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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039 号

    标 题: 关于推动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案

    提 出 人: 民建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 容: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一、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政策和举措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同时,为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完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制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提出了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动精准扶贫,着力构建农业科技孵化育成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五大任务和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科技特派员评价考核机制,健全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环境四大保障措施。

    同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提出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服务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省、市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研发支持。

    可以看出,从国家到省、市,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这一制度设计,但从国家及广东省政策层面来看,更多体现在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如何将科技特派员制度运用到科技创新领域?特别是如何更好的结合深圳经济、产业特色,助力民营中小企业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将是极具深远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二、我市南山区率先实践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情况

    (一)南山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立。目前,我市唯有南山区已经实践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南山区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结合国家及省级层面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基础上,将其应用到科技创新领域的大胆尝试,是指将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优秀科技人才派驻到申报南山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机构中去,从而建立起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2014年,南山区率先制定了《南山区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修订、特派员名单的确认和公示、特派员使用情况监督,秘书处设立在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成效。从国家与省层面来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对于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成效。

    从南山区的实践来看,截止2016年,南山区共派出特派员 92名,进驻到179家单位,总计覆盖188个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总体而言,南山区对于科技特派员制度先行先试,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一方面,是实现了对重点资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更多是的拉动了科技特派员周边的一系列资源,促成一些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例如,成立于2014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欧德蒙科技,是一家专注大健康和智能设备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公司,通过南山区选派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副院长杨鹰作为公司科技特派员,在指导其顺利开展科技研发项目的同时,科技特派员还与公司联合成功申报了“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精准医学数据应用系统”,今年将继续合作申报广东省2018年度项目。又如,深圳市绎立锐光有限公司的特派员王涌天在考察项目中建议驻点单位项目组在设计上加强与国内外有关专业机构的合作,实现强强联合,进一步解决好显示舒适度问题,并与该公司达成合作共识,王教授邀请TCL副总裁一起与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激光投影方向产业化项目。再如,特派员张军与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申报国家项目:广东省发改委2014年第5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广东省云计算及工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获得资助经费500万元。特派员罗毅在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考察对接结束后,邀请创维的沈思宽博士到北京访问,希望能将学校的已有的资源实现产业化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认知度不足。就南山区的实践来看,部分企业或项目的承担单位对于政府派驻科技特派员核心用意理解不到位,企业看到的只有监管和监督,而忽略了政府是希望通过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步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的目的。

    (二)覆盖面不广。就目前来看,深圳市尝试推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只有南山区,而南山区在设计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科技创新时也只是针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进行了尝试,三年探索时间较短,同时,欠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和覆盖,未能让新的制度设计惠及更广的市场主体。

    (三)持续性不够。新的制度设计往往是双刃剑,创新必有突破,突破必有瓶颈,科技特派员制度也是如此,在助力科技创新的同时有可能会产生新的寻租空间,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在做好监管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勇于作为,敢于创新,大胆尝试,发现问题后努力完善制度,确保政策的持续性,而不是因噎废食,裹足不前。

    办 法:

    四、建议

    (一)出台《关于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据国家、广东省关于特派员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深圳市经济、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需求,全面总结2014-2016年南山区科技特派员制度实践情况,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成效评估,客观公正的梳理科技特派员制度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加快制订并出台《深圳市关于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我市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目的意义与决心,并让各区政府加快研究具体落实方案与行动计划,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构建1+N科技特派员专家库。1指市级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全市统筹,建立统一的深圳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并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N指各区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各区结合政策落实需求,各自组建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并统一接入市级专家库,各区专家库同样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

    (三)完善科技特派员运营管理机制。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培育一批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让这些机构承担科技特派员专家库日常运作管理。二是建立各区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考核指标,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制度运行及专家库运营开展绩效评估,形成市场化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制度运行公开透明及合法合规。三是形成“政府委派+企业点选”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改变企业原先由被动接受向提出主动需求的思路转变,让更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享受到科技特派员制度带来的制度红利。

    (四)扩大科技特派员制度影响力。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广工作,逐步改变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对于该制度设计的认知度,做好科技特派员助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成功案例宣传工作,提高市场接纳度。同时,明确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权、责、利,让各级政府解开思想包袱,积极作为。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