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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 20170157 号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

    提 出 人: 杨小文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民政局

    会办单位: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

    内 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阶段。深圳曾经是全国最年轻、最有活力的城市,但是根据户籍部门的统计,2015年末深圳市60岁以上的老年户籍人口约25万,常住人口约40万,预计到2020年末将增长到40万和76万,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总人口10.54%。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期间,深圳市养老问题将更加凸显:一是第一代来深建设者将同步步入老年,随子女来深居住养老的外地老年人也将大幅增加,养老压力增大;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不能满足多方面多层次的养老需要;三是养老现代化、智能化水平较低;四是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多人等候,民办养老机构因为条件简陋、功能单一而空置率高、门可罗雀;五是专业人才短缺,导致服务主要以生活照料为主,缺乏康复理疗、营养保健、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由于行业流动性大,养老护理员总体上持证上岗率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六是虽然建立了政府、社会和市场分工制度,但社会和市场配置资源效能发挥不显著,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不足,市场化运营机制不健全,养老服务业迟滞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七是医养结合紧密度低,医疗资源不足。据统计,在“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共有养老机构34家,养老床位8857张。养老机构中,无病生存的老人比例很小,大部分老人半失能、失能,都需要医疗照料。在全市34家养老机构中,只有9家与医院达成合作,形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养老机构医疗资源,特别是有针对性的老年病专科,老年医院资源严重不足。

    为此,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办 法:

    第一,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力求做到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良、监管到位。打造与深圳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投资主体多元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当前首要任务是补齐短板,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第二,树立健康养老理念,注重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积极运用新技术,培育发展新业态,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多样、养老服务方便可及。促进以老年金融服务、老年产品用品研发、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涌现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第三,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明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监管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及养老服务事业产业政策、标准体系和供给机制,形成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主体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撬动社会和市场力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培育养老公益慈善组织,引入基金会治理养老机构,探索社会企业等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新模式,广泛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大力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进一步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营造浓厚的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氛围的“亲老文化”。在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让子女切实尽到对父母孝敬赡养的责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第五,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养老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健康、收入、家庭、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享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层级类型、轮候顺序。建立老龄服务专业人才和机构资质评估、认证、管理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六,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现有家庭医生、老人福利院与医院老人专科合作等既有措施的作用,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设立老年人专科与老年医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推动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

    第七,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建立老龄服务专业人才等级评定机制,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待遇,提高社会认可度。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发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教学资源及服务。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城市积分入户政策范围。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倡导“互助养老”模式。

    第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

    第九,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答复:

    答复单位: 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8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3月31日

    联 系 人: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 8810251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8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5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民政局: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70157号《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委工作,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完善公共基础信息库,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为养老服务领域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撑

    截止2017年3月,我市已汇集29家单位的487类信息资源、106亿多条数据,初步建成全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人口身份证号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房屋编码的“三码关联”,为我市制定养老政策做好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我市于2016年11月推出全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首批开放了550多项数据集、450多万条数据,全市老龄办、全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养老机构等数据资源作为第一批政府开放数据在该平台向社会开放,我委主办了城市数据创新大赛,引导养老服务领域在内的各领域对开放信息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鼓励养老服务领域的优秀大数据应用项目积极参赛。

    今年我委将继续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力争政府开放数据在数量、质量上再上台阶,全年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600项以上政府数据集,同时将加强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丰富的可视化开放工具、更安全的数据应用环境,为养老服务大数据应用提供更好的支撑。

    二、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支持“互联网+养老”应用

    我委积极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鼓励各界开展“互联网+养老”、“互联网+健康医疗”等领域应用,在发展新兴产业同时,更好地服务民生。近年来,我委扶持了多个互联网+健康医疗项目,有力地推动相关行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委将对“互联网+养老”领域项目予以重点关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助力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三、扶持工业设计发展,鼓励开发更多智慧养老、适老产品

    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老龄人用品设计逐渐成为众多设计机构关注的一个领域。我委积极支持相关领域发展,引导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支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参加设计竞赛,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从老人手机到家庭适老设施和用品设计,都产生了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产品。我委将继续落实我市工业设计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设计机构研发设计更多人性化、更智能的适老用品,为我市养老事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强大的物质基础。

    以上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舒毅人,联系电话:88102367)

    公开类型: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单位: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科技创新函〔2017〕525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联 系 人: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 8200231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525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170157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民政局:

    市政协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第20170157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委汇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贯重视福祉产业。2013年我委根据福祉产业的发展情况,组织专家起草了软科学报告《深圳市福祉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4年开始,我委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资金用于福祉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支持养老电子产品及相关平台的建设。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大力支持福祉产业,强化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与提升作用,促进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专此致函。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李时,联系电话:88103596)

    答复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卫计政案函〔2017〕13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联 系 人: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方式: 1382356499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卫计政案函〔2017〕13号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57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民政局:

    市六届政协第三次会议上杨小文委员提出的第20170157号《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提出如下汇办意见:

    办法六:推动医养深度融合。2016年底,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今年此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目前,我委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正在草拟符合深圳实际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全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为更多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推动医养融合方面:一是我委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养老机构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了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对于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我委予以优先审批。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有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创办老年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专业、临终关怀科等,为老年人及时提供医疗服务。对大型的养老机构或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周边医疗机构与之建立合作帮扶关系,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和转诊服务。二是实施医师和护士多点执业制度。为引进深圳市外的优秀医疗人才来我市执业,我市从2009年开始,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先后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通知》,在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以及取得深圳市核发的《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者,可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同时鼓励深圳市外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的注册医师来我市多点执业,并实行备案管理。目前《广东省护士多点执业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全省征求意见,随着该办法的施行,我省也将实行护士多点执业。三是通过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以及医养结合机制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四是在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方面,我委正积极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已将“积极探索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推动建立与医疗保险紧密结合,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慢性病治疗等需求,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护理照料支付能力。根据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实际状况,探索建立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补贴制度。”相关内容表述写进《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中。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伍优传,联系电话:88113705、13902466291)

    

    答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 深人社函〔2017〕472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陈蓝蓝

    联系方式: 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答复单位: 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文号: 深建函〔2017〕735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30日

    联 系 人: 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 8378505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建函〔2017〕73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157号的汇办意见

    市民政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提案第20170157号),我局为汇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汇办意见:

    面对深圳即将面临的老龄化问题,政协委员提出加快推进养老事业供给侧改革,率先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与深圳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医养结合、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非常具有针对性,我局非常赞同。

    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和社区养老方面,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小区开展无障碍改造、开辟老年活动中心、配合开设社康医疗机构等;二是自2013-2015年,我局连续三年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社区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智慧社区,实施智慧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已累计启动162个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通过推广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小区居民生活逐步迈入信息化时代。智慧社区的创建,实现了小区资源共享,将有效推动社区养老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贵局制定的深圳养老总体方案,加大智慧社区建设规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配合社区养老事业。同时,加大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为推动社区养老事业作出努力。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8日

    (联系人:雷杰,联系电话:83780012)

    答复单位: 民政局

    答复文号: 深民函〔2017〕819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06日

    联 系 人: 民政局

    联系方式: 82485943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

    深民函〔2017〕819号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小文委员:

    您和其他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提案》收悉。您根据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提出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深圳实际,通过加快推进深圳市养老事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非常感谢您和委员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我市已出台或将要出台的养老政策中有所体现,对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文体旅游局,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未雨绸缪,提早布局,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深圳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机构养老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10个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到2020年,各区(新区)将至少建成一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或养老机构。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社区养老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1家,面积近12万平方米,床位1800余张。今年我局联合市规划国土委进一步提高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并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以下简称《深标》)中予以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由原《深标》(2014年)1到2万人的新建和旧改社区按大于等于300平方米配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高至750平方米。下一步将推动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标准,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快解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场地不达标、日照功能发挥不充分、社会力量找地难等问题,继续深入推动政府提供场地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居家养老方面,从2006年起我市就投入大量资金发展居家养老,2010年深圳市民政局印发了《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后又在2013年进行了相应修订。我市始终坚持政府不提供直接服务,向市场采购服务的发展方向,大大促进了深圳市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前,为了适应近几年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形势,满足人们群众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新要求,我局已牵头草拟了《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从拟从管理分工、服务设施、服务供给、照护评估、服务补助、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着力提升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同时,《办法》坚持政府不提供直接服务,向市场采购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拟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补助水平和补助范围。政府补助的范围拟由三无、低保、优抚、生活不能自理等户籍老年人再进一步扩大到低收入群体老年人,补助标准向失能型老年人倾斜,提高对失能老年人护理支出的补贴额度。提高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力和幸福指数。

    二、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3年,我市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坚持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结合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深圳市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与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搭建老龄用品和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开展老龄生活照护、医疗康复、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房地产等方面老龄服务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营销;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作为GDP和社会消费总额统计的新类别。在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目前深圳企业在老年地产、保健食品、保健器材、老年服饰、老年文化传媒、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等领域,已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发展智能养老服务和老年病基因诊断、筛查、干预等先进技术及产业。充分利用深圳在信息技术、生物医疗、基因测序等方面的技术、产业优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创新手段,加快提升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开展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基因诊断和筛查、老年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和个性化治疗,探索发展以基因技术为特色的为老服务新模式,并带动发展相关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关于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利用深圳市场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资金需求。一方面,稳步推进原特区外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通过公办民营、公办联营等模式,目前已完成3家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通过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2016年12月28日,福田区福利中心与万科随园嘉树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PPP试点项目协议,着力打造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四位一体”养老服务新模式,成为全市首例彻底社会化改革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福田区政府立项,将沙头街道、福田桐林广场、梅京社区、园岭八角楼等4家社区颐康之家试点项目,按照PPP模式招标,引进专业养老机构运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新增服务面积近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相关经验,会同相关部门,理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所涉及的复杂关系,探索推动市级养老机构和街道敬老院等公办养老院管理体制、治理体制和养护模式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效益。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有序平稳推进。

    四、关于激发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建议

    近期,我局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相关政策,为激发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领域,相继出台了《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17号)、《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17〕491号)、《关于调整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7〕548号)、《深圳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民函〔2017〕601号)等。

    下一步将推动出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具体举措,协调发改、财委、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税务等相关部门就我市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拿出具体措施,为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局正在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办法进行修订,新增床位补贴拟由分5年资助改为一次性资助;细分生活护理补贴、临床护理补贴等,促进医养结合的实践活动;对于内设医疗机构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或者内设养老机构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最高资助20万元等。新资助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力度,体现以奖代补、医养结合、补贴需方的新向方,意在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建议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必须标准先行。为了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建设,我局先后支持或联合相关部门申报立项行业标准和规范12项,分别为《居家养老服务与绩效评估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及入住机构轮候评估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符号标识规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与等级评估标准》、《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规范》、《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指南》、《医养融合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养老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老年人手持GSM移动电话机技术要求》等。其中今年已发布的有《医养融合服务规范》(SZDB/Z 231——2017),已通过专家评审拟于今年发布的有《居家养老服务与绩效评估标准》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等。盐田区获评“全国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下一步,我局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实现养老服务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原则,加快推进立项标准的研制出台,尽快完成空白标准的制定,推动已发布标准的推广实施,为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六、关于推动医养深度融合的建议

    深圳市于去年底成功获批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我市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获得了宝贵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我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2017年5月3日印发了《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联合市卫计委于5月16日召开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动员部署工作会议,推动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进程,更好地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在机构老年照护方面:到2017年,实现医疗机构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到2020年,实现医疗机构对所有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在社区养老照护方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的模式,到2020年,所有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在居家养老年照护方面:到2017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达到60%。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在老年优待方面:通过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以及医养结合机制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

    七、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已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对申请举办养老护理培训的机构,只要符合办学条件的均予批准。目前,全市已有18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培训资质。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建立考评人员队伍,开发相应考核题库,从2013年起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市社会化鉴定工种目录。目前,我市已向2262 人核发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培训补贴工种目录,不断提高补贴标准。目前,该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16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400元。培训内容中包含职业道德相关内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需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培训内容中职业道德相关内容比重需达到5%。从事养老行业的企业可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根据《深圳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企业是按照自愿原则,从有意愿参与试点的企业中选取。完善人才引进评价机制,提升人才引进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为我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一是以下各类人员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入户,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获得国家、省、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紧缺类高级工并参保3年以上或技师以上人员;二是在省、市、区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人员,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时均可获得相应加分;三是对于技能人才队伍规模较大、已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企业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引进的方式,为其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除此之外,长期在深工作居住人员将可以通过公安部门的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政策渠道办理入户。

    八、关于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的建议

    2016年我局与中兴通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中兴通讯旗下中兴健康负责为我市打造“养老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为规划定位,着力“养”、“医”、“康”、“智”、“学”、“乐”、“为”,在服务应用支撑平台以及移动平台上,包含一个养老服务门户网站,囊括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管理、民办养老机构预约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居家养老管理、政府养老管理、养老运营补助管理、社会慈善捐赠管理等八个系统。目前该平台建设处于试点完善阶段,预计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上线,有望给予深圳养老体系建设强有力的互联互通、精准信息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深圳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丰富完善我市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机构、社区和居民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实现养老服务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急难服务、有效接续服务转变。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互联网+”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有效提供基本生活照料、辅具配置、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服务。推动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和电话预约挂号、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网络虚拟养老院”。做好对独居老年人主动关爱和紧急救助工作,完善失智老年人防走失的定位及救助服务。

    九、关于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的建议

    目前,各区(新区)加大对社区服务设施和设备投入,配齐人员,规范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推动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可享受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用药指导、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系列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制定经济支持、喘息照顾、适老化改造等政策。鼓励和辅助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强化家庭养老的基本支撑。实施家庭照料者培训项目,依托专业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助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机构,为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提供情景式培训,提高其专业照护能力,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提供“喘息照顾”服务,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家属压力。推动制定适老化设施建设和改造政策,推动老年人聚集社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和配备基本的生活辅助器具。

    新时期推动深圳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迫切需要人大代表等各方面力量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养老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马恕凤,联系电话:82485941、18576764160)

    公开方式:涉及补贴标准等内容,建议此文不予公开。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