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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公办园,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公益发展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500 号

    标 题: 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公办园,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公益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 王翔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教育局

    会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 容:

  深圳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教育界别提案

  一、现状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的要求,我市自2012年起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构建了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普惠发展成效显著,学前教育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幼儿园学位能基本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初步形成了学前教育公共政策体系,惠民政策广受欢迎,财政投入力度也明显加大。

  目前全市在园儿童 50.5万 人,二胎政策后,幼儿园学位需求越来越大,据调查预计2021年,我市约需增加幼儿园学位18.5万。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质量也越来越关注,前不久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更是让广大民众和媒体都聚焦学前教育的问题,针对办优质学前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的要求;《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及县(市、区)公办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意见》也提出,“到2020年,各地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的要求。如何大力发展公办园,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公益发展,是深圳市学前教育当前的主要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资源结构不合理,优质发展后劲不足。

  我市现有幼儿园1683所,其中公办园只占3.7%,该比例在全广东省垫底,与上海70%、杭州60%、北京50%和广州30%的公办园相比也是天壤之别。深圳的公办园数量太少、布局也不合理,为数不多的22所市属公办园由国资委下属的投控公司管理,自身发展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市区属公办园普遍存在办学经费不足、新老教职工薪酬待遇差距巨大,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难以担当指导和带领数量庞大的民办园、引领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的示范堡垒重任。

  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参差不齐,达到市一级以上的优质园不足一半,存在数量较多的办园条件简陋、办园水平低下的民办幼儿园。绝大多数民办园都是营利性经营,为了取得丰厚的经济收益,尽量压低办园成本,导致教师薪酬待遇、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居高不下。许多民办幼儿园将投资收益不断用于经营扩张,而不是用于幼儿园本身的专业发展,教育教学质量落后,还克扣幼儿伙食费用,使幼儿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2、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老百姓没有享受到政府投入的红利

办 法:

  三、具体的建议

  1、增加政府投入,大力推动新型公办园建设

  建议政府要加大投入,举办“以事定费”的新型公办园,新型公办园由财政资金投资,实施按需设岗、按岗定薪的制度,保障人员、公用及修缮经费。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和落实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规范幼儿园园舍建筑管理,合理布局,加速建设政府产权的配套幼儿园,国土规划部门要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落实建设计划,并及时移交教育部门开办新型公办园。争取到2020年,新建配套幼儿园200-300所。

  2、理清办学体制,强力推进新型公办园专项行动

  建议将22所市属公办园应该收回教育部门,原有公办园转为新型公办幼儿园,在薪酬待遇和养老制度上与公办小学相同,确保“老人老办法”政策落实到位。建议政府产权的配套幼儿园要收回办新型公办园,根据政府签订的办学合约要求进行核查、清理、折算。目前全市公办园只有62所,可收回的政府产权幼儿园是340多所,未来3年,将公办园比例提高到30%以上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是新型公办园建设的难点。建议以市政府名义、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新型公办园建设。只有以市政府名义强力推进,才能克服来自各方的阻力和干扰,重点突破政府产权园回收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新型公办园建设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

  3、完善法规制度,出台新型公办园的系列配套政策

  为了推进和落实新型幼儿园的举办和创建,必须尽快实现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要从法律上确认学前教育对人生发展、对家庭及对国家民族的价值,确保学前教育的地位,确保政府的投入,确保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完善学前教育制度建设,使政府相关部门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管理。在《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新型公办幼儿园管理和运行办法》并出台规范性的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公办园的体制机制和实施路径,拓宽新型公办园建设路径,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新型公办园。在推行新型公办园的专项行动中,能够依法行事,行动统一,通过法规制度对干扰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保证新型公办园改革进程顺利,逐渐形成学前教育法治化轨道,使全市学前教育的公益优质发展有章可循,有力推进优质办学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提交部门:发改局、规土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编办、法制办

  提案联系人:王翔 (13502854669) 邓少勇 (13620964198)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