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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对共享单车行业管理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048 号

    标 题: 关于完善对共享单车行业管理的提案

    提 出 人: 民建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 容:

    伴随着城市机动车辆数量的增加以及城市交通管理复杂度的增加,各交管部门出尽各种措施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以及交通堵塞的问题,包括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出限牌限行等制度。但通过公共交通出行时,人们难免会面临着“最后一公里,最后三公里”的问题。2016年以前,由政府主导投放了公共单车,用于解决这个“最后一公里”问题。但实际运行中,由于投入量、支付、还车等方面不够完善,特别是车辆投放的区域不均,导致 “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随着科技和运营方式的更新,市场化的共享单车的出现弥补了公共单车的瓶颈问题,于是全国乃至全球都掀起了一股共享单车的投资潮,比较知名的企业,如OFO、摩拜、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目前在市面上运营的共享单车品牌不下二十个,而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可以说遍布深圳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共享单车的概念成了风险投资市场的香饽饽,于是共享单车如野草般在深圳的各个区、各个街道野蛮生长,目前共享单车已经从利于人们出行的工具变成阻碍人们出行的因素。

    目前共享单车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用户素质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骑行在机动车道上,增加交通隐患;在非机动车道上,因骑行道与人行道未分离,骑行与行人抢道,对行人安全造成威胁;不按规定停车点停车,骑到哪里停到哪里;私自改装共享单为己用,侵占公司财产;对车辆随意破坏等等。

    2、单车投放无节制。

    运营公司间恶性竞争,对单车的投放无节制,在维护和回收方面缺乏管理,用车人任意丢弃单车,造成资源浪费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包括交通污染),导致民众对共享单车由欢迎转向反感。

    3、交管部门对共享单车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

    在共享单车用户和共享单车运营商方面,无法形成有效的连接桥梁,只能参考以往的交通法规和地方性的规定代替,无法让共享单车以更高的效率服务于大众;虽然目前依靠人工执勤抓共享单车的违章并记录于个人征信档案,但更多的违章无法使用人工执勤的方式去执法

    办 法:

    1、大力发展由政府倡导的共享单车停车位方式。

    在共享单车使用密度较大的区域(如地铁站点、公交站点)设置专门的共享单车停车位,要求用户在自由使用共享单车的同时承担将共享单车归位的责任。停车位使用,应由政府统一规划调度,前期可根据各企业共享单车的投放量进行相应比例的分配,后期可根据各企业共享单车的有效使用率进行调度;也可以针对片区共享单车停车位进行招标。

    2、运营公司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科学管理。

    要求共享单车均设置GPS定位功能,用于运营公司的追寻工作。另外,单车设置编码(编码规则全市统一),公司根据共享单车的定位及编码进行轨迹管理,对于在骑行过程中行走在机动车道或违章行为进行征信行为记录,加强对单车用户的管理。

    3、建立惩罚机制。

    交管部门应不定期抽查公司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回收量,以及用户的违章记录情况。对于公司名下单车的违章及乱停放行为,对该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从而约束运营公司加强用户行为监管,避免随意丢弃的共享单车形成环境和交通污染。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