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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养老思路,共建"积极老龄化"城市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53号

标题:关于创新养老思路,共建"积极老龄化"城市的提案

提出人:农工党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民政局

会办单位:广电集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部

内容:

深圳这座城市一向以年轻现代著称,然而人口老龄化问题正与日俱增。据报道,截至2015年底,深圳老年人口达到120万人,占城市总人口6.6%,其中,户籍人口24万,非户籍常住人口96万。到2020年底,老年人口将增至156万,占城市总人口10.54%,其中户籍老人35万人,非户籍常住老人将达到121万人。这些非户籍常住老人多是为了照顾孙辈而移居至深圳居住的“随迁老人”。深圳作为一座移民城市,随着大量来深人士安家落户,怀孕生子,随迁老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更加促使随迁老人数量激增。作为深圳老人群体的主体,随迁老人面临的问题和困惑基本反映了深圳老龄化问题的现状。

老年人对深圳的经济建设和家庭稳固发挥着重要贡献——他们承担着重要的家务工作(包括照顾孙辈),从而能使年轻的父母参与市场经济与生产活动。但是,他们的价值却被社会低估,他们自身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处于伦理位阶的最高位与“免费保姆”角色冲突的困惑,随迁老人因为居住地变化而带来无所归依、孤独、焦虑、被排斥等消极情绪体验,缺乏原居住地的社会支持网络和社会地位感,在享受优待老人政策方面与户籍老人存在差异所造成的“外地人”标签。

办法:

建议:

老年人的发展与福利优待,直接反映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尽管深圳在落实国家政策,优待老人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是还可以创新养老思路,积极引入“积极老龄化”这一国际理念。“积极老龄化”自2002年由联合国提出以后便成为全球应对老龄化的重要理念,它是指最大限度地提高老年人“健康、参与、保障”水平,确保所有人在老龄化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生活质量,促使所有人在老龄化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体力、社会、精神等方面的潜能,保证所有人在老龄化过程中能够按照自己的权利、需求、爱好、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并得到充分的保护、照料和保障。

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大公益性的社会倡导,让人们重视老人对家庭的贡献,从而提升老人的自我价值感与社会价值感。建议政府在电视、广播、地铁、公交等媒体平台,投放相关公益广告,肯定老人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提升老人的社会地位,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与此同时,也通过公益项目创投等方式,倡导年轻人用实际行动尊老敬老。

(二)社区应透过各项措施鼓励和促进老人(特别是随迁老人)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共融。尽管目前大多数社区都有老年人协会,也有提供专业公共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还有发挥传统功能的社区居委会,但是开展的活动多是户籍老人参加,随迁老人难以融入。建议社区各类组织多多关注随迁老人这个群体,积极开展各类长期性的服务,鼓励和促进随迁老人参与社区活动,并积极发挥自身余热。例如,培育各类兴趣社团丰富随迁老人的闲暇生活并扩大社会支持网络、拓展长者特色志愿服务队使其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政府可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给予聘用老人的用工企业以优惠,鼓励和引导企业聘用有需求的老年人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但是,受“用人单位必须为雇员缴交社保,否则视为非法用工”影响,再加上工伤、医疗等用工风险较大等因素,用人单位一般拒招退休人员。然而,退休人员可能具备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其心理抗压能力和工作稳定性也较年轻人更佳,如果营造鼓励老年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则对老人、企业和社会都将是双赢的。一方面,老人通过就业继续发挥余热,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有利于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企业以较少报酬获得了经验丰厚的人力资源;与此同时,社会也能实现代际之间的经验交流,促进社会共融。香港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劳工局甚至在人群密集的东铁线上投放广告,发出社会倡导:“共建和谐劳工环境,促进银龄人士就业”,值得我们借鉴。

“积极老龄化”的理念与我们国家倡导的“家庭养老”政策不谋而合,也与深圳“创新”“接纳”的城市精神相吻合。积极老龄化的实现,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也将有效减少政府养老负担与公共福利开支,助力深圳在国际化城市建设方面更上一层楼。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