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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助推“一带一路”商品走出去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29

提案第20170172号

标题:关于促进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助推“一带一路”商品走出去的提案

提出人: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经贸信息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调研时指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同年,深圳市提出“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方针,将品牌作为打造“深圳质量”的重要战略支撑。由此,深圳品牌建设进入打造升级版的新阶段。

一、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的现状

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逐渐发展成为品牌之间的高端竞争,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品牌数量和实力是其竞争力和形象的重要体现。美、德、日等发达国家都拥有一批世界知名品牌,这些品牌强力支撑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引领优势。据统计,全球市场上20%的强势品牌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深圳率全国之先,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持续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迈进质量时代,涌现出一大批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比如,华为公司经过30年发展和品牌打造,目前业务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实现全球销售收入3950亿元,已跻身世界品牌百强行列。

截至2016年,深圳法人企业144.48万家,累计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62件,拥有广东省著名商标472件、省名牌产品140件,深圳知名品牌636件;5家本土企业入选世界500强,30家企业进入财富中国500强,境内外上市企业达344家。腾讯、华为、平安等3家企业入选2016“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海能达、大疆科技等一批自主品牌已经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走出去”投资企业5691家,对外协议投资额约397亿美元,为深圳本土品牌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引领作用。

二、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除华为、中兴等公司外,相当大比例的深圳企业还只是在国内市场“打拼”,尚未能在国际市场上“打响”自己的品牌。打响深圳本土品牌并推动品牌国际化,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现阶段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约。

一是产业集群效应未形成。目前,深圳已经形成了较为合理的梯次型产业结构,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共同构成了深圳经济发展的“四方面军”。但受土地、成本等因素影响,存在一些不利于制造业发展的趋势,华为、中兴等企业部分产业搬离深圳,使得社会各界忧虑产业空心化问题,长远不利于打造结构合理的产业集群;国际市场上,虽有华为等企业已打响品牌,但这类企业凤毛麟角,产业集群效应依然不够,国际影响依然不足,“抱团出海”局面没有形成。

二是品牌国际影响力小。打造品牌方面,一些企业仍然停留在“代工”、“贴牌”阶段,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有些已有品牌的没有形成品牌产业链,无法提高产品附加值;品牌建设方面,一些企业缺乏对品牌的准确定位,品牌核心价值模糊,缺少独特的品牌个性,品牌的文化内涵以及精神诉求等方面表达不够;品牌推广方面,缺乏国际营销经验,自主品牌营销方式与渠道单一,仅通过广告宣传的方式,达不到预期宣传效果;在外贸出口方面,仍以“深圳制造”为主,而并非“深圳创造”,品牌创造的价值未能充分体现。

三是企业走出去风险大。本土品牌“走出去”,除投资对象、时机把握、地点选择等外,还有如法律障碍、东道国干预、地方利益纠纷等隐性因素影响。现阶段“走出去”企业面临着以下风险和困境:对东道国文化、法律、商业环境等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薄弱,面临较大投资风险;在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过程中,缺乏与东道国沟通交流渠道,在竞争中往往失去先机;东道国通过设置技术壁垒、知识产权诉讼等方式打击国内企业,进行经济、法律、金融等领域的恶意竞争。

四是缺乏配套专业人才。品牌国际化,需要精通外语、熟悉国际惯例、懂得国际市场运作,同时具有国际金融、投资、贸易、标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国际化专业人才。目前,国际专业人才培训及引进工作尚未积极开展,“走出去”企业严重缺乏此类专业性人才;品牌人才尚未纳入全市企业急缺人才培训计划,品牌荣誉奖项也未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品牌人才数量严重不足。

五是品牌共建合力不足。市政府曾于2003年以政府文件形式,对深圳品牌建设作出分工并延续至今:由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对品牌评价指导,由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品牌的培育政策,由社会组织深圳工业总会牵头、按民间化方式评选“深圳知名品牌”。现阶段,政府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制定、执行品牌建设规划,难以形成全面协调、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的品牌建设战略格局,在品牌共建方面合力不足。

办法:

三、促进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的建议

打响深圳本土品牌,促进品牌国际化,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共同努力。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市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将深圳品牌国际化提高到深圳市整体发展战略高度。深圳应建立健全市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指导打造本土品牌及推进品牌国际化,并尽快制定《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总体战略规划》,将深圳本土品牌建设及国际化提高到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高度,形成以标准为先导、质量为内涵、品牌为形象、信誉为保障的“深圳品牌”大格局。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的指导政策,在扶植领军企业的同时不忘中小企业,在大力发展互联网等新型产业的同时注重发展制造业,避免产业“空心化”;制定产业集群政策,发挥“狼群效应”,由华为、腾讯等在国际市场上取得认同的领军企业带领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实现在国际市场细分领域的突破;分行业分类别制定品牌培育奖励政策,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分类施策”,对政府政策进行梳理并使其系统化,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普及;推动建立“深圳品牌价值评估中心”,研究品牌资产的评估作价、无形资产入股及转让等;引导金融保险机构设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政治风险赔付以及商业风险赔付。

三是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一方面,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规划,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具有开发研究、产品改进、市场开拓和投资策划等多层次的品牌研发中心,创立自己的原创品牌;已有品牌的形成品牌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最终形成品牌集群,如罗湖珠宝、大浪女装等即具备这样的条件;另一方面,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方法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品牌和产品的保护力度,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保护格局。

四是加强国际专业人才培养。针对性地培养各种国际专业人才,包括熟悉“一带一路”国家相关法律、金融、风土人情等的专业人才和品牌人才,将其纳入全市企业急缺人才培训计划,并研究给予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引进或输出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国际人才的自由流动,鼓励企业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推动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企业间人才嫁接,提升人才资源利用效率。

五是打造政府、协会、企业三方共建的服务平台。对企业来说,“走出去”是高风险、专业化的战略活动,普遍需要“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更多的资讯、融资、风险评估等服务。建议构建由政府牵头、协会主办、企业参与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融合国际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培训机构、高校研究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及“走出去”典型企业等各方资源,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各类综合服务,包括全面的政策法规、资金扶持、标准认证、市场动态等资讯信息;对重点国别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提供驻外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联合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等,促进发挥三方共建的品牌合力。

答复:

答复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32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1日

联系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8810251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32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17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172号提案《关于促进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助推“一带一路”商品走出去的提案》收悉。针对提案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产业集群政策”等建议,我委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开展企业品牌奖励项目多年,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设计策划、品牌渠道建设、专业展会、品牌营销策划、品牌市场调查、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含赞助)、品牌宣传资料印刷等品牌推广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从2016年开始,我市开展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支持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给予100万奖励;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给予100万奖励。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

此外,我委还通过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参展、开展海外投资等方式推动企业和品牌国际化运营,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上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谭航,电话:88103941)

公开类型:公开

抄送: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深人社函〔2017〕449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6日

联系人:陈蓝蓝

联系方式: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答复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市质政案函〔2017〕37号

答复日期:2017年10月30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3070262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

深市质政案函〔2017〕37号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对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70172号的答复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深圳本土品牌国际化,助推“一带一路”商品走出去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70172号,以下简称“《提案》”)就促进深圳国际化企业品牌群体形成,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中充分体现特区“桥头堡”作用,助推企业国际化和区域竞争力提升,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思路,富有建设性。就所提建议,我委从部门职责出发,会同市经贸委、人社局认真研究,提出了初步办理意见,并于前期与提案牵头委员作了有效沟通。依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办〔2017〕2号)、《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办理深圳市政协2017年度重点提案的通知》精神,我委已就答复初稿报请领办市领导林洁常委于2017年10月24日审定。现正式答复如下:

一、持续健全品牌战略政府统筹协调机制

品牌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和打造开放型经济体系的着力点。对深圳来说,更是深圳质量深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内容。深圳在全国较早地确立和推进自主品牌战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品牌经济已成为深圳经济一大亮点。全市自主品牌10余万个。截止2017年6月30日,深圳有效注册商标602808件,其中服务商标188157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71件、广东省著名商标549件、广东省名牌产品168件,分居全国、全省前列。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深圳6家,2016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深圳3家企业上榜,占我国上榜企业1/5。十四届“深圳知名品牌”评选累计产生686个本地品牌。全市已建成罗湖黄金珠宝、南山移动电话、龙岗时尚眼镜、龙华时尚服饰产业集聚区4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及内衣、女装、钟表、珠宝4个“区域品牌”,对产业形成“虹吸效应”。适应新常态转型发展需要和“深圳质量”建设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品牌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对实施自主品牌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了专门要求。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全市品牌工作的统筹规划力度,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深圳品牌发展。

1.编制全市品牌建设指导性文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推进深圳品牌工作的政策意见,立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突破,有效对接产业、企业需求,更好地为企业品牌高端发展提供助力。

2.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一体化。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实施以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的标准和品牌战略。在各行业打造更高更严的“深圳标准”,提升深圳品牌影响力。施行《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拟《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为质量、标准、品牌、信誉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3.推进品牌标准化工作。支持面向品牌管理与评价等重点领域的需求,以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为原则,加强品牌基础理论和方法体系研究。提升品牌标准化程度,大力推广国家品牌管理和评价标准。立足深圳实际,研究建立覆盖基础标准、品牌培育管理标准、品牌评价标准三个族类的深圳品牌标准体系,提高企业品牌管理实效。

4.建立各方更紧密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全市品牌工作部门协调、社会协作机制,促进政策、资源、行动“三协调”,各领域品牌工作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在各行业持续打造一批高质量新品牌。持续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品牌共建格局。

5.试行品牌状况监测评估。适时研究建立《全市品牌工作白皮书》动态发布制度,监测、评价全市品牌工作发展状况,形成品牌“大数据”,科学指导各方面品牌工作的开展。

二、优化品牌扶持政策有效发挥导向作用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推进品牌战略的扶持政策体系,出台了多个财政资金专项资助计划,如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资金、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等,基本实现对企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所需条件的全覆盖。2011-2016年,市经贸委扶持品牌建设的专项经费投入达到5.39亿元,有力支援了企业品牌工作开展。下一步,要促进各项政策资源的协调集成,切实加强对企业品牌建设重点环节的稳定支持。

1.提高政策“靶向”扶持效应。完善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动态调整资金计划,优化扶持重点项目,加大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精准帮扶”。对企业品牌规划咨询、品牌标识系统设计、品牌宣传推广等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企业引进国际一流设计或运营团队,并购国际品牌的,最高资助标准300万元。

2.引导产业品牌“集群”发展。推动市场资源围绕优势品牌实现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对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升级为“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追加100万元资助。促进品牌产业链形成方面,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重大项目落户我市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3.实施商标品牌发展策略。深圳将强化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参加“国家品牌计划”,开展境外商标注册,指导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报、广东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推动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为基础的区域品牌注册,鼓励申请“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标签”,并为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提供更优质服务。

4.助推本土品牌国际化拓展。对我市企业对外投资的,对国家对外投资合作专项支持深圳部分,市财政给予1:1配套;企业承接外包工程的,最高资助200万元。对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按照“一事一议”提出支持方案;本市企业组团参加境外展览的,对承办单位给予资助。对于优势品牌海内外参展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突出引导龙头企业“一带一路”拓展中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出海”,把深企“牌军王”优势扩大为“集团军”优势。

5.关注中小企业品牌培育。开展“两创示范”工作,扶持创客创业优势项目。继续实施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推进中小微企业家培训项目和管理咨询项目资助,为初创期企业提供更便利的商事登记服务。依据中小企业所处行业、性质、阶段,加快构建梯次型企业培育体系,加强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意识宣贯,打造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高起点建立自有品牌。

6.加强企业融资抗风险支持。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相关部门持续建立和完善“走出去”金融支持、双创产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各方面金融财政政策,市“走出去”资金从品牌项目调研、市场拓展、落地运营、信贷保险等各环节为企业提供扶持,便利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运营、国际并购和海外工程承包。

三、加大深企品牌提升、推广和传播工作力度

品牌传播与品牌建设同等重要。下一步,我市将把“品牌营销”作为打造深圳品牌的重要着力点,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推动企业品牌群体性突破态势形成。

1.挖缺深圳品牌文化含量。大力培树深圳品牌“科技+文化”形象,提升工业设计引领能力,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标准调整为200万元,对获得国内外各类设计大奖的,分级给予5-5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奖励标准分别调整为200万元和100万元。

2.推广优势品牌成功经验。探索开展品牌管理优势企业认定,对创新品牌管理和运营成效显著、传承传统文化并焕发生机的企业予以应有认可,总结其成功经验并推广应用。

3.扩展国内外市场渠道。加强国际影响力会展举办力度,建立与国内外重点城市建立展会相互参展机制,引导企业与各大专业协会、商会深度对接,参与“深货上网”、“天猫深圳商场”等活动,发展“深商E天下”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持续扩大深圳商品、技术和服务贸易规模。

4.创新“深企品牌”传播方式。积极借助外事活动、会议论坛、展会展馆等重大平台载体,输出深圳品牌。推动品牌企业参与“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国家品牌计划”等全国性活动,打造一批“中国品牌”新标杆。善用深圳工展馆、深圳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宝安基地(国家品牌馆)等资源,集中展示深圳品牌形象,形成“叠加”效应。

5.营造品牌发育社会环境。不定期策划组织深圳品牌公益展播活动,围绕“深圳创造”、“深圳质量”等主题,组织我市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单位,对优秀的本土企业进行采访报道,讲好“深圳品牌故事”。借助“3?15”、9月“深圳质量月”等平台,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集中组织推进一批质量品牌提升专题专项活动,凝聚全社会重品牌、识品牌、用品牌共识,促进品牌发展良性机制形成。

四、建立有利于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促进与保护机制

品牌是市场的产物,品牌成长,最终基于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的有效激发。政府将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市场、法律手段系统施策,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品牌内生能力增强。

1.推行企业品牌价值评估。品牌价值评价是国际通行的品牌价值衡量手段,对企业明确和提升品牌价值有巨大促进作用。深圳将主动承接国家“品牌价值提升工程”,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深圳品牌价值测算示范,先行在传统优势行业试点并推广。鼓励专业机构加强与国际品牌咨询、研究和测评机构的合作交流,努力融入国际品牌评价体系,早日推动形成一套全球公认、科学公正的品牌评价体系,为深圳企业“一带一路”拓展提供“通行证”。

2.引导企业提高品牌管理效率。鼓励企业以国际化视野设定品牌战略,从市场细分、风格设计、功能差异、消费体验等多个方面找准品牌定位,建立和实施品牌管理体系,提高生产运营全过程品牌管理能力,向消费者交付一流的产品、服务和品牌价值主张。落实全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建设包括品牌研发功能在内的新型研发机构。

3.增强品牌的质量标准软实力。支持企业以标准升级促进品牌升级,主动应对主要贸易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立足比较优势形成,研制更高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对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订或研制更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深圳标准战略资金”给予资助与奖励。分步实施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计划,推动与国内外同类商品在标准、质量、价格、品牌各方面作对标改进。支持第三方与国际消费者研究及测试机构合作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并发布质量分析报告。扩大深圳标准认证及标识制度的适用范围,对质量标准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并通过认证的,准予使用“深圳标准”专有标识,政府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

4.着力打造网上“深圳品牌”。将打造“深圳品牌”向网络虚拟市场延伸,推行电子合同标准研制及应用试点,在电子商务网站开展电子标识应用,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策划开展“ODR+云上仲裁”电商纠纷在线解决服务,促进一批跨境电商和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5.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启动《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加强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品牌侵权执法力度和对侵犯品牌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按照我市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若干措施的规定,对具有重大行业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事项,参考维权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五、加强品牌国际化所需专业人才培养

深圳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出台多项人才激励政策,以最大限度激发产业创新创造活力。2016年、2017年市委市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十大人才工程”等若干措施,深化和拓展人才发展工程。

1.加快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未来五年我市将实施杰出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大力引进培养紧缺人才,市财政计划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完善留学人才来深创业资助政策。

2.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和任用。我市从2016年11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与出入境新政相结合,对外国人实施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等“绿色通道”服务。我市已在北美、欧洲、日本、澳大利亚设立了四个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与所在地区364家组织建立起联系,其中2016年举办了25场推介会和人才交流活动,参与所在地区各类人才交流活动90次,协助我市24家科研机构、企业发布285条人才招聘和项目需求信息,累计收集857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信息,推荐79个人才、项目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对接,促成14个项目落地和多个项目洽谈中。

下一步将继续支持企业招才引智,鼓励我市各类创新主体、社会团队和其他机构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符合条件的给于一定的研修津贴和资助。积极培养推送优秀人才进入国际组织。鼓励和支持企业面向全球广泛吸纳人才,政企互动开展多种形式招才引智活动。探索政府授权行业协会(学会)、领军企业和新型科研机构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3.造就一批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市人才十大工程”计划未来数年在全市培育集聚一批品牌管理专业人才,探索引进与国际接轨的品牌管理专业人才资质认定与培训体系,推进品牌管理人才职业化,培养一批品牌经理高级人才,包括品牌经理人600人。相关计划实施后,企业可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六、积极构建全面支持企业及产品“走出去”服务体系

围绕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圳已在38个沿线国家布局137个项目,涉及金额逾42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通讯、医药、能源、机械等领域。华为、华大基因等企业已在沿线国家设立一批研发中心,境外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研发企业累计达85家。同时,深圳通过人文交流,与沿线国家增进了解互信,已与52个沿线城市结为国际友城和友好交流城市。为更好地服务深圳品牌“走出去”,我市将进一步培育壮大专业服务机构,促进完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1.打造资金、平台、保险、服务的“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护航“深圳品牌”走出去。整合外汇、出入境、对外投资等多个部门信息,搭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与中信保等部门联合打造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保障服务平台,构建“海外风险宣传、海外投资保险、银行信贷支持、政府资金补贴、海外风险预警”的服务链条。

2.建立全市统一的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全市城市基础设施五年行动计划,我市将规划建设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品牌研究实验室),作为全市统一的品牌培育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在强化品牌理论支撑、研制品牌标准体系、开发品牌评价通用模型、建构品牌培育与评价数据库及开展品牌评价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为企业开展品牌增值管理和品融资提供协助。

3.建设海外市场市场准入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产商品基本信息备案、查询和知识产权等服务。建设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为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和解决方案。

4.发挥“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作用。在市经贸信息委的大力推动下,我市成立了“深圳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2016年4月8日,联盟揭牌并举办了首场走出去战略合作高峰论坛。联盟现已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亚太交流与合作基金会、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毕马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等多家国内外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搭建起融合信息、人才、金融支持、风险防范和经验分享等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助力深圳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此外,持续提升深圳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等功能,分类跟踪各出口市场、各产业和各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变动趋势,为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和解决方案,助力品牌“出口”。

5.健全第三方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品牌建设市场化机制,打造“共担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有序发展”良好生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品牌诊断和管理,制定本行业品牌发展战略,推动行业企业走品牌创建之路。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知名品牌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鼓励开展“深圳知名品牌”、“工业新纪录”、“深圳老字号”、“深圳手信”等市场化品牌建设活动。

后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土品牌国际化和“一带一路”走出去各项服务工作,为深圳品牌经济发展注入更强动力。再次感谢对推动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检查指导。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2017年10月27日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