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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153 号

标 题: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 费晓愈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供电局,公安局

内 容:

截止2016年年底,深圳机动车保有量超34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80828辆,与2015年相比,增加40109辆,增长98.5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4099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4.55%,与2015年相比,增加21360辆,增长93.9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联合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计划2017年底前公交车纯电动化率达到100%。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极大改善了我市的大气环境。但很多居民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仍感觉不便,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充电难问题,具体包括:

充电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市大型商场、医院、政府部门等公共场所安装普及率仍很低。按照深圳市“十三五”规划(2016-2020),深圳供电局将投入6.6亿元资金,计划在深圳建设投运13800个充电桩,以满足深圳市规划和社会用桩的需求。该规划与我市目前纯电动汽车的增长速度比,仍显不足。

2、不少居民区物业考虑安全等多方面因素,不让安装充电桩,我市目前充电桩建设主要集中在公交充电桩,有购买电动汽车意愿的居民却没有合适的充电车位,充电桩分布现状不能满足普通居民使用电动汽车的需要。

办 法:

1、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供地、供电建设规划,有关充电设施建设的用地标准、布局等细则,可以由深圳国土规划部门统一规划。

2、继续加大在大型商场、酒店、医院、写字楼、公园等公共停车场,新建一批充电设施,进行充电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3、新建居民小区应把充电设施纳入强制标准,已建居民小区进行充电设施安装给予补贴,可以把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及收益作为物业的一项责任和权利,降低充电桩进小区的难度。

4、充电设施运营实行市场化、法制化管理,对运营商实行备案管理,尽快出台《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