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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海外创新科技项目及创新人才落户支持措施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74号

标题:关于制定海外创新科技项目及创新人才落户支持措施的提案

提出人:吕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会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

内容:

2016年以来,深业集团积极谋划“十三五”期间的战略转型,进一步关注海外产业拓展机会,力争在深圳建设海外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海外科技创业并购,谋求与香港在相邻地区共同发展,今年以来,先后以LP身份投资了由厚朴—ARM公司发起设立的厚安基金和万容红土海外平行基金,与深创投筹建双方共同管理的高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利用参与厚朴-ARM创新基金及创新投中美基金的契机,加大对芯片技术、下一代IT基础设施、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科技领域及代表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先进企业的投资力度,实施海外科技创业并购,引入全球创新科技,推动大型科创企业研究机构、基金和尖端人才团队合作平台的搭建,力争在深圳建设海外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承接高科技项目的落户,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实现资本、技术、产业导入与园区开发的合作共赢。

这不仅是深业集团谋求企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它带来的产业聚集能力也将为深圳创新发展、产业升级提供重要支持,为深圳作为“中国硅谷”和创新创业之城带来新局面。但是单个企业资源有限,即使链接了众多全球尖端高新科技资源,项目和人才导入深圳落户的效率受到制约,制约因素包括空间资源、政策支撑等。建议从政府层面助力全球创新科技和尖端人才团队落户深圳,以进一步巩固深圳创新创业、产业升级领先地位。

办法:

一、协调空间资源,为引入的海外创新科技项目、科创企业等保障办公空间。由政府或承担政府投融资任务的综合性平台企业投资建设、统租,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用地配建,城市更新项目按一定比例配建等方式筹建了大量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议以政策形式明确,保留一定比例、位置优越的新型产业用房匹配海外引入的先进高新技术企业及研究机构;深圳在产业转型、城市更新、河套地区开发等过程中将建成大量优质产业园区,建议以建立工作小组或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的方式协助、支持引入方进行产业园入驻的推荐及协调,并为入驻企业争取租金、管理费用等方面的优惠。

二、对引入的全球前沿创新科技项目,建立灵活的优惠政策。目前已有的创新资源支持政策(如租金优惠、税收减免、奖励扶持等)基本是面向处于收益阶段或成长阶段的创新企业,初创或研发阶段的项目风险高、收益低,更加需要创新资源支持,对于未实现商业收益但被在领域内经验丰富基金(如厚朴)看好的项目,建议灵活应用优惠政策,有选择地为初创活动提供优惠和便利,尽快实现科创业绩。

三、为海外尖端人才、团队在特殊区域居住配套提供政策支持。深圳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已出台较完善补贴及优惠政策。随着河套地区的开发以及海外高新科技项目及科研机构引入量的增加,尖端人才及团队居住需求会出现新的变化,对于海外尖端人才、团队在香港居住应如何享有补贴及优惠,如何与国企在港开发的人才公寓(如深业集团在屯门的人才公寓)结合以发挥其更大的社会责任,建议在政策上进行明确。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