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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级征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188 号

标 题: 关于升级征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提 出 人: 孙蕴、李治民、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地税局

会办单位: 国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 容:

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不仅带来区域重构,更引发管理体制的重构升级。深圳坐拥深圳湾、前海湾,是经济大区及创新强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具有现代高端服务业优势及强大的经济辐射效应。

但深圳在参与 “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市场经济环境秩序的建设上,仍有许多方面需要创新及完善。从税制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问题集中在税收结构复杂,界限不明确,征收申报难以对称; 部分行业领域缺少税收优惠,不具有吸引优质企业进驻的优势; 征收程序不够完善,造成征收成本大,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

办 法:

切实减轻企业税负 推行透明合理的税制政策

今年,美国的减税政策对中国造成压力。同时,香港企业所得税率在16.5%的优势下继续下调,林郑月娥特首宣布对于200万港币以内的所得部分,减半征税。同时,对于研发费用,可以三倍税前扣除的政策,极大地提升了香港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相比之下,深圳税收在营改增政策下的营商环境无特别竞争力优势。

前海规划中可与香港合作“先行先试”的六大范畴包括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电讯行业。目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让企业实际受益。在国家税制难以修订的情况下,可在全市推广按照先征后补的模式,使企业实际税率水平降至15%,增加和改善营商环境。

对于被认定为境外高端人才,按先征后补,使其个人在境内所得可按实际15%的税率水平承担个人所得税。着力发挥前海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将目前前海的税收政策推广至全市。

借鉴国际惯例 规范税收征管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带的建立,为深圳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内外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文化产业中心等。改革发展中,为避免出现深圳的税制体系与国际成熟市场经济产生壁垒,粤港税务体系必须尽快升级。

由于特定的时期和原因,目前有部分外商是以香港公司的名义持有深圳的物业,且获得该物业的时间较为久远,当时未关注到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事宜,而税务机关亦未及时进行催收告知,导致当香港公司需要转让物业时往往面临高额的滞纳金。因此建议,加强对于欠缴税费的及时催收及告知,减轻因不熟悉税费缴纳制度所导致的个人或企业滞纳金负担。建议相关单位可以就此向欠费单位发布税费的催收通知或完善纳税查询、缴费渠道。

扩大小微企业及高端服务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以律师事务所为例,一直按个体工商户对待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无论是在前海还是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方面均无任何优惠措施。自2016年起,律师事务所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被认为高端服务业行业不但未享受政策优惠,反而增加税负负担。建议类似律师事务所此类高端服务企业予以普惠对待。

目前我国相关税务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有收入,都应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情况进行记账报税,小规模是季度报的个人所得税是月报,一般纳税人国都是月报。建议改革每月一次报税制度改为每年一次报税制度。

打造公平宽松的外资外商金融贸易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及发展服务办公室(“市金融办”)的公布数据,截止2017年11月,深圳市已批准筹建设立小贷公司144家,其中已开业的有128家,累计注册资本金288.88亿元。但其中属于外资设立的小贷公司则数量较少,主要受限于深圳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即“在本市辖区外注册登记的境内外企业(含港澳台)作为出资人的,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原则上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对于境外主体作为小贷公司的出资人资质门槛较高,再加市金融办 “择优限量、稳妥审慎”的原则,使得外资小贷公司的获批在实操层面面临较大的困难。其实,符合《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小贷公司出资人的各项经营资质以及资金额度要求的境外主体不在少数,且该等境外主体如能够统一标准与其他国内发起设立小贷公司的出资人接受金融办的审查,则其经营稳定性和安全性应不逊于国内出资人,而且深圳借助其地缘优势,对于香港公司作为小贷公司出资人的相应公司主体及资产核查是可以实现的。伴随着深港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对接共融的现象。适度降低对于境外主体,尤其是香港公司作为小贷公司出资人的资质要求,给予境外主体与国内出资人相同的审批流程以及受理渠道,对公司主体及资产进行重点核查,吸引境外优质安全的资金参与深圳未来各项建设。

优化外资外商、高端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的就业、创业环境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目前受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一般耗时需要2个月才能完成,在缺少认证的情况下,海外人才的就业以及相关申请(如申请进行律师实习)工作均需在结果认证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建议提高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效率,减少认证所需时间。

以此为例,可以进一步梳理相关高端人才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流程,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让数据多流通、信息多共享、企业少跑腿。集中人力及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更加有效维护公关服务秩序,营造政务服务“优质化”氛围。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深圳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以透明、公平、合理的税制,精准便利的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先让在深圳发展的企业有更大的获得感,从而吸引更多的世界级企业落户深圳,推动深圳国际化进程。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