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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宗教场所规划列入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67号

标题:关于将宗教场所规划列入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的提案

提出人:宗教界和少数民族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会办单位:民族宗教局

内容:

一、我市宗教领域基本情况

1、信教群众情况:我市现有信教群众约200万,其中佛教100万,道教12万,伊斯兰教5万,天主教5万,基督教38万。

2、宗教活动场所情况: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4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处,伊斯兰教5处,天主教10处,基督教31处。

二、有两个特点及存在两大安全隐患

从市民宗部门了解到,我市宗教工作总体平稳可控,宗教和谐和顺。从信众人数和宗教场所来看,有两个显著特点:

1、信众人数增长迅猛,输入型增长问题较为突出。我市世居信徒少,“两外”(来自外省市和国外)人员多,绝大部分是暂住和流动人口,信众数量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大量涌入而不断增长,处于高度杂居状态,流动性较强。

2、宗教场所相对不足,各教之间发展状态不均衡。全市宗教活动场所54处,仅占全省总数的1.8%(全省有3068处)。宗教场所的不足与信众需求日益增长的客观矛盾相当突出,间接导致了宗教私设聚会点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滋长。这些不足和矛盾产生两大安全隐患:

一是信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深圳的宗教场所

不足,分布不均衡,如佛教,全市有超百万信众,只有7处佛教场所,但人口相对集中的福田、南山却一处都没有,弘法寺每当春节及重大节日,信教群众烧香的队伍排到文锦渡路口,如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道教全市仅东部龙华平湖一处道观,且拥挤狭小,重大节日的安全隐患更不容乐观,占全市经济总量和人均三分之二的西部含福田、南山、宝安均无布点。

二是危害国家安全。由于深圳毗邻港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更因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不足,2011年最高峰的时候有近200处违法宗教场所,这些场所不但安全状况差,里面的教职人员更是鱼龙混杂,有一部分还带有境外传教色彩。蛇口居住着超过一万个来深工作的国际友人,他们大多来自欧美国家,有强烈的宗教需求,因为没有国际教堂,周日或宗教节日一方面一些人去了香港,另一方面则私自从港澳台或海外聘请神职人员。这些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宗教政策的贯彻带来负面影响。

办法:

三、建议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经与市民族宗教局协商,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将深圳市宗教场所规划建设工作(即深圳市民族宗教局制定的《深圳市宗教场所规划建设方案》)列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四、政策法规依据

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中央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握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2、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深圳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

民族宗教界别

2018年1月5日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