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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64号

标题:关于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提案

提出人: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

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核心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而如何减少碳排放,是每座城市在低碳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了共识。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首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截至2017年11月,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98846辆,预计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超过12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提速,作为最重要的配套设施,充电桩的建设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大。

根据市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9月底,我市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点175个、各类充电桩38600余个,新能源汽车与电动充电桩数量之比约为2.5:1。然而,根据电动生活探桩调研团队自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3月23日实地调查数据显示,在其走访的全市607个充电站点(包括零散式充电站和集中式充电站)中,对外开放的站点有474个(其中5个站点为部分对外),在这474个充电站所设的7962个充电桩中,可正常使用的仅有3697个,占比不足五成。由此可见,我市充电桩建设虽然在总量上有所突破,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正常使用效率不高、无法与快速增长的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相匹配等突出问题亟待有效解决,避免其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掣肘。

为充分了解目前我市充电桩现状,我们调研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车使用企业和个人,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梳理分析。

一、我市充电桩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整体统筹规划和有效推进协调机制。

虽然我市陆续出台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等地方标准化规范性文件,但是缺乏全市层面对充电桩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导致了充电桩建设落地推进难、“僵尸桩”成摆设等系列问题出现。

1.无地可建的问题。

由于没有全市层面对充电桩建设用地的规划和指导性意见,目前充电桩建设用地来源主要为停车场用地租赁、村及社区闲置临时用地租赁等。基于成本测算,充电桩运营商基本需要5年时间才可达到盈利周期,然而,上述用地来源不稳定因素较多,难以达到盈利所需运营时限要求,大大增加了充电桩建设落地的难度。

2.“僵尸桩”成摆设问题。

虽然政府对我市旧小区、新建住宅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商业、工业类项目停车位等建设充电桩比例有要求,但是,很多充电桩建成后并未通电启用,甚至存在启用一段时间后因其使用率不高而关停的现象发生,导致部分充电桩成为摆设的“僵尸桩”,无法实现有效服务。

3.建设推进难问题。

由于缺乏明确可执行性政策支持,充电桩建设过程中与土地查违执法躲猫猫现象比比皆是,如供电部门要求配建永久性配电站,而这项要求与土地监察执法不得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是矛盾的,而充电桩遮雨顶棚的建设也经常会遭遇阻扰。同样,充电桩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高压外网改造,供电部门受制于年度投资计划有限等原因,造成充电桩用电申请长期无法落实,在调研过程中就有一家建设企业历时13个月才完成配电申请。

4.补贴到位难问题。

目前已采取的补贴模式分为基于建设投资和充电桩装机容量进行补贴。除全市统一的补贴政策外,各区又有不同的补贴政策,但补贴要求与认定标准各不相同,存在补贴申请流程繁琐、过程缓慢难以到位等问题,且目前的补贴方式未对充电桩的有效投入使用形成促动。

5.充电电价调节问题。

根据调查,与加油站统一定价模式不同的是,目前各家运营商的充电桩电价标准按照用电时段不同分为低峰、平峰、高峰三个档次,然后每度电加收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基于成本考虑,营运电动车辆特别是在全市新能源车辆中占比8%的纯电动出租车大多选择低峰、平峰期充电,导致部分时段出现充电集中拥挤、副班司机难招等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愿意接受针对营运车辆的合理统一电价,这样就免除了和其他车辆抢位充电的情况,也方便正副班交接安排。

(二)配套软硬件设施不完善,服务品质待提升。

1.直流充电桩偏少,影响充电效率。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全球电动汽车充电桩发展现状》,直流充电桩具有充电快等优势,是全球公共充电桩的主要设置形式。然而,从所调查的7962个充电桩来看,交流充电桩6576个、直流充电桩仅1386个,二者比例接近5:1,整体呈现直流桩偏少的特点,不能满足车辆对于快速充电的时效需要。

2.支付便利性不够。

目前各家运营商采用各自开发的APP或专用卡等支付方式,导致使用者需下载不同应用软件,便利性大打折扣,有出租车司机反映自己手机里就装了6家运营商的APP。

3.配套不完善,使用率不理想。

目前,我市共有20余家运营商在投资、建设、运营充电设施,然而充电桩的平均正常使用率仅为46.43%。究其原因,除了充电桩路引指示牌、车位监控、专人值守等配套不完善外,大量充电位被燃油车占用也是造成充电桩正常使用率较低的重要原因,据调查统计,目前约有41.33%的充电桩被燃油车占位。根据现场调研,不少充电站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缺乏空位提醒、休息等位区域,服务品质普遍不高。

办法:

二、完善规范我市充电桩建设运营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充电设施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形成有效推进机制。

1.建立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以及供电局等多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负责统一协调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及维护监管等事宜,出台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备案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各部门审批事项,简化流程缩短建设周期。

2.开展适应深圳城市发展的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模式研究,编制详尽的城市充电桩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区域建设模式、数量和条件,制定配套的充电桩建设土地使用支持政策和配套的供电设施改造年度资金投入计划,确保有地可建,有电可用。同时,加大对电磁感应、磁共振等中长距离无线充电技术研发的资金扶持和推广,为充电设施的下一步发展提前谋划。

3.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充电设施营运补贴政策和充电电价政策。建议采用基于用电量和市场培育期限为标准的营运补贴政策,精简申请流程,加快落实补贴到位时间,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建议针对新能源出租车及其他公众服务行业,出台统一指导性充电电价标准,采用合理统一电价方式促进公共交通绿色低碳发展。

(二)成立行业协会,构建统一运营监管平台。

基于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行业发展需要,成立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和政府的桥梁。依托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规范,推进充电站标准化建设,提升配套服务水平。

在清查全市现有充电桩的基础上,开发涵盖全市充电桩数量、点位分布、营运情况的统一运营监管平台。通过运营平台,一是可监控充电桩使用情况,利于有效管理与加大安全监管;二是清理“僵尸桩”,盘活既有设施(站、桩、装置),实现有效补贴,扩大服务资源;三是可依据营运平台,集合各运营商充电桩网络,为司机提供便利的空闲桩位查询指引、缴费等服务。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