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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模式统筹推进各区劳动仲裁委队伍建设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 20180163 号

标 题: 关于借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模式统筹推进各区劳动仲裁委队伍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 陈锦华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 市财政委员会,市编办

内 容: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专职与兼职仲裁员两种,专职仲裁员享受公务员待遇,队伍稳定,成为市仲裁工作的主要力量,保证了大量的仲裁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自2011年5月1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布实施《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过去六年里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尝试这一工作制度创新已卓有成效。该办法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工会、企事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特别是律师兼职仲裁员,增强了劳动仲裁员办案视角的广泛性,同时提高了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受到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好评,目前120多名兼职仲裁员承担了五分之二的工作任务,成为仲裁队伍的重要补充。我们认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才队伍模式对于开展仲裁工作非常有利,值得推广。

纵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只有专职仲裁员,但都是政府雇员,没有享受公务员待遇,相对较低,流动性大,另外,兼职仲裁员工作多未开启,导致各区劳动仲裁案件结案慢,判案主观随意性强,离人民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

办 法:

1、 市政府层面上成立工作小组,积极推进各区劳动人事仲裁委队伍建设,借鉴市仲裁委的经验,解决好人员编制与经费问题,从而稳定骨干队伍。

2、 同时,各区劳动仲裁机关引入兼职仲裁员;

3、 推广《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利用特区立法优势,提升《管理办法》法律层级,将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劳动仲裁员制度化,法制化。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