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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一所市级康复医院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412号

标题:关于建立一所市级康复医院的提案

提出人:朱彦、曾玉芳、王淑杰、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容:

现代康复医学是一门以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的各方面功能的医学学科。2012年2月国家卫生部颁布《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以来,深圳市高度重视康复医学的发展发展,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康复等方面投入,对提高我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康复医疗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我市没有一家大型综合性康复医院。由于没有一家大型综合性的康复医院,也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无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商业性康复机构在市场上大量涌现,各种健身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等纷纷进入康复行业,执业范围、行业角色不明确,各种专业背景的人员经短期培训就上岗,开展康复治疗,水平良莠不齐,出现各种康复医疗的乱象。

(二)康复资源与我市特点的和发展不匹配。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年龄只有32.5岁,在老龄化社会即将来到,今后劳动力资源更加稀缺的大背景下,快速有效地康复,尽快恢复患者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具有很大的意义。深圳市年轻人工作强度、效率普遍较高,职业病、创伤(骨、关节)等患者相对于神经损伤、先天疾患需要康复的患者要多,而这方面康复资源相对匮乏。

(三)康复理念技术相对落后、社康的康复医疗落后。虽然近年来注重社会参与和功能恢复的西方现代康复理念快速进入中国,但是“重手术,轻康复;重治疗,轻康复”的传统观念在临床医生和患者中还有着相当广泛的影响,康复理念落后、康复意识缺乏,社区康复医疗设备水平落后,严重影响了患者康复的效果。

办法:

二、意见与建议

(一)尽快建立一所市级康复医院以满足深圳市民的需求。结合深圳市常住人口数量,将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扩建成一家大型综合性康复医院。由于康复治疗急症数量不多,可以在深圳市郊或者深汕合作区土地价格相对低、环境好的地方选址。同时建立商业性康复医疗机构规范和标准,明确执业范围、技术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保障和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二)加大康复资源投入力度。在学科发展、医疗资源分配、财政投入等多方面予以保障和引导。重视骨关节及慢性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病等的康复资源配置,增加医疗保障资源的投入,帮助患者尽早恢复机能,重返劳动岗位。

(三)加强社区康复医疗。提倡建设由专业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科和(社区)康复组成分级诊疗模式,明确不同层级康复机构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优化康复资源,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医院康复科承担辅助临床科室开展早期康复和接收早期治疗后患者进行急性期康复的工作,患者出院后可转到康复医院进行住院或门诊康复治疗,进一步推动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加强大医院对社区康复医疗机构的指导、帮助、培训,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基础的医疗保健服务。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