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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多规合一"工作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66号

标题: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多规合一"工作的提案

提出人: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府办公厅,市编办,政务大厅管理办

内容: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规划事业发展在新时代迎来了新机遇。“多规合一”是规划领域落实十九大工作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尊重、五个统筹”规划新理念新思想、推进新一轮城市规划改革的重要路径,意义重大。

一、现状和问题

当前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组织领导上成立了市领导挂帅的“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编制上设立了多规合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多规办),信息化建设上筹备开发“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比厦门、沈阳、广州等“多规合一”先进城市工作进度相对落后,并且面临急需解决的根源性问题,具体如下:

1.“多规合一”责任部门的协调能力有待提升;

2.顶层设计不足,政府部门之间规划不协同、行政审批“互为前置、互为牵制”、未改变彼此相对独立“碎片化”办公模式;

3.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和工作规程缺位,与“强区放权”管理体制不配套,操作层面缺乏工作依据;

4.是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水平低;

客观上讲,我市“多规合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十九大对规划管理工作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规划新理念新思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多规合一”工作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办法:

二、加快推进我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建议

1.确定具备统筹协调能力的“多规合一”责任部门。

解决“规划打架”才能实现“多规合一”,政府应赋予“多规合一”责任部门行使“裁判员”职责的能力。工作中要回避“技术替代管理”的认识误区,不能将“大行政问题”简化为“小技术问题”。

2.完善顶层设计,重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

通过“多规合一”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外部化“网状连接”转化为内部化一次性流程,各政府职能部门实现建设项目“建设目标、规划指标、空间坐标”相互衔接,项目主体一次申报、政府机构一次审批、各职能部门一个结果。

3.结合“强区放权”建立“多规合一”制度体系

按照“强区放权”工作方向建立健全“多规合一”相关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和工作规程,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有效提升基层工作的自主权,保障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4.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推进相关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成果要求等,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5.建立以空间信息交互为核心的办公模式。

通过空间信息平台实现项目基本信息、政府审批结果、项目空间调整方案等实时共享与交互,打破部门壁垒,随时随地了解其他部门工作进展,取代“文来文往”低效办公模式;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引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提升“多规合一”工作效率与科学性。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