168350,13554809939)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