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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强区放权改革"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012 号

标 题: 关于深圳市"强区放权改革"的提案

提 出 人: 李沛良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市编办

会办单位:

内 容:

  2016年,深圳以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建设现代政府,提升整个城市的竞争力。强区放权效果怎么样?通过市政协统一组织的监督性检查,政协委员大都认为强区放权改革总体符合预期,市区两级衔接比较顺畅,除个别事项仍在交接中外,其他事权基本承接到位,没有产生工作断档,也没有给企业、市民办事带来明显不便,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区权责不对等、事权与资源配置不协调等问题,有效调动了基层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

  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领域专业技术力量短缺;部分领域衔接指导不够;部分领域事权下放整体性、系统性不足;双重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域开发建设与整体规划布局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办 法:

  强区放权下一步应该怎么走?如何更好的解决前期放权过程中共同问题?提案人几点建议如下:

  一、明确强区放权初衷,坚持改革大局

  (一)核心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深圳大力推进的“强区放权”,正是以改革提升供给效率、优化制度供给,完善供给环境的一项关乎深圳未来发展的具体举措,其核心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堪称鹏城“软实力”。

  在简政放权、供给侧改革的国家大背景下,深圳的强区放权改革不单是一项提升深圳自身发展实力举措,更有为国家简政放权提供方案试点的意味。基于这样的考量,强区放权过程应时刻围绕这一初衷开展。

  (二)市级规划决策、区级综合管理、街道治理服务的“三级定位”目标。

  解决行政效率以及基层权责不对等、头重脚轻、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晰市级规划决策、区级综合管理、街道治理服务的“三级定位”是“强区放权”期望实现的目标。

  市区两级的衔接比较顺畅,除个别事项外仍在交接外,其他事权基本承接到位,已经成为市区两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多数政协委员的共识。但是对于街道治理服务如何开展,区级承接权利是否会继续下放到街道?如何界定区级和街道的职能与分工?在政协的监督性检查过程中,各区职能部门均较少提及。

  作为强区放权三级定位中的重要一环,并且街道是直面广大群众窗口,加快明确街道的权属定位工作应纳入政府的统筹方案中来。

  (三)最终标准:让市民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衡量强区放权工作应有一个最终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让市民办事更方便、快捷、高效。现阶段市区两级衔接工作并未给企业、市民带来明显不便,但是否已经较改革前更为快捷、高效?其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

  强区放权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深化改革是其中要义。深圳市、区和街道三级政府部门牢记改革初衷、目标和最终标准才能灵活、扎实推进改革的进行。

  二、专职机构梳理、改善工作流程,流程应与时俱进。

  (一)就事论事,改革现有机构架构。强区放权不是一种简单对应承接,需要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改变现有机构架构以便承接市级下放的权利。

  如果完全拘泥于原有操作模式或操作架构,可能无法满足改革的需求。所谓“创造条件基本承接”这一说法,已从侧面反映出各区级政府面临机构改革的实际需求,并作出部分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不够深入,不能完全满足强区放权的需要。

  深化改革是强区放权的要义,原来已有的区级机构,可根据承接的事项和权利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原来没有的区级机构,为了承接新的事项和权利,可以考虑新增或合并。

  (二)梳理、改善流程,重构工作方式。强区放权不但要改革政府机构,更要梳理改善原有操作流程,重构新的工作流程。

  原有市级工作流程是否适应区级机构的使用?原有流程是否足够清晰?区级使用后,能否达到提速、高效的目的?各区在承接下放权利前,应仔细考量。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市区两级不能简单的照搬使用应积极梳理原有流程,并根据实际状况设定新的工作流程。该改善的改善,应该删除的就删除。

  工作流程的梳理和改善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重点工作或民生难点、急点工作可优先梳理。

  (三)专职机构负责,流程也要与时俱进。政府的工作流程有着两面性:一是一旦确定不可轻易动摇或改变。如果可随意更改,将失去工作流程的严肃性,给工作或使用人员带来潜在损失。二是要与时俱进,不能一成不变。工作流程需要为实际工作服务,并跟随实际状况的发展而变化。切不可为了流程的稳定而拒不改变,否则工作流程将失去其自身存在的意义。

  提案人认为可以设立或者指定专职的机构或者部门负责整个政府工作体系的工作,定期分析、梳理工作流程,因应实际工作的变化和需要改善工作流程,并将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

  (四)遵循安全、高效为准则。无论是政府机构的重构还是工作流程的梳理,都应该遵循安全、高效的准则。

  所谓安全是指方便政府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顺利、便利进行,不会阻碍事情的进展或事物的发展趋势。所谓高效,是指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在可行范围内第一时间达致工作目的。

  (五)运用科技手段建设高效政府。随着强区放权工作的推进,区级普遍反馈要求增加编制和人员,应对繁重的承接工作需求,已经成为了区级各政府共性的反映。

  深圳市编办反馈已下放2300余编制至各区,却远不能满足各区需求。然而增加编制和人员与改革初衷相违背,建议各区应创新思路,在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工作,建设高效政府上多下功夫,苦下功夫。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