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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深圳法官员额,减轻法官办案负担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074 号
标 题: 关于增加深圳法官员额,减轻法官办案负担的提案
提 出 人: 陈治民、崔军、张斌(福利)、申应东、蒋雷、吴兰平、许宜群、汪洪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政法委
会办单位: 法院,市编办
内 容:
一、存在的问题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标志,通过优化人员结构、科学分类管理和精确划分职能,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最终达至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目的。
在本次司法改革中,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整体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虽然广东考虑到珠三角地区的特殊情况,将珠三角核心地区法官员额比例确定到了52%,深圳法官员额比例得到了特别照顾,甚至超出了52%的比例。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深圳员额法官人数与深圳地区案件增长数量比例严重失衡,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深圳法院系统2015年受案28万件,结案22万件,结案率78%,人均结案217件;2016年受案35万件,结案28万件,结案率79%,人均结案330件;2017年受案44万件,结案37万件,结案率84%,人均结案445件。从数据可知,深圳案件数量每年增长幅度巨大,入额法官人数仅841名,人均结案从2015年217件增加到2017年445件,2017年每名入额法官每年一个工作日平均办结两宗案件;最近三年深圳法院结案率在80%上下,大量案件无法办结,入额法官人手短缺,应当是结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与此同时,看看北京和上海的数据。北京有入额法官人数2636名,2015受案60万件,结案54万件,年人均结案205件,结案率90%;2016年受案65万件,结案65万件,人均结案198件,结案率100%。上海有入额法官人数2638名,2015年受案62万件,结案61万件,人均结案187件,结案率98%;2016年受案71万件,结案70万件,人均结案228件,结案率99%。
拿北京、上海的数据与深圳比较。从人均结案数据比较,深圳入额法官完成的工作量远大于北京和上海的同行;从结案率比较,北京上海法院的结案率都在90%以上,比深圳法院结案率高出差不多20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可以折射出以下问题:
1、深圳入额法官的审判任务严重超负荷。据了解,深圳两级法院法官从下半年开始加班,从现有案件增长情况来看,即使法官全年加班,法官的工作量仍然难以降低。长期超负荷加班,严重影响法官的身体健康,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案件积压问题。
2、深圳入额法官人数仅841名,这个数据与深圳这座管理人口2000万以上、GDP总量20000亿元以上的城市严重不相匹配。北京、上海管理人口比深圳略多、GDP总量仅超出深圳30%左右,但入额法官人数是深圳的三倍还多。
3、深圳现有入额法官人数难以承担深圳每年急剧增加的审判任务,导致深圳法院的结案率比北京和上海低10-20%。北京上海入额法官人数充足,人均承办的案件数量较少,保证了两地法院案件结案率远高于深圳。
4、由于入额法官人数不足,法官工作任务繁重,办案效率相应不高,人民法院的公平公正司法难以完全得到彰显。
办 法:
二、建议
1、深圳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中级法院多向省和中央相关部门反映深圳的实际情况,请求相关决策机关不要完全按照户籍人口数量确定中央政法编制(法官员额),应当按照管理人口并考虑经济总量配置法官员额,增加深圳员额法官数量。
2、挖掘潜力,尽快遴选第二批、第三批员额法官。
3、在现有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比基础上,适当增加法官助理人数,将上述配比调整为1:1.5:1。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