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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 20170165 号

    标 题: 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

    提 出 人: 肖敏静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会办单位: 残联,城管局

    内 容: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早在2010年3月1日就出台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通过几年的建设,我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看到,公共场所、城市支路、郊区道路和社区内道路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无障碍设施严重不足,原特区外城中村和工业区内的道路更是缺乏无障碍设施,对很多残疾人及其他障碍人士就业和出行形成了障碍。同时,市政道路人行道上的无障碍设施被破坏和占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在一些商业街区人行道盲道被商业摊位、报刊亭或治安岗亭占用阻碍,一些路段人行道被车辆占用停放。还有很多路段因为道路施工破坏了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而施工单位并无补救措施或设置通行警告。最明显的例子是我市社会福利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最为集中的福田区梅林路东段,由于地铁施工破坏了原有的人行道缘石坡道和盲道,地铁已建成通车后无障碍设施却迟迟得不到恢复,造成许多到该路段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老年人无法正常出入。

    办 法:

    一、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市残联对全市市政道路、商业街区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损坏、侵占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变其用途或者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连续性的现象,并根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

    二、加快完善全市公共场所、城市支路、郊区道路和社区内道路无障碍设施,同时确保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

    三、市残联会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使广大市民了解和接受无障碍环境的理念。

    答 复:

    答复单位: 残联

    答复文号:  深残函〔2017〕104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联 系 人: 残联

    联系方式: 2583299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残函〔2017〕104号

    市残联关于市政协第20170165号提案的汇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

    《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第20170165号)收悉,经研究,我会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促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需要人群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从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我会一直努力的方向。

    2010年3月我市正式实施《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市残联成立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总队,同时协调各区组建了区无障碍建设督导队,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七年来开展督导四千多人次,发现问题五百多处,并用通知、公函、媒体曝光等形式,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查处。

    2016年12月,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残联联合发布实施《深圳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规划中强调要在“十三五”期间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率先创建全面无障碍城市。

    “十三五”期间,我会将积极建议并配合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市政道路、商业街区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损坏、侵占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变其用途或者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连续性的现象,并根据《条例》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全市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起到警示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会将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学习无障碍环境知识、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特此致函。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1日

    (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25832130)

    答复单位: 城管局

    答复文号: 深城管函〔2017〕551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8307290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城管函〔2017〕551号

    A类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六届政协

    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165号

    会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肖敏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TA20170165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局工作的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我局目前正在规划和新建的市属公园以及现有公园景观提升和改造项目,都安排有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二、我局所负责管理的现有市属公园对已经建好的无障碍设施已经纳入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三、我局将对市属公园内现有的无障碍设施的情况进行梳理,对有必要进行改造的,下一步将统筹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和提升。

    此函。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04月27日

    (联系人:聂奕璇 ,联系电话:83188837、13798467900 )

    

    答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答复文号: 深交函〔2017〕1546号

    答复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联 系 人: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方式: 1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16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肖敏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的建议》(第2017016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梅林东路无障碍设施整改情况

    梅林东路位于福田区上梅林片区,道路周边云集社会福利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无障碍设施使用需求很大。委员提出因地铁9号线施工造成梅林东路段人行道缘石坡道和盲道受损,并在地铁建成通车后迟迟得不到恢复等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5月13日邀请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地铁集团、地铁交通疏解设计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实地调研,对委员提出的问题,以及调研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调研结束后,我委即刻要求市地铁集团组织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我委印发的道路设施设计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设计方案经审定后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施工,认真落实委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6月5日,梅林东路无障碍设施修复完毕后,我委再次邀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地铁集团等单位到现场查看该路段无障碍设施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梅林东路无障碍设施已按照技术标准完成修复工作,并取得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满意答复。

    二、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引导政策。

    自从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简称《条例》)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我市建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十多个相关单位组成,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2014年,我委负责编制的《深圳市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二五”规划》由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中明确提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主要指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缘石坡道、盲道,对人流集聚地区内的路口增设过街音响信号提示装置,主要人行天桥及人行地道,增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电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设施。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起到明确目标、稳步推动的积极作用。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委对所有新建道路项目的人行系统,均要求设置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现有道路逐步整改,因地制宜设施盲道及无障碍设施。人行道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人行横道两端设置无障碍坡道,坡度缓于1:20,坡道下口与路面齐平,并与人行横道等宽。人行道上各种检查井盖采用下沉式(凹形)铺砖井盖,保证盲道连续、顺直铺装,无需绕行。路中安全岛整体下沉,方便轮椅推行。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

    (三)无障碍设施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纳入道路附属设施一体化管养,我委养护部门针对主干道每天巡查一次,次干道每两天巡查一次,支路、街坊路每三天巡查一次。雨天对主干道、次干道每天一巡。

    三、关于委员建议的意见

    (一)关于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检查无障碍设施的落实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将路政执法工作作为日常综合执法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不打折扣,严格执法,确保路政工作取得实效。我委执法支队将路政执法纳入支队绩效考核工作,近几年来逐年增加路政执法的考核比重,路政执法查处案件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媒体较为关注的无障碍设施的执法监管,对损坏、侵占市政道路、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第一时间责令施工单位或个人予以整改。2016年以来,支队共开展路政执法80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8000余人次,巡查道路417855公里,查处路政违法案件3751宗。下一步,执法支队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微博、门户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路政执法工作。同时,严格要求产权、施工单位加强路面养护及监管,共同维护我市道路环境的安全、健康发展。

    针对人行道,无障碍通道乱摆卖、乱堆放、乱停车等问题,我委已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已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占用人行道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乱摆卖、非法侵占、乱堆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一是加强对人行道非法侵占现象的日常监管巡查,采取突击行动与集中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将人行道及无障碍通道秩序纳入市容考核项目,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做好日常管控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占用人行道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不定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例如,2016年12月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非法占用人行道的专项行动,三天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多人次,共处理乱摆卖,乱占用等违法242宗。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残联成立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总队,同时协调各区组建了区无障碍建设督导队,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七年来开展督导四千多人次,发现问题五百多处,并用通知、公函、媒体曝光等形式,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查处。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市残联对全市市政道路、商业街区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损坏、侵占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对改变其用途或者破坏无障碍设施连续性的现象,将根据《条例》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坚决打击各种违章行为。进一步完善无障碍通道的规范管理,保障无障碍通道畅行无阻。

    (二)关于建议加快完善全市无障碍设施,确保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的具体措施。

    我委长期关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及管养,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管理机制,确保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同时,市残联等有关部门也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微循环改造计划,对全市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商业街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医疗和教育机构、旅游景区的无障碍设施的最近相互连接处进行改造,实施全方位无缝连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标识、语音及字幕提示。保障残疾人与其他障碍人士出行便捷。

    1.完善设计标准

    我委印发《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试行)》,在《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系统、连续,当与人行道上非安全设施冲突时,无障碍设施应优先设置。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宜结合周边场所、建筑等无障碍设施一体化考虑,二者宜在平面和竖向上进行有机衔接。

    2.厘清管理机制

    在道路养护单位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根据市民投诉、城管巡查及热线举报,及时处理道路设施病害。针对巡查发现病害,24小时内做好道路、桥梁、人行天桥的清洁工作,48小时内做好人行道修整及无障碍设施的修补工作。按照道路小修保养的要求形成巡查保养长效机制。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市民有奖举报平台,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进一步提升设施管养水平。

    3.开展专项整治

    我委印发《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慢行系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对管养的道路、桥梁范围内的盲道、无障碍坡道、自行车道、人行道、人行天桥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城市道路、桥梁及人行通道等处,满足行人通行要求的增设人行道及无障碍设施;二是在地铁口和公交站点连接路段考虑增设风雨连廊;三是新建人行天桥设置雨棚,已建的人行天桥视实际情况增设雨棚;四是刚需人群集中区域,如医院、学校、老年化生活区、交通枢纽、商业街等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人行天桥增设电梯。

    2017年以来,我委组织全面排查管养范围内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以辖区为单位制订各辖区实施方案,提出整治提升计划。并针对轨道接驳、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点周边等人流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路段开展重点区域整治。截至2017年6月,共计完成增设盲道7900余平方米,新建无障碍坡道556处,修整盲道22400余平方米,改造修复无障碍坡道226处;修复人行道面积约80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约235000平方米,调平人行道面积约600平方米。并在地王大厦至万象城的地下通道试点安装无障碍升降平台。

    在完成重点区域整治后,我委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在全市管辖道路范围内有序开展盲道、无障碍坡道、自行车道、人行道等设施整治工作,并结合大中修、交通综治及专项工程等方式开展。争取至2018年底,通过道路慢行系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我市无障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养水平能大幅提升,为全市的残疾人群建立范围涉及面广、设计合理且使用率高的无障碍道路,为残疾人群创造无障碍的生活环境。

    (三)关于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的工作。

    一是“十三五”期间,市残联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将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学习无障碍环境知识、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三是积极促进市规划国土部门制定的无障碍设施微循环改造计划,对无障碍设施的最近相互连接处进行改造,实施全方位无缝连接;四是不定期开展无障碍建设督导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知、公函、媒体曝光等形式,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查处,对全市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起到警示作用。

    感谢委员对深圳无障碍设施建设及管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答复。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叶益芳,联系电话:83183155)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