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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公立医院筹资机制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198 号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公立医院筹资机制的提案

提 出 人: 成洪波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财政委员会

会办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 容:

一、公立医院现有的筹资模式

公立医院筹资是指公立医院通过各种合法方式,为医院医疗业务活动、管理活动、竞争活动或投资活动筹集必要的资金,满足医院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维持医院正常运行的管理活动。目前公立医院的筹资来源主要有五类:1、政府财政拨款。政府财政拨款是公立医院筹资的重要渠道,财政拨款途径主要包括基建、设备、工作量补贴、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和其他经费等,因而也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科研经费、专项经费,以及购置部分固定资产等方面;2、医疗保险基金。医保结算资金约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40%-50%;3、患者付费;4、医疗救助基金;5、社会捐赠。

二、我市公立医院筹资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财政状况和医院分配关系正发生深刻变化,财政对医院的补助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深圳市公立医院从2012年7月份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药占比严格控制;政府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等原因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进行控制,医疗服务收入被控制在成本以内。以上三个方面情况可能会使医院面临资金来源不足的风险,在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公立医院可能盲目追求经济收益,公益性质淡化,医患关系紧张。

1.政府公共医疗卫生投入比例少

公共医疗卫生领域需要政府介入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提高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GDP的增长相适应。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卫生费用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承担的,并且几乎都在7%以上。根据《深圳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2016年市本级公共卫生预算支出为101亿元,占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373亿元的4.3%,深圳市2017年市本级公共卫生预算支出为112亿元,占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425亿元的4.6%,投入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圳市财政收入的基数大,因此政府对公共卫生医疗投入的绝对值大,但其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却较低,其增长速度也慢于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与深圳经济发展速度不匹配。

2.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结构不合理

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结构存在问题,主要是支出项目上的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构成中,基建和设备投资约占60%,占比较大,而人力资源和开展医疗卫生活动的运营开支占比较低。

3.政府对公立医院筹资缺乏稳定规范的机制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政府补偿没有建立起稳定规范的补偿机制,没有综合医院发展规模、绩效、区域内人群卫生需求等核定补偿标准,财政投入缺乏科学依据。公立医院争取政府投资各显神通,谁能说服政府和各部门,谁拿到的投资就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管理混乱、分配不公与失衡,也造成了政府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4.公立医院医疗收费结构调整有待完善

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偏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被严重低估,同时造成医院要依赖检查、检验等物资消耗类收费项目维持经济运行。

5.社会捐赠难以进入公共医疗机构

目前医疗救助基金和社会捐赠在公立医院筹资占比很少。因政策机制、政府引导、相关宣传及其他原因限制,在绝大部分公立性医院中,接受慈善捐款筹资额基本没有。相关规定不明确,医院不敢接受药品和检查设备的捐赠,既担心破坏了公平竞争,同时设备捐赠又涉及到后续耗材支出,具有排他性。目前的政策缺少激励社会捐赠的机制。

办 法:

一、增大政府公共医疗卫生支出比重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医院经济运营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财政补助。增加公立医院的财政筹资,将医院的工作重心从追求经济效益转移到提高卫生服务提供质量和效率上,才能真正体现公立医院的价值和公共医疗的目标。深圳市财政收入总量大,但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其比例没有随GDP的增加而增加,政府在投入内容方面没有明确的量化要求,其投入没有制度约束。建议政府在加大财政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基础上,同时建立政府公共医疗卫生财政补偿的标准、方式、范围和水平的相关制度,投入比例上应不低于国家比例7%,即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

二、优化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结构

建议调整财政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结构,以人力资源为主要投入,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投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医生和护士的收入水平。财政在补偿内容和范围上也应有所扩大,除基本医疗服务、基建、设备、科研等,还应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财政对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补助较少,建议政府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政策,着力改变我市公立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与信息共享水平偏低的状况。此外,政府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和急救中心等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在投入政策上应予以倾斜。

三、建立稳定规范的筹资机制

建议政府建立一套稳定、规范的筹资机制,从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三方面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制度进行科学设计,推动医疗卫生资源的集中管理与合理分配,保障公共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建议政府建立财政投入资金监管机制,建立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估制度,对投入与产出进行合理评价,引导公立医院在运营过程中注重成本效益的提高,考虑医疗机构的扩张、设备的更新是否符合区域发展及人群需求,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高效配置。

四、调整医疗收费结构,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建议一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确保群众的医药费用总额负担和医疗机构收入基本维持现有水平的情况下,调整医疗机构收费结构,逐步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性劳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是按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的原则,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水平医生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以引导患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及医生,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体系及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及成本构成要素的监测,为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建立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提供依据。而对于社会需求活跃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适当扩大医院自主定价的范围。

五、引导社会捐助进入公共医疗机构,支持慈善捐赠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如能通过运用间接投资如投资补贴、抵税、贷款贴息等形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公益事业,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立医院投入多元化,既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也引起社会对于公益事业的关注,促进公益性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可以鼓励公立医院内部建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的募集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和各种慈善活动来募集,基金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和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