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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尽快按规划标准补齐民生必配"社区级公共设施"短板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20180256号

标题:关于深圳尽快按规划标准补齐民生必配"社区级公共设施"短板的提案

提出人:台盟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府办公厅

会办单位: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宝安区,盐田区,龙华区政府,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

社区作为深圳市市民最基础的组织有600多个,虽然市、区、街道各级政府近几年均为社区办了不少“民生微事实”,投入资金亦不少,但经过我们随机调查了解福田和宝安区24个社区现状,对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7修订)(以下简称《深标》(2017修订)),发现社区公共设施必须配置的社区级管理用房和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康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四项均未达标,后三项差距还较大。有的项目根本没有配置,有的项目建筑面积远达不到标准,而且有的项目在整个街道办辖区内均没有设置。这些项目都是与市民贴身相关的、直接服务民生的项目,其中尤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康中心缺口较大,直接关系到“老有所养”的居家养老为主、“病有所医”分级医疗的实施,而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室又关系到便民、文化娱乐等幸福感,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

2018年是中共十九大开局的关键一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年攻坚亦时不我待。因此,在全市各社区尽快按《深标》(2017修订)补全民生必配的“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已刻不容缓!

一、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调研现状

我们这次重点调研了4个街道24个社区,有的是通过电调,并重点走访了部分社区工作站、社康中心、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交流,将相关社区调研的基础资料列表汇总(详见附件表(一))。

二、从调研材料分析全市“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导致问题的原因

(一)产生问题的缘由:

1、法定图则制定时所依据额是《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中公共设施及部分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配置标准,《深标》历经十多年,曾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条文修编,并结合深圳市城市一体化和实际发展需要先后进行了5次局部调整修改,如日间照料中心由2010年开始配置,2017年2月16日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规土【2017】99号》关于施行《深标》(2013版)中幼儿园等公共设施修订条款通知,又正式对《深标》(2013版)涉及的社区级公共设施标准进行了修订(即《深标》(2017修订));而全市法定图则的编制同样历经十多年,一直在编制中,并逐渐覆盖全市。因此导致了各个阶段法定图则编制中所采用的配置标准的不一致性,致使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不能按新标准达标,这是客观的历史因素。

2、深圳市建设和发展速度太快,有时候规划难免有滞后之嫌,而且政府对规划的落实和监管至今较为薄弱,突出表现在社区级公共设施方面。

3、深证市历来重视大工程的建设,而对公共基础设施小工程的建设各级政府均未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导致其配置不尽如人意。

4、社区各种客观因素,实际困难和矛盾,以及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最基层组织责权难及也是落实难的因素。

(二)从调研资料分析全市“社区级公共设施”存在的共性问题:

将调研社区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表(一))对照《深标》(2017修订)表5.4.1的公共设施及部分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中必配公共设施要求(详见附件表二),并根据地城和服务人口分析得出“社区级公共设施”现状存在以下问题:

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普遍配置不足,而且面积不达标。

(1)原特区内梅林街道13个社区,仅在梅京(478.5㎡)和新兴(856㎡)社区配置了2处街道层面的升级版日间照料中心(有少量颐养床位);园岭街道抽查了2个社区(长城和南天)均缺普惠型日间照料中心,仅长城社区有一个民营(港办)“3H颐养康复中心”服务全市,高端收费,据了解入住者基本非本片区居民,而临近的华强北街道5个社区也均未设置日间照料中心。

(2)原二线关外宝安福永街道共7个社区,人口众多,其中凤凰社区人口18万,福围社区人口6万分别设置600㎡和610㎡各一间“长者家园”(兼日照中心);其他5个社区人口在3.2万至9.943万人,共29万多人,仅有两间日照中心(1500㎡+1120㎡)服务居民(按照标准,人口超过5万应按服务半径增设相应数量“日间照料中心”)。

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按《深标》(2017修订)和法定图则未全部配置到位,社区已配置了的,其建筑面积普遍不达标(要求建筑面积≥1000㎡)。

(1)原特区内调研了17个社区,尚有4个社区未能按照规划设置(如梅都、梅丰、长城和福强社区),现已配置了社康中心的13个社区仅长尾社区达标(1120㎡),其他社康中心其建筑面积在300~680㎡,大多在300~450㎡之间,达不到《深标》(2017修订)≥1000㎡的要求。

(2)宝安福永街道7个社区服务总人口达52.422万,仅有2处(兴围和福围社区)社康中心面积达标外,其余5个社区均不达标(最少的仅100㎡),而且配置数量也不满足法定图则要求。

3、文化活动室《深标》(2017修订)标准总建筑面积为1000~2000㎡,根据服务人口确定,大部社区未达标。

结论:调研社区资料包括了原特区内外各一个完整街道办所属社区,和园岭、华强北街道分别两个社区的访谈资料,虽然时间有限,无法获得更全面的资料,但总体看来,已具备了一定的代表性,扩大到全市范围,存在的共性问题也已凸显,可以通过下一步提出对策完善全市相关数据。

表(一)、福田、宝安区部分社区公共设施及人口调研资料汇总表

序号街道名称社区名称社区服务人口(人)社区管理用房(㎡)社区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社区社康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备注

1

福田区园岭街道长城社区35838115601600(临时借用住宅架空层)无无港人办的高端颐养中心一间

南天社区270005501000同上420无

2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35000合计:1190160无无

荔村社区33684合计:608130430无

3

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社区11898合计:228.933201120

478.5+856

两间颐康之家(分别位于梅京、新兴社区,服务整个街道)

“颐康之家”拥有部分全天照护床位,为日照中心转型升级版。

梅林一村社区21606合计:620320380

梅京社区21047合计:900.62250400

梅都社区11380合计:476.03400无

梅河社区19000合计:511441646

新兴社区约20000合计:349.82274.8425

孖岭社区13087合计:273.3388680

翰岭社区18000合计:460.69299300

下梅社区25855合计:375.46174.72480

梅丰社区16652合计:185.5300无

梅亭社区16388合计:386.15290425.87

上梅社区27881合计:510300673

新阁社区10843合计:872.94160400

4

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320001869506001050日间照料中心

:1500+1120

(位于白

石厦社区,服务整个街道)

长者家园指在符合日照建设标准基础上,为有需要老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设施。

福围社区60000209925(心理辅导)2801000

怀德社区55000150080(居民调解咨询+心理辅导)200300

聚福社区50500100030(心理辅导)50无

白石厦社区99430280060310800

福永社区472942347133270100600(长者家园)

凤凰社区1800002400350470800610(长者家园)

表(二)、《深标》(2017修订)表5.4.1相关必配公共设施配置要求

社区服务人口(人)社区管理用房(㎡)社区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社区社康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1万~2万250~300≥4001000~2000≥1000(服务人口不足3万,宜与日照中心组合设置)≥750

3万~5万///≥1000/

办法:

三、对策建议

依据《深标》(2017修订)重点对涉及社区级公共设施中的“社康中心”提高标准,是为了满足深圳卫计委“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提高社康中心服务能力”,和《社区健康服务结构设置规则(2016~2020)》。“日间照料中心”是为了适应深圳市老龄人口快速增长速度和老龄化社会趋势,依据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而修订。而社区文化活动设施按原标准亦配置不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因此,这三个项目是民生之“基本”,必须在全市按照新标准补短板,以公平惠民。

(一)统筹计划、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于民生问题要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准备和计划,以区为责任主体单位,街道、社区各级政府机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将补齐社区公共设施民生工程作为深圳市经济建设重大工程来抓,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给全体市民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分工负责、摸清社区公共设施“家底”

建议由街道办领导,社区工作站负责对全市各所属社区人口、社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基本公共设施配置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相关基础资料,对照《深标》(2017修订)找出差距。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初步提出各自解决方案,列表汇总至街道上报区政府。

(三)精准施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建议在区委领导下,分管副区长亲自挂帅,区发改委牵头,市规土委区分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针对各街道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发挥自下而上的集体智慧、听取民意,精准施策立项,制定切实可行计划,保证高效高质完成任务。

建设和实施社区公共设施应充分与各街道社区在建、拟建和规划的城市更新、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土地整备项目相结合予以配置(上述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需单独占地),充分利用各社区可供使用的房产(需收购的由政府负责收购),严格按《深标》(2017修订)执行,并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覆盖到位。有条件时刻将以上项目结合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及活动的需要。

(四)多方护航、后续监管到位

除政府财政负责资金保证外,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过程中,应随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规划指引和落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应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相关规划的落实监管。

深圳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建设“高品质的民生幸福城市”,相信以上目标在政府努力和市民支持下一定能实现,深圳人民的生活也会更幸福美满!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