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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心智障碍者个案管理和生涯转衔制度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513 号

标 题: 关于建立心智障碍者个案管理和生涯转衔制度的提案

提 出 人: 马蔚华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残联

会办单位: 民政局

内 容:

  【提案摘要】 心智障碍是一种终生缺陷,普遍面临多重问题与需求,需要残联、卫生、教育、民政、人社等政府部门及资源的同时介入,让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心智障碍者皆有完善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与养老服务。过去十余年深圳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逐渐加大了对他们的救助及福利的投入,但不同政府部门、服务机构之间仍是单独运作,缺乏从心智障碍者自身需求和全生涯来考虑互相之间的服务衔接,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资源投入的低效。本提案建议在深圳建立心智障碍者个案管理和生涯转衔制度。

  一、背景及问题

  心智障碍是一种终生缺陷,在不同生命阶段心智障碍者及其家庭面临不同的挑战。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都在尽力改善心智障碍群体的现状。尤其是过去十多年里,从国家到地方都逐渐加大了残疾人事业的资源投入。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到,目前我国的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尤其是心智障碍类的残疾人,许多心智障碍儿童到了适龄阶段仍然无法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例如上幼儿园和普通学校。成年心智障碍者的服务缺口大,就业率低,长期留于家中。主要原因有:

  1、多数心智障碍者存在多重障碍,需求非常复杂,因此,即使在同一生命阶段,80%的心智障碍者需要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接受不同的服务。例如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自闭症儿童,大部分也需要接受校外的康复训练,或者同时选择多个康复机构接受不同专业的康复训练。

  2、不同政府部门单独运作,缺乏统筹。随着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对心智障碍者的保障政策,心智障碍者及其家属频繁奔波在不同部门进行资源申请,除了主管残疾人工作的残联外,还包括卫生、教育、民政、人社等多个政府部门也有涉及残疾人的资源,大部分家庭并不知道资源的存在,因此无法及时为心智障碍的子女获得所需要的资源。同时,各部门间也因为缺乏统筹,某些情况下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投放,未能达到最优效果。

  3、缺乏服务和资源的统一协调。心智障碍者从确诊开始,他们的资料分散各处,包括医院、康复机构、学校、残联等,这些单位之间缺乏转衔机制,一旦心智障碍者从A单位转到B单位,或同时在两个单位接受服务时,因为没有专门的转衔制度而必须重新做评估;同时,A单位与B单位因为没有沟通,为心智障碍者做出的服务计划不具备连贯性,出现重复甚至矛盾的情况。不但浪费时间和人力,更会影响服务成效。

  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持续发展,也存在多部门不同福利资源整合难、资源运作效率低、以及资源重叠等问题。他们开始将个案管理模式广泛应用于复杂、多重困难的个案,包括老人,妇女,吸毒、残疾人等领域的服务体系中。个案管理是持续性的过程,由需求评估、计划、确认支持服务、管理与追踪组成。透过个案管理机制,确保通过合作及资源协作,以满足案主需求的服务输送。

  

办 法:

  二、建议及理由

  深圳市残疾人服务在不断普及和完善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地加大资源投入,因此迫切需要对残疾人服务质量和资源投入进行科学管理,建议在深圳探索为心智障碍者建立个案管理模式和生涯转衔制度,继而推行到其他弱势群体服务当中。主要方法如下:

  1、在心智障碍领域启动个案管理系统。由政府牵头,针对每位心智障碍者建立完善的个案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信息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服务机构中共享,并确保案主可以接收到不同部门的服务、安置、照顾的资源和机会。从资源分配层面实现真正的“精准康复”,并透过个案系统中央数据,准确有效的分析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此建议以深圳为试点,形成个案管理系统服务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推广到全国应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增加残疾人生涯转衔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和权责,强调生涯转衔计划(三大转衔阶段分别是:0-6岁早期康复阶段;6-18岁教育阶段;18岁以上的成年阶段),使不同生涯阶段的福利需求得以有效衔接和满足。

  3. 建立心智障碍者个案制度是前提和基础,制定生涯转衔制度是管理的优化与完善,二者并举将有效提升心智障碍者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整体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