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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率先为港澳居民在深圳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共融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09

提案第20180461号

标题:关于率先为港澳居民在深圳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共融的提案

提出人:李圣泼、欧阳绘宇、高金德、朱文豪、叶亚丽、胡翔海、王文涛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会办单位:公安局

内容: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进行全面的密切配合,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香港及澳门已较难在政策措施上为两岸三地的共融进一步提供便利条件,但深圳作为是改革开发的窗口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应该率先为港澳居民在深圳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但目前在很多政策环节上仍不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的需求,特别是我们在生活工作等许多方面还不能给港澳居民提供全面而优厚的便利条件,如不及早解决,将在一定程度滞后大湾区的目标建设进程。基于此而设此提议。

一、问题所在

首先,港澳居民在深圳工作生活的基本现状不尽如意。港澳回归以来,中央和地方通过许多政策和措施给港澳居民提供了许多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与粤港澳大亚湾建设的需求不相符。香港民建联主席李慧琼于1月4日率领代表团访问广东时,向广东提出便利生活、便利创业和便利就业三大重点关注领域等16项具体建议,正面反映了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生活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据香港统计处统计,香港目前约有52万人长期居于广东,截至2015年10月,赴内地高校就读的香港学生也超过1.5万人,但港人目前仍未能在内地享有完整的国民待遇,在生活、工作、教育方面存在许多不便利因素,以致受到许多方面限制,不利于港人进一步融入内地。

其次,港澳青年在深圳就业遇到较大的障碍及政策性壁垒。“一国两制”青年论坛近期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港人学生在内地实习求职过程遇到颇大困难,逾四成受访学生缺乏内地人脉关系,逾三成因“港人身份”被单位拒收。另外,很多港人在内地就业必须申请就业证,手续繁复,没有内地居民身份证造成日常生活不便。在北京大学就读社会学专业的香港赖小姐表示,在参与内地秋招春招求职时,发现专门面向港澳生的求职平台少之又少,大部分内地公司都需要先在网上申请递交简历,然而网申平台上个人资料页面需填写18位内地身份证,港澳学生在求职第一步便被系统自动筛选出去。再者,港澳籍人员若在内地就业,在同一收入水平上,国内缴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比香港缴交的15%税率为高;五险一金政策未能实现并轨,若港澳籍人员回港工作,将只能提取个人缴交部分的费用,其他都无法取回;在社会保险购买方面也存在差别对待的情况,国人只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则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金,但港澳籍人员,还必须提供“港澳台就业证”等文件,从政策上制造不必要的壁垒,严重影响三地共融工作的推进。

办法:

二、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梳理港澳居民在深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与内地居民或国民待遇的主要差别和存在问题,以能针对性找出症结和对策。同时要全面清理有关政策和措施,尽可能修改或是废除与内地居民或国民待遇差别化的条款和规定,删减繁琐的手续和程序。

第二,紧扣中央政策,多方式、多渠道地推行更多便利措施。2017年12月18日,国务院港澳办公布了新一批便利措施。这批措施包括《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还有国家社科基金决定参照内地居民待遇,向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三大便利措施,为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利好政策,深圳应该利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地位和相对便利的渠道,多方式、多渠道地为港澳居民提供更多灵活务实的便利措施。

第三,便利条件的提供尽可能具体入微,让港澳居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深港居民投身粤港澳大亚湾建设的基点就是需要我们在工作、生活、教育等方面全面提供便利措施条件。港澳居民生活质量高,这就需要我们在提供便利条件时一定要注重细节和实效。民建联所提出的内地部门放宽有关规定向不在广东省定居的港人发放内地身份证明,或考虑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调整后即可作为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建议,就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措施,因为这的确给港人带来办理银行户口、申领车牌、订车票、入住旅馆、使用共享单车等众多生活便利。此外,还应在医疗卡、交通出行、为深港学生设立奖学金、放宽就业申请、安老养老等一系列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并细化,使之逐步能享受到内地居民的待遇。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