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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深圳社保参保人员派驻外地异地就医有关政策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396号

标题:关于完善深圳社保参保人员派驻外地异地就医有关政策的提案

提出人:温建新

办理类型:承办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

内容:

为方便深圳企事业单位派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近年,深圳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常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措施,方便了常年派驻外地工作的深圳居民异地就医,但相对短期派驻外地和临时回深就医人员,有关规定缺乏一定的弹性,对相关参保人员产生新的困扰。深圳社保参保人员派驻外地长期工作时,由于要在异地就近就医,按有关规定,就会进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常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备案,但一旦备案后,会产生两个问题:

一是派驻人员派外期间回深就医就成了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就会变成60%,门诊就医也受到限制,这对于本身就是深圳户籍派外工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不公平;

二是备案期限有半年,1年、2年,和常年4个选择,但是不管选择任何期限,比如1年,结果外地工作4个月调回深圳,想撤销异地备案都不行,必须等到备案时间结束,才能在深圳享受真正的医保,这在操作上就欠缺弹性和相应的合理性。

办法:

深圳目前日益成为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推进总部经济计划以来,在深企业业务覆盖范围广泛,派驻外地工作人员已是常态,且规模日益增加,妥善解决好上述人员异地就医和回深就医问题是促进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针对

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适当完善深圳户籍派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制度,临时回深就医仍参照本地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二是增加异地就医备案期限的操作弹性,如派驻外地工作人员被提前调回深圳,出具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后,可提请提前撤销之前的备案登记,恢复在深医保待遇;

三是请社保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让派驻外地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及政策执行依据,以便及时选择有利于自身条件和利益的就医方式。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