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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一体化体系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072 号

    标 题: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一体化体系的提案

    提 出 人: 高金德、潘争艳、邓少勇、李毅、崔军、朱文豪、陈秀梅、张斌(福利)、朱舜华、朱惠星、王皖松、张和平、李惠林、汪洪、杨雅生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城管局

    会办单位:

    内 容:

    随着深圳社会经济和人口的迅猛发展,我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1年的482万吨,增加到2017年的595万吨,年均增长率高达4%。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对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带来极大压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阶段的管理操作不当极易造成恶臭散发、污水横流等问题,严重影响市容,饱受市民群众诟病,客观上加剧了生活垃圾设施的“邻避效应”。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以及垃圾收运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一方面降低了有价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加剧了混合垃圾的处理量和污染潜力。为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促进资源化利用,2015年市政府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我市被住建部纳入46个现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印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推进全市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设置。同时针对社会化垃圾清运公司的监管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也应该积极谋划对策,结合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建立与源头分类相配套的分类收运一体化管理体系,全面整合全市垃圾收运资源,规范管理流程,减少衍生污染,还市民以整洁清新的市容环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1)垃圾收运企业准入门槛低,管理规范性差。我市垃圾收运行业普遍存在招标规模小、服务价格低和企业恶性竞争等问题,垃圾收运设施质量差,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垃圾收集设施简陋,不少垃圾桶直接放于露天,没有垃圾收集房,无隔离和覆盖,下雨天容易被雨水浸泡,滋生蚊蝇;垃圾桶设置数量不足,满溢现象严重,运输过程中时有撒漏;有些垃圾收集人员野蛮操作,存在损坏收集设施、破坏绿地、垃圾桶侵占道路等现象。

    (2)收运资源利用率低,规模化效应不显著。据调研,我市共有转运站800多座,绝大多数为仅有1~2个压缩箱的小型转运站,平均垃圾收运能力为16吨/天,覆盖面积约2平方公里。由于各收运标段分别由不同的清运公司负责,收运线路和收运车辆只能在标段内调配,导致资源调配灵活性较差,资源利用率较低。同时,各清运公司由于规模较小,难以实现集聚效应,加重管理不规范现象。

    (3)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营不规范。一是中转站内没有配套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部分中转站没有排污管道,车辆冲洗水和垃圾污水排出后横流至路边,造成臭气扰民;二是中转站未配备破袋设备,压缩效率低下,工人压缩机械操作不规范,压缩次数不一致,随意性较大,不能充分利用运输容量。

    (4)运输车辆配备不规范。从很多垃圾清运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中发现,许多单位使用二手车,购置价从100元—3000元不等,基本处于濒于报废边缘,车况极差。跑冒滴漏现象频繁,恶臭飘散,外观污浊,市民避而远之,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5)收运过程中渗滤液未能及时排出,影响后续焚烧和填埋处理处置效果。我市生活垃圾含水率50-60%左右,收运过程中受到压缩作用,导致部分水分以沥滤液形式从垃圾中渗出。目前,部分收运工作人员因未接受过压缩机械排水相关培训,或压缩机械排水口堵塞损坏等原因,导致压缩机械排水不畅,沥滤液在车厢内集聚;部分清运企业为增加收运费用,有意将沥滤液保留在运输车内。这种现象,一方面容易造成跑冒滴漏风险,腐蚀收运设施,影响市容环境;另一方面沥滤液随车运往焚烧厂和填埋场,降低垃圾焚烧热值或增加填埋场渗滤液产量,增加处理处置难度。

    (6)分类收运处理仍然滞后,影响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效果。国内城市许多城市自2000年以来就在推广垃圾分类,但多以失败告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能力,导致大量前端已分类的垃圾在收运过程中混杂在一起,运往混合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未能达到垃圾分类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目的,也同时降低了居民前端分类的积极性。我市自2015年开始新一轮的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目前已在部分小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试点开展源头分类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分类收运和处理能力建设仍然滞后。

    办 法:

    一、改革垃圾收运费用计费方式。深圳市垃圾的前端收集、转运以计量重量为付费单位,此付费方式不利于承包单位积极将垃圾中污水排出。建议推行广州或佛山市垃圾清运模式,以片区总包垃圾处理费用的方式增强承包商对垃圾排水的积极性。

    二、制定垃圾收运过程操作规程、中转站建设标准和运输车辆配置标准。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人为主观失误,同时为考核提供依据。因此,建议充分调研分析垃圾收运全过程,制定包括垃圾收集、装卸、压缩、运输等阶段的工人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建立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对操作不当的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制定中转站建设标准,对压缩机械配备情况、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作出要求。运输车辆配置和运行维护、压缩设备配置和操作、中转站设计等。规范统一平板运输车和后压缩式收运车辆的配备标准,包括外观、密封等要求。推进车辆配备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强对车辆密闭性和外观的监管。

    三、扩大收运标段尺度范围,提高转运站建设规模。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垃圾收运标段区域尺度较小,不易发挥规模化效应,同时也导致清运企业众多,规模较小,不便于政府统一监管。因此,建议全市统筹考虑生活垃圾收运标段的划分和清运企业的招标工作,根据片区情况适当扩大收运标段覆盖范围,增加中型、大型转运站建设,提高收运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率;委托有垃圾处置经验的大型企业,对垃圾收集、转运、合规处置一条龙服务。

    四、加强分类收运处理全流程建设。为巩固目前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难得成绩,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实施分类区域的分类收运要求,发展多渠道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处理企业,加大对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分拣分类计数的研发投入,建成前端垃圾分类-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理各环节密切配合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流程。

    五、创新分类收运监管模式。随着垃圾收运工作市场化趋势的发展,未来城市环卫系统的角色将逐渐由参与者转变为监管者,如何发挥监管作用将是提升收运效果的主要手段,建议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提升清运公司准入标准,加强进口管理,扶持优质公司做强做大。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物联网技术进行过程监控,通过GPS定位、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及时解决处理。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将目前“定期不定期检查”的传统监管模式,转变为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从监控系统中提取有效信息,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结合适当的抽查巡查,提高对清运企业的考核精度,并降低人力成本。四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