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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并逐步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 20180216 号

标 题: 关于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并逐步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的提案

提 出 人: 曾少强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教育局

会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 容:

一、案由:

目前深圳市学前教育学位,尤其是优质学前教育学位明显不足,每到报名季,总会爆出“十抽一”、彻夜排队交报名表、等面试等新闻。入园难问题成为困扰市民的大问题。与此同时,我市的办学体制也令人担忧——截至2017年6月,我市共有幼儿园1579所,其中超过96%是民办幼儿园,远高于全国民办幼儿园占比。

由于民办幼儿园较之于公办幼儿园,来自教育财政的成本分担明显不足,因此大量的民办幼儿园必须以高收费来维持办学,同时,其营利性质也让这些幼儿园也无法在管理、场地、设施以及师资上如公办幼儿园一样“舍得”投入,导致管理松散、校舍逼仄、班额过大、活动场地狭小,以及教师一边承担着繁重的工作量,一边拿着与付出极不相称的低工资。另一方面,由于公办、民办幼儿园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上有较大的差异,导致同样升读一年级的学生存在学习进度不一,老师难以协调教学进度等问题。

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深圳要率先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建设内容。而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学前教育是人一生中最早接受的集体教育,对幼童性格塑造、习惯养成乃至人的一生的影响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办 法:

深圳学前教育的现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逐渐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解决入园难问题,并逐步提高公办学校的比例,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公办学前教育学位。

1、开展全市幼儿园规划建设、运作管理现状调研。摸清我市幼儿园家底及供需情况趋势,如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后对学前教育需求的增加等,建立健全我市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2、优先推进学位缺口较大区域的幼儿园建设,缓解最迫切的入园需求,保障学位供给。

3、严格遵守《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工程中按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不得竣工验收。教育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杜绝“规划好的幼儿园哪去了”的问题出现。

4、加大财政投入,兴建更多的公办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并在一段时间内,将财政投入向建设公办幼儿园倾斜,在五年内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至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统计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学校24万所,其中,公办幼儿园为8.56万所,占全部幼儿园的35.7%)或更高水平。鉴于深圳财政实力较强,可积极研究实施户籍幼儿免费入园可行性。

4、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民办幼师待遇。一是提高薪酬待遇,让民办幼师的劳动付出和收入相当,增强幼师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幼教人才来深。二是在幼师职业上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建立更合理的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制度,提高津贴标准,让幼师愿意踏踏实实扎根幼教事业。三、建立更多非物质激励机制,增强幼师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5、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学前教育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教师的行为规范,加强教师法治意识和底线意识。进一步严格管理,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各幼儿园要设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杜绝上海携程幼儿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等虐童事件发生。

6、建立儿童保护事件的跨部门多专业介入工作机制,组织公检法、教育、卫生、医疗、团委等相关部门和社工、法律援助律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个案协调小组,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多方面服务;建立校园纠纷第三方专业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客观公正在家长和学校幼儿园之间进行沟通调处,化解矛盾。

7、制定幼儿园教学指引,杜绝幼儿园教学小学化以及有此带来的幼儿学习“抢跑”带来的负面影响。

编辑:李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