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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资源、引导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80号

标题:关于整合资源、引导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提案

提出人:民革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政法委

会办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市财政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容:

近年我市持续推进禁毒组织建设,市、区、街道三级禁毒组织协调机构逐步健全,全市74个街道均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在禁毒执法打击方面,我市成功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毒品大要专案,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600余宗,打掉毒品犯罪团伙320余个,缴获各类毒品12.25吨。在毒品预防教育方面,我市目前已创建了首批31所中小学禁毒宣传“示范校”,还创建了“禁毒预防+志愿服务”模式、全国第一家禁毒“阳光U站”、“义工+社工”双工联动模式等毒品预防教育新举措。在吸毒人员服务管控方面,全市已在28个街道、126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备禁毒社工600余名;全市户籍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和省禁毒委的进度要求。在取得这一系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深圳市隐性吸毒人员数量庞大,流动人口占比大、管理存在难点,对社会安定造成隐患。政府在禁毒工作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是由于各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资源分布需进一步合理配置。特别是当前的一些政策制约,导致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积极性不高,造成资源的浪费,需要进一步采取科学管理方法,引导戒毒人员融入社会,远离毒品,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一、各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治疗资源设置不均衡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在宝安、龙岗地区社区康复工作站基本覆盖街道,而有的区由于用地成本高、社区居民反对等等原因尚未设置社区康复工作站。在已成立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中,有些社区符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较少,造成康复工作站使用率不高资源浪费的情况。康复工作站的场地多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租金成本占据了工作站的大部分经费,真正使用在戒毒人员身上的资金相对较少。

二、流动吸毒人员人口占比大,各项考核指标政策扶持面向户籍吸毒人口,大量流动吸毒人员脱离管控

我市本身流动人口就比较多,加上吸毒人员为逃避打击,流动性更强,管理的难度很大。目前社区康复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户籍人口为主,考核导向决定了对吸毒人员中的流动人口的扶持力度比较薄弱,通过调研亦发现部分流动吸毒人员有参与社区戒毒的意愿,无法参与将进一步导致流失率提升,同时这部分人大多生存环境差、经济能力低,流失率过高也将对社会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

三、对戒毒康复人员缺少人文关怀,心理极度自卑,融入社会壁垒重重

长期以来,禁毒工作以打击为主,在禁毒教育宣传方面强调毒品的危害,吸毒人员在宣传中多以人鬼不如的形象示人,在群众心目中的吸毒人员如同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戒毒人员内心极度自卑,同时长期吸毒戒毒的经历导致其几乎无工作、就业的经历,加上在求职时受到歧视,寸步难行很难找到工作。另外,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过程中,针对操守保持的监测方式是横在戒毒康复人员心中的一道坎。传统的监测模式是“尿液检测”,即是俗称的“尿检”,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往往要求检测人员要全程跟随戒毒康复者,尤其是尿液收集的过程。这一举动对于大部分受监测者而言,无疑是一种精神的伤害,一方面,隐私未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感受到更多的不信任。

四、社会组织开展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困境

目前,深圳禁毒社会工作的主要购买模式为政府民政部门、各公安机关进行招投标购买为主,项目执行一般为三年期,三年期满则重新招投标,新、老机构交替的现象时有发生。禁毒社工具有非常强的专业要求,与戒毒人员的信任关系建立,需要比常人更久的时间,这需要社工长期在禁毒领域扎根服务,才能够逐步取得良好效果。三年重新洗牌的结果,往往令政府投放的大量服务效益不可持续,浪费了投入产出;更有可能导致因项目重新招投标的不确定性,带来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短期行为;而社工的更迭更可能导致戒毒人员的不信任而失联,从而重复服务、甚至出现服务倒退的现象。

办法:

针对上述现状,我们建议:

一、加大戒毒康复人员融入社会的扶持,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

(一)生涯规划纳入戒毒康复辅导常规模式

戒毒康复人员多年戒毒-复吸-戒毒的过程,导致其整体自信心降低且缺乏解戒出所后对社会融入等的方向和计划,建议将生涯规划纳入戒毒康复辅导的常规服务当中,为每一名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系统的生涯规划辅导,以实现大部分人员生涯规划的确立,同时加大社工在回归社会后的长期持续跟进服务,将规划实际落地。这不仅在一定程度缓解了戒毒康复人员生存的危机,更是让戒毒康复人员能够持续保持操守、实现真正社会融入的有效措施;

(二)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戒毒康复人员而言,其对于就业的需求更加迫切。社工组织在为戒毒人员生涯规划的服务中发现,超过70%接受服务的人员在规划制定后,均萌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培训的工种也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参与与自身规划相对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戒毒过程中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是实现其解戒出所后获得就业,实现生存的重要基础。但目前,只有少数技能培训机构愿意进入戒毒所开展公益培训服务。因此,建议街道、戒毒所、劳动局等各劳动就业职能部门建立联动,针对戒毒学员在戒毒所内进行技能培训需求调研,确定技能培训方向,并展开技能培训,对参与培训学员进行技能培养考核,授予相关资格证书,实现多元化的技能培训,让学员掌握一技之长。

(三)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扶持补贴

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补贴。第一,针对戒毒康复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寻找就业机会者,建议可选择一次性或者阶段性对其提供就业补贴,激励其不断前行和进取;第二,针对主动吸纳戒毒康复人员的爱心企业,建议对该企业授予“助力更生人士融入爱心企业”等荣誉,以体现对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嘉奖,同时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政策,激发企业动力;第三,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一方面,为一部分存在创业意向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创业培养计划,协助其掌握创业技巧;另一方面,针对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创业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等减免的政策,鼓励更多开展创业尝试。

二、呼吁全社会给予戒毒康复人员的人文关怀

(一)营造社会对吸毒人员“接纳”、“不评判”等消除歧视的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针对脱瘾成功且保持操守的戒毒康复人员,一方面于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向社会大众“现身说法”讲述毒品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伤害,倡导拒毒抗毒的意识,同时让大众感受到成功脱瘾者改变,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接纳;另一方面,于戒毒所、拘留所等管制场所向仍在戒毒的人员进行宣讲,利用成功经历鼓励吸毒人员戒毒的信心。加大鼓励吸毒人员回头是岸积极向上的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选取脱瘾成功的案例,亲身向戒毒人员宣讲,鼓励吸毒人员戒毒的信心。宣传内容上在教育广大民众在洁身自爱远离毒品的同时,也去关爱作为“毒品受害者”的吸毒人员;鼓励爱心企业接纳成功戒毒人员就业。

(二)采取科学先进的检测手段。当前常用的检测方式有三种:尿液检测、血液检测以及头发检测,后两种检测在成本和时效上均难以实现量产。而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样的检测手法浮出水面,如唾液检测法则是较为折中的检测模式,既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比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相继研究确定了唾液中毒品确证方法极探索引进新的检测手段。使用唾液检测,可以保护戒毒康复人员隐私,尊重人格,有利于其重塑自信,并可提高对检测的配合度。

(三)简化流动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转介程序。当前政策中规定了非户籍流动人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转介办法,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程序繁琐、审核复杂、权责不清晰的现状,也导致了部分流动吸毒人员申请时到处碰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简化转介程序,以流动吸毒人员接收地主管单位作为主要牵头方开展资料审核、申报对接、确定接收、建档录入等主导工作,户籍地主管单位作为协作方提供相对应信息和核准等工作,实现流动吸毒人员在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从而列入监管,降低因流动造成未知社会隐患。

三、社区康复治疗用地纳入国土规划,合理设置康复工作站

鉴于深圳用地成本较高的现状,建议深圳市政府把社区康复治疗用地纳入规划,享有无偿使用的资格,可以节省下大量的租金用于具体的康复工作上来。

根据深圳各区不同的具体情况,在社区康复工作站的配置上可以因地制宜。如宝安面积大,戒毒人员比较分散,在各个街道建立小规模的康复工作站比较合适。在福田、罗湖区,人口密度大、但是交通便利,不需在每个街道都设置工作站,建议建立规模较大的康复中心统一管理,让资源集中发挥最大功效。

四、加大对禁毒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

禁毒社工在禁毒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戒毒人员的帮扶贯穿从吸毒到戒断到重新融入社会的整个过程。禁毒社会组织是培养优秀禁毒社工的摇篮,是禁毒社工的大本营,提高禁毒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也是持续提高禁毒工作社会化力量的重要途径。

(一)建立禁毒社会工作成效评估及延续服务关联机制

鉴于当前禁毒社会组织成效评估与招投标分离的情况,建议将社工服务项目纳入有技术含量的项目,建立禁毒社会工作成效评估及延续服务关联机制,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定评估标准,通过定期的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估,全方面、全过程、多维度对禁毒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以评定项目执行期间成效,并将评估的结果作为项目延期以及服务延续的主要考量标准,真正实现服务的优胜劣汰,实现延续。

(二)加大对禁毒公益项目的资金扶持

目前,深圳禁毒社会工作的服务采购经费90%来源于政府财政,相对单一。由于政府招标采购是专款专用,政府财政申报流程严谨、审批过程缜密,对资金使用方向规定明确。而社会组织在实施服务的过程中,随着服务的深入,会逐步将特色的、成效显著的服务整合设计形成品牌项目输出,但是品牌项目的推动会受限于资金链的短缺和已有资金使用受限。2014年开始,深圳市市级、区级优化政府职能转移模式,逐步推出各类公益创投大赛及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为有深化服务思考和准备的社会组织提供项目化运作的资金支持通道。虽然有大量的公益扶持资金的投放,对于戒毒康复人员,乃至禁毒工作的关注度相对较弱,与禁毒工作相关的资助凤毛麟角,能够提供给到社会组织深化禁毒工作的支持亦是有限。建议在政府财政主要输出的基础上,丰富禁毒工作推进的资金渠道,利用深圳市禁毒基金会等大型基金的辐射作用,针对禁毒工作开展及深化工作,形成专项资金支持,在基础服务得以保证的情况下,不断推动禁毒社会工作开展的结构优化,形成基础服务扎实、品牌项目深化的新局面,为禁毒工作开展、戒毒康复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