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提案公开 > 

关于提高家庭用药安全、减少药物浪费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453号

标题:关于提高家庭用药安全、减少药物浪费的提案

提出人:吴兵、韩星元、何志强、朱文豪、叶亚丽、王文涛、王皖松、李惠林、曹叠云

办理类型:承办

主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医疗及药品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方便、实惠的家庭自行用药逐渐得到普及。但是,药品毕竟是一种与人的健康、生命直接相关特殊的商品,对于绝大多数不具备医药专业知识的人来说,家庭用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世界生组织报告,全球死亡人数中有近1/7患者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有关数据显示,因药物互相作用导致不良反应占药物不良反应的7%。家庭用药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大家的重视。同时,不合理的储药、用药方式,不仅给家庭造成浪费,同时会产生用药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等严重后果。另外,我国药品浪费现象惊人,根据2017年6月,商务部发布的《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数据,2016年我国全年西药+中成药+中药材销售总额为1.7万亿元,而根据国家卫计委核算的201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4.6万亿元,按照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药占比为16%,推算出我国2016年的合理用药总费用为7400亿,从而可以推算出我国2016年一年浪费的药品金额达到9600亿元。

原因分析

1、缺乏专业指导引发药物滥用。

市民对药品保质期,成人和儿童的服用剂量,服用时间段,服用频率,药物的可能副作用,还有哪些药品不能混合服用等安全用药知识认识不够,主要存在有些市民取回药后便不遵医嘱,用药前不看(有的看不懂)说明书,自以为久病成医,自己疾病自己会医,擅自增减剂量或停药;有的慢性病患者用药习惯固执,长期服用某种药品而不定期作相关体检;有的感冒患者热衷于使用抗菌药物,误认为抗菌药物可治“百病”,甚至有滥用的现象;迷信或盲目推崇进口药或广告宣传的药品、滥用滋补保健药,或是认为中药无毒可随意服用。

2、药品存放不当影响药效发挥。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但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我国家庭存备药品中,有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很多居民不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有统计表明,我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案例中,近1/3由过期药品或药品保存不当引起。一般家庭药品的放置也较为随意,无固定贮存容器,未遵循避光、防热、防潮和高处置放等保质安全要求管理,存而不理、贮而不管现象普遍;甚至有部分家庭对于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基本不做定期检查,对于药品过期失效的情况不知情还继续服用。

3、药品储备过量造成资源浪费。

在家中放一些常用药以备急用,已经是很多人的习惯做法,但有些市民已有头痛脑热便盲目去医院就诊、配药或到社会药店购药,即便没有明显不适症状,也会购买药品囤积在家,认为“有备无患”,往往备存药品种类广、数量多,盲目性大(非按需备用);更有甚者还把药品作为礼品馈赠,加剧了药物浪费。北京市药监局西城分局曾对辖区范围内的五个街道的过期药品回收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8%的居民家中有过期药品,而70.1%的家庭储存过期药超过半年。

4、废旧药品回收难易造成污染。

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有1.5万吨。仅深圳市2017年家庭过期药品销毁就达6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均有明确的规定,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包括超过有效期)药品。不过,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居民家中过期药品的规范处理作过规定。过期药品当垃圾扔掉后,可能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一定污染,若被不法分子回收后再度贩卖,不仅会危害百姓身体健康,还会扰乱药品市场秩序。但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废旧药品回收机制,多年来尽管先后有一些城市和药厂采取过回收处理的相关举措,但是一直难以引起社会广泛参与,市民家中的过期药除了扔掉,没有更好的办法。

办法:

【建议】

1、加大安全用药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杜绝药物滥用。

针对居民对药品基本常识的匮乏、对过期药品危害认识不足等现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用药宣传,促进居民树立正确的购药观念,按需购药,减少药品贮存量进而降低剩余量;卫生和药品监管部门要在通过各种机会向消费者普及并宣讲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全社会对家庭用药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消费者合理消费药品的宣传。加强对居民正确储存药品知识的宣传普及,最大减少家庭的医药储备量;充分利用新兴社交媒体的优势提高宣传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效率,大力宣传规范用药、合理用药的知识和药物滥用的危害。

2、积极倡导市民合理用药,从源头减少家庭废旧药品产生。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的管理,按照病人病情需要开具适当数量的药物,从源头上防止药物滥用,避免药物浪费。医保部门对医保购药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方式,坚决杜绝医保药物已经被售卖给个人又通过不法途径重新流入药品流通领域现象;同时要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强化药店和医院药房的管理,充分利用药师药学相关知识的优势,对药物使用量进行审核,正确引导医师和患者的行为避免重复购药。针对药店售药“整盒整包”问题,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鼓励药店尽量提供药品拆零出售服务,同时可以通过政策法规规定制药企业直接生产小包装的药品,以方便消费者小剂量购药。

3、建立回收药品激励机制,减少过期药品对市民健康的危害

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废弃药品回收机制,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消费者参与药品回收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企业,政府可以考虑按照其回收过期药品数量来给予一定的专款资金支持、减免一定的税收等这些方法提高其积极性。对于消费者,应该加大宣传让其了解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与流人非法购药者手中的危害,同时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增加激励措施可以由政府或者企业出资采取发放生活用品,印一些关于公众健康、养生方面的书籍等方式吸引居民主动把过期药品交到回收点进行交换。

4、完善回收药品销毁技术,建立规范的过期药品处理流程。

目前,国内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主要有集中焚烧、热解焚烧两种方式,但药品所含成分复杂,有些药品焚烧后会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环境这也不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一套规范化的过期药品处理的流程,逐渐完善回收药品处理的技术体系,减少回收药品销毁过程对环境的危害。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