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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教师队伍中重疾人员工资问题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071 号

    标 题: 关于尽快解决教师队伍中重疾人员工资问题的提案

    提 出 人: 邓少勇、周杰、张艺、汪娱、陈文宏、朱惠星、陈和林、杨俊、邬晓莉、叶亚丽、程红兵、曹艳、王翔、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纪委

    会办单位: 组织部,市财政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内 容:

    一、问题:重病教师不能安心休养,学校编制岗位占用又不能额外请人。

    目前深圳各区均有部分患重大疾病(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的教职工。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33号)的相关规定,如长期病休则须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只领取全国工资部分,再扣掉社保、公积金后,每月到手工资只有三千元左右(甚至更低),仅能负担其基本的生活开支,难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很多重疾教职工不敢请假,只能带病坚持上班。学校基于人文关怀也只能安排较少的工作量,从而导致“重病教师不能安心休养、学校编制岗位占用又不能额外请人”的两难情况。

    办 法:

    二、建议:

    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协调市财政、教育局等部门调整《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科学界定“重大疾病”的范围,提高患重大疾病教师在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或建立专门的教师关爱基金,给予重疾教师长期补贴,以保证这些教师能安心休养,感受到辛勤奉献后的尊重和教师职业的尊严。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