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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493 号

    标 题: 关于加强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提案

    提 出 人: 刘俊琳、朱东波、叶石安

    办理类型: 分办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龙华区政府,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 容:

  绿色出行是现代文明生活的倡导方向,解决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其中重要环节,多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政府为此付出努力,然而力度有限,效果不佳。2016年,潮水般蜂拥而至的共享单车改变了这一现状。超过30 亿人民币的资金,40多家投资机构进入共享单车领域,一场轰轰烈烈的公共交通变革扑面而来。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市场力量的强势推动,唤醒了我国作为曾经的“自行车王国”对自行车出行的潜在需求,由此引发的运营和管理的诸多问题也倒逼政府在规则制定、行业监管、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引导等方面尽快做出决策和行动。

  一、深圳共享单车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

  共享单车从2016年10月进入深圳以来,得到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有共享单车企业8家,车辆规模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高达2200万人次,日均使用量约543万人次。共享单车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交通出行的结构优化,与 2015年相比,我市自行车出行比例增加了5.8%,占到出行总量的13.8%,共享单车使用者中上班族占比86.44%、通勤占比56.27%、在工作日使用占比72.2%;二是成为了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工具,共享单车接驳轨道量约为275.5万人次/天,约占日均骑行总量的47.4%;三是促进减少私家车的出行和碳排放具有积极作用,据调查和测算,有9.8%的私家小汽车出行转为自行车出行;四是有效压缩了非法载客电单车的竞争空间,据深圳市交委测算,约减少2.2万台载客电动车。但是,由于发展速度太快,共享单车在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来正面效益的同时,也给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甚至社会稳定带来非常大的压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共享单车的无序投放和乱停乱放问题突出。共享单车企业在市场的驱动下“跑马圈地”,不顾实际需求持续投放,不少区域供大于求,导致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由于发展太快,辅助设施不配套,企业调度能力不足,以及使用者行为欠规范等原因,共享单车的使用、停放乱象频出,违规占道,违规停放不胜枚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人、机动车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消防通道被挤占等),甚至增加安全隐患。

  2、交通理念滞后,自行车道建设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突出。在2005年以前的20年间,深圳贯彻以机动车为中心的城市交通理念,旧有道路全部取消了自行车道,短时间内难以恢复。近几年围绕绿道建设,深圳修建不少较高规格的自行车道,但其地域分布和功能定位大多偏重于休闲健身,对于事务性出行和公交接驳帮助有限。其次,城区内自行车道规格低、质量把关不严。城区内自行车道多以人非共板无分隔形式为主,全市自行车道主次干路人非共板比例高达83%,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自行车出行需求。另外,城区内已经建成或改建的自行车道普遍存在质量把关不严现象,最普遍的问题是“缘石坡道”超标现象严重,对于骑行体验影响极大,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法律法规滞后,政府监管难,押金安全问题渐显突出。继悟空单车倒闭之后,在市面上曾经红极一时,并被用户传为“最好骑”的小蓝单车也倒闭了。类似的共享单车倒闭潮导致共享单车押金问题成为了一个普遍性的行业问题。由于大量重复收取押金,共享单车企业手中的押金远远高于其自行车资产的价值,而目前对于押金的监管基本是空白,一旦共享单车企业将沉淀的押金卷走跑路,将会引发极大的社会稳定问题。另外,目前大部分共享单车企业都存在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情况,给当地政府监管造成很大困难。

  4、共享单车的质量控制和运营维养问题突出。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共享单车的损坏率特别高,数据显示,即便是号称业内损坏率最低的摩拜单车,损坏率也接近10%,而在高速扩张情况下,企业又不能提供及时的维修保养,因此不少共享单车是“带病上岗”,由于共享单车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各地媒体都有不少报道。由此可能引发的权益保护和责任纠纷问题不容忽视。另外,企业运维力量不足,对故障单车的回收不及时,人行道、绿化带被故障单车侵占现象严重。

  5、针对单车用户的行为规范、交通法规和安全教育不足问题突出。一是用户违规骑行、载人载物等不文明骑行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据统计,2017年深圳交警共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129987宗,少数市民驾驶共享单车多次交通违法,有人竟高达8次,涉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6%。二是用户不按规定停放单车,随手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三是共享单车人为损坏现象严重。

  

办 法:

  二、关于协同治理的建议

  针对共享单车投放、使用、维养,以及行业管理出现的种种乱象,深圳市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显示出效果。2017年1月,市交委印发《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2017年4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6月1日深圳交警与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9月15日市交委、市城管局、市交警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交规〔2017〕3号,以下简称《整治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20日,深圳市交委召开听证会,就起草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行百里者半九十”,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工作刚刚起步,希望能广开言路,不断创新,持之以恒,落实到位。为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加强综合整治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利用深圳地方立法权,在探索实践基础上,加快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立法工作进程,建议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可延期发布,待条件成熟直接立法。已经出台的《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了5项工作内容、22项工作举措,全方位覆盖了控制车辆规模、加强企业监管、规范骑行停放、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宣传引导等各方面,通过有效实施,将为共享单车管理的立法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二是坚定绿色出行、环保出行理念,放眼长远考量深圳的交通规划和路权资源的分配。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深圳以机动车为中心的城区交通大格局肯定不符合绿色发展的理念,也不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现在解决自行车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其实是在还历史的欠账,也是对未来的负责。深圳应该在绿色出行环保出行方面趟出一条新路子,做全国的尖兵和表率。

  2、加强顶层设计更要注重措施落地。一是结合强区放权工作,建立市区联动的辖区共享单车管理机制。《整治实施方案》提出,“由市交委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其实建立区一级的整合辖区城管、街道办事处和交通运输局、交警分局等市级外派机构的联席会议机制更为重要,更为实效。二是突出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各区依据市里的《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本区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的区级实施方案。辖区政府最了解居民的需求和交通障碍的痛点,要发挥区级政府的主动作为能力,解决核心关键问题。另外,《整治实施方案》中许多措施的落实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如共享单车在学校、图书馆、医院、住宅、商业、办公等区域的停放管理,社会组织、自愿者参与宣传引导等。这些社会资源的整合需要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大量深入细致的组织动员工作。

  3、加强全面推进更要注重突出重点。共享单车问题表面上看是行业野蛮生长、缺乏管理的问题,深层看其实是政府公共资源不足的问题。因此,在加强行业治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大政府投入,同时挖掘社会资源,加快自行车道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停车位的建设。一是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加大新建自行车道力度。建议在关外新建区域,把自行车道规划规划融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中严格实施,在所有新建城区道路中设立独立的自行车道。在关内建成区域,因地制宜,挖潜改造,有条件的城区道路一定要还一部分路权给自行车。在全市所有城市更新项目中,强制要求规划自行车道路。二是强化质量意识,提升现有自行车道水平。以现有绿道为基础,通过辅助道路、人行道的重新划分,完善标示和隔离设施,设置必要的高架自行车道等方式,实现绿道与住宅区、写字楼和商业中心的自行车道互联互通。建议市交通部门和各区政府全面检查、整治已有自行车道“缘石坡道”超标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居民骑行体验。三是采用先进技术、挖掘社会资源,解决共享单车停车乱、停车难问题。在政府掌握的公共建筑周边和道路路边增加停车区域划分,特别在交通枢纽、商业旺区等人流密集区鼓励采用立体停车、地下停车等新技术,增加单位面积停车能力。要求和鼓励学校、图书馆、医院、住宅区、企业等单位划出自行车专用停车位,允许共享单车进入。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