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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提升我市基础教育集团化改革和办学质量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037号

标题:关于重视提升我市基础教育集团化改革和办学质量的提案

提出人:高金德、吴兰平、崔军、朱文豪、袁晓江、黄丽萍、居学成、汤湘林、朱舜华、王皖松、李圣泼、陈雪芳、马兴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教育局

会办单位:市编办

内容:

近年来,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步伐加快成为我市教育改革的一个突出现象。现全市已有10多个教育集团,还一批教育集团也呼之欲出。随着集团化办学出现,问题也随之显现,不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有些方面亟待关注。

一、缺乏规划设计。目前,市、区教育集团的成立基本上各自为政,主要依靠行政权力强制“拉郎配”,导致优质学校难以发挥优势,薄弱学校“水土不服”,易致集团化办学流于形式。

二、优质资源过度稀释。盲目追求集团化办学的覆盖率,易造成集团化办学“过度超前现象”,出现薄弱学校“被提升”的现象,从而给教育未来发展埋下了“隐患”。一所优质学校和过多的薄弱学校组合,透支了名校的优质资源(尤其是优质师资),极易导致集团化办学的效益递减和平庸化。

三、优质生源竞争加剧。集团化办学多数是以高中为龙头,下设一个甚至多个初中,通过做大做强初中为高中输送优质生源,导致领衔的名校不断加深对优质教育资源和生源的垄断,造成教育集团和非教育集团之间新的不均衡,挤压了非集团化办学的高中学校的提升空间,也造成了新的择校现象。

四、管理体制不完善。集团化办学还是一个新探索,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内部治理架构,牵头学校无法享有充分的统筹管理和资源统整权利,不少成员学校仍自行其是,对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推进不利。

五、外部政策不配套。相关部门在编制核定、经费投入、教师调动、特长教育、小班化教学等方面还未能给予集团化学校足够的政策支持,限制了集团办学规模优势和积极性。教育和督导部门还难以对不同形式的集团化办学进行有效评估和指导,易致集团化办学流于形式。

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把教育放在人民群众诸多操心事、烦心事的首位。要真正把这件事办好办实,应坚持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方向,作为一项事关民生幸福和子孙后代成长大事来抓,作为复杂系统工程来对待。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为落脚点,加强领导,稳步实施,统筹协调,强化评估监管,逐步提高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

一、强化统筹,整体规划。市、区政府分别成立全市(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管理权责划分,协调教育、人事等部门,把控学校扩张节奏,防止校际、区际无序竞争。市教育部门应出台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各区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市、区基础教育集团化的范围、标准、实施步骤、实施举措以及配套政策等。教育部门应因(区)校制宜,探索实行“一校一策”,分类指导,发挥集团化办学的最大功效。

二、健全管理,发挥效能。教育部门应指导基础教育集团制定内部章程和实施方案。教育集团要建立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构建交互的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名校名师的示范与辐射作用。支持牵头学校在集团内部对优势课程和特色项目进行拓展,建设具有集团特点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和配送机制,打造具有集团特点的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三、健全政策,完善扶持。对教育集团在校园软硬件建设、特色项目、课程整体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优惠政策,对集团化办学取得显著绩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对集团内教师选任调动、教师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集团内优质学校在现有编制基础上增加10%的编制数和10%的高级职数以引进高端人才,同时为教育集团特别是牵头学校增加学科高端人才引进名额。设立以牵头学校校长个人姓名命名的“名校长”工作室,将集团化办学与牵头学校校长的事业追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激发他们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内在动力和长久效能。

四、加强研究,营造氛围。教育部门应设立基础集团化办学课题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基本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价标准等。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促进不同教育集团、不同区域间的经验交流,不断优化集团化办学制度。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身边好学校”、办学经验与成效进行总结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