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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中招政策改革,给予民办高中招生政策扶持,推进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标 题: 关于对我市中招政策改革,给予民办高中招生政策扶持,推进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 张艺、朱惠星、陈泽衍、汪娱、马锡裕、胡学干、杨俊、王翔、邓少勇、尹申明、蒋道超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教育局

会办单位: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迅速,教育事业突飞猛进、成绩斐然,我市已成为国家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占全市公民办学校总量的38%以上。在高中教育阶段,民办高中占全市公民办高中学校总量的30%,在校学生数量占总量的8%;公、民办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明显。其原因,就是目前我市的中招政策不合理安排,让民办高中处于不平等地位,使民办高中步入了极其艰难的生源困境和发展瓶颈,严重阻碍了民办高中优质高效的发展。

一、当前的困惑:民办高中生源基础普遍差,并非都是办学硬件和软件的原因,而是现有的招生政策极不利于民办高中,导致不利于民办高中的良性发展。

(一)现有的招生政策导致民办高中学校招不到优等生

我市现行的中招政策分为三个阶段、二个批次四层次录取。

第一阶段按批次录取;第二阶段为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第三阶段为补录。四个层次招生顺序为:1.市直学校;2.区重点学校;3.省一级民办学校;4.其他学校。也就是说按这个招生顺序,省一级民办学校排在第三批次,兜底的是非省一级民办学校,这样民办学校只能招收成绩差的学生,客观上制约了民办高中的发展,而产生了教育不均衡。

(二)现有的招生政策是给民办高中贴低分标签式的配送生源

在这种固化式的招生政策和模式下,民办学校所招到的学生都是我市中招政策贴低分标签式的配送,导致家长对民办高中产生了看法。通过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民办学校又必须无条件接收,没有选择余地。这样的招生政策,实际上是民办高中在解决一大批成绩差且问题多的学生找不到学校就读的矛盾,给大众的感觉民办高中就是差生的集中营。

(三)现有的招生政策是让民办高中在夹缝中残喘生存

公办学校占尽了政府、社会等教育方面的优质公共资源,招生条件得天独厚,已经步入良性循环的办学轨道,从来都是择优录取不愁生源。相对公办学校而言,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环境那可是冰火两重天,既没有资源可利用,更没有政策来扶持。每年招生季,各民办高中学校即便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抵不过教育主管部门对公立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的倾斜,所以民办高中学校永远不可能完成招生计划达到生源饱和,民办高中学校只能在夹缝中残喘着求生存。

二、难堪的现状:由于长期没有保障政策扶持,更没有实现民办与公办的平等地位,民办与公办高中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办学质量其差距是越来越大,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高考“三率”(指重本率、本科率、专科率)的高低在目前的情况下,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好坏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从深圳市教科院2017年公布的高考数据来看,公、民办高中差距越来越凸显。

从上面三个数据分析得出结论:

(一)民办学校学生报考文科的考生占40%、术科占24%,而这两门学科相对容易学,报考的学生多。

(二)从重本和本科上线率来看,由于生源文化基础差,公民办学校上线率差距悬殊,但民办学校逐年递增之势不可小视。

(三)从专科以上的升学率来看,公民办学校相差不大;但从近几年市招办公布的全市各高中录取最低控档分数线来看,大多数公办学校在400分以上,而民办学校在230分左右,两者相差近170分;按照这样低分招录的学生,经过民办高中三年的教育,将其培养成大专以上的学生,且考入一本二本学生也频出,进一步佐证了民办高中的加工能力很强,“低进高出”的教育能力突出。

三、依据新修订的《民促法》充分体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五点精神:切实保障扶持政策落实;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保证现有学校办学稳定;实现民办公办平等地位;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了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根据我市民办高中目前的现状,把招生主动权交还给民办学校,切实加大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势在必行,真正实现民办公办的平等地位,助推我市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

办 法:

(一)对现有的招生方式进行改革,实现公办民办平等地位。改革现有的“四个层次”录取方式,参照高考招生改革合并批次招生的模式,建议改为两批次两个层次,第一批次为示范性高中,第二批次为其他类高中(公办学校可划定分数线),并把民办高中统一纳入同批次招生,划定合理控制分数线。这样既保证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利,又避免了家长和学生盲目寻找学校;既保障了示范性高中优质生源的稳定,又体现了公办与民办高中之间的招生公平。

(二)制定扶持政策,促进民办高中优质发展。现有的民办高中自主招生一般都是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针对部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实质上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在时间和生源上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既无数量更无质量。建议出台政策,将民办高中自主招生的时限前置,让民办高中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自主招生。让民办高中在招生开始阶段就放开自主招生,这样就解决了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时只是面向没有被学校录取“差生”的尴尬局面。

(三)拓展民办学校招生空间,放宽自主招生范围。准许民办高中招收广东省户籍的优秀中考成绩学生,给予办理深圳学籍。这样既拓展了民办高中的招生范围,又让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到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更有利于民办高中创新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我市的民办高中要步入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真正实现优质高效的发展,需要得到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扶持。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为适应作为创新之都的深圳民众对多元教育的选择与需求,

政府职能部门给予民办高中招生政策扶持,推进公民办高中均衡发展,真正让民办高中为我市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