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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改革力度,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215 号

标 题: 关于加大改革力度,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提 出 人: 曾少强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政府政研室

会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信息委,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地税局,国税局

内 容:

2017年7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要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乎城市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深圳几十年的历史再次证明了经济发展中颠扑不破的道理,也证明只要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中国就能创造出可堪媲美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奇迹。深圳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革,深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十大行动”之首就是“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深圳营商环境位居第三。

当前,深圳经济特区提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构建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环境,是深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光荣任务,是推动深圳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创质量发展新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勇当尖兵、再创新局的要求,是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有力支

办 法:

为此,建议深圳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围绕“放管服”,优化政府服务,切实提升党委政府服务企业的效率和质量。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

一、深化通关改革。建议深圳市积极协调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大建设智慧口岸力度,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物流、外贸企业竞争力;创新监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多部门一检通关,突出深圳特色,打造深圳品牌,全面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在深港合作层面,探索实施更为便利的出入境政策,进一步增加24小时通关口岸数量,落实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二、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打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议把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纳入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在政府部门成立更高级别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机构,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高地;建设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提供坚实保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赔偿标准低等突出性问题,按照实际市场价值确定侵权赔偿金额,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打击海外侵权违法行为,对海外维权提供信息、法律、资金等支持,并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成立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联盟;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综合利用工作,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引进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打通从境外引进高价值专利技术的通道,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三、着力保障产业空间,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同时注意产城融合。建议尽快划定工业区块线,让“工改工”回归产业本质,严禁“类住宅化”,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工业用地;要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鼓励提高工业用地的开发量,工业用地往高容积率方向发展;存量挖潜、增量优化,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采取先租后让、产权入股等方式,加速推进旧工业区连片改造升级,逐宗逐项解决长期未得到根本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盘活社区土地资源;在优先确保先进制造业用地供应、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的同时,要兼顾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产业空间;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要注意从产城融合的角度长远考虑,打造宜居宜业的创新环境,避免造成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搭建全市统一征信平台,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搭建全市统一的企业、自然人信用征信系统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信息互享、信用互认,打破“信息孤岛”,产生叠加效应,提升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的效能。完善“红黑榜”公布和联合奖惩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实施细则,提升惩戒影响力;在行政审批方面,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记录,对企业信用信息“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失信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推动信用信息应用于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积分入学等惠民政策领域;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列入诚信档案。

五、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交易成本等,进一步落实国家、省税费减免政策措施,下调企业欠薪保障费,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收费。民营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数量多,压力大,建议降低中小企业申请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的成本,取消或减免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让政府的扶持政策真正惠及中小企业;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建立适应创新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成立科技保险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保险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创新人才公共服务。制定鼓励海外人才来深创业就业政策,试行“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争取试点外籍人才多次往返签证。推进人才出入境便利化、落实人才市民待遇,促进全球高端人才聚集。争取试点金融、设计等港澳专业人士执业许可互认。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