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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学校校医管理服务机制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0

提案第20180257号

标题:关于完善学校校医管理服务机制的提案

提出人:张敏、朱惠星、张小梨、李惠林、吴兰平、何志强、杨灵祥、于伟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办单位:教育局

内容:

1、“未老先衰”,青少年健康问题突出。

“少年强则中国强”,这是关乎社会发展的百年大计。但各项调查及监测数据显示,中小学生健康状况堪忧,如营养不良和肥胖同时存在的“双峰现象”、近视率逐年升高的同时体质健康状况持续下降、心理问题频发等。

2、校医未能充分履责。

为青少年提供校园健康守护的校医,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不尽人意。目前深圳市公立中小学校均配有1至2名校医,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国务院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必须按照学生人数的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保健教师”,但仍存在部分学校存在没有专业资质的医疗技术人员担任校医的情况。此外,由于缺乏系统培训,校医的基本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参差不齐。二是健康教育课时安排不足,校医工作亟待支持。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公卫〔2017〕61号)》指出,要“将学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提高市民健康素养的基础性工作,列入每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和学校常规课程”,但实际普遍存在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时不足,健康教育活动难以开展等问题。三是缺乏有效评估,难以准确客观考核校医工作。校医负责学校传染病监控、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任务,并不适合沿用传统教育系统上对教师的考核标准,相比之下卫生系统对于医护人员的考核标准较为适用,但由于缺乏考核权力,不能对校医开展有效考核。

办法:

1、改革校医的管理模式。2016年末深圳市有公立中小学校近600所、院办院管的社康中心613家,从数量到工作职责基本匹配。建议先从公立中小学校着手,将校医管理与社康工作全面对接,社康中心承担学校校医室的服务职能,医务人员轮换派驻学校,既提高了学校的健康服务水平又解决了校医因缺乏工作实践难以晋升职称等问题。将拨付给校医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补贴转移到各对接社康中心,此外社康中心还可与对接学校的学生绑定少儿医保、基本公共卫生等签约服务,以事定费,在增加收入的同时,量化校医的工作。

2、打造校园健康教育、健康预防和早期干预体系。社康除除承担健康保障外,同步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开设健康教育课程,通过授课、讲座、板报、广播、电视台以及发放健康教育读本等形式广泛进行健康宣传。在课程安排方面,建立完整的健康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年龄特点,开展生理健康、营养均衡、健康体育、口腔保健、视力保护、急救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塑造提升健康生活理念、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技能,实现健康管理从源头抓起。

编辑:苏晓敏